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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艳照门”的进退取舍

朽 木 《 新闻战线 》(

    在这个信息爆炸资讯爆炸的年代,陈冠希及其“艳照门”最终不过是一个涟漪和插曲。问题在于,在网络等新媒体新技术的强力支撑下,在娱乐至死社会风气的拉动下,在花边资讯“2.0时代”的助推下,这类娱乐圈事件,这类桃色乃至艳色、黄色事件,又一次风靡社会,成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谈资,成了人们QQ上、手机中的热帖,成了带动网友迷住网友从而予以灌水拍砖喊“顶”的素材。 

    这种参与,这种“进”“取”,好耶坏耶,正如众多网友评论一样,颇值思索。我想,在满足大众知情权、评论权、参与权方面,起码在凸现开放性、透明度方面,起码在理解社会文化多元化、差异性方面,“艳照门”“照”出了社会的巨大进步,这是一个社会日趋民主的重要标志,无可厚非。但问题亦十分明显,不容回避,即,民主社会里,人们如何保护隐私权,社会如何重构道德规范和标准,传媒如何进行取舍,是否可以有闻必录,还有,在法制时代,法律的边界如何厘清……看看前一阵子吧,媒体们,舆论们,尤其是网络们都在忙乎什么呀!有传艳照乐此不疲乐在其中的,有报艳事津津有味连篇累牍的,有看笑话当“看客”迷醉其中的,有在“社区”里不负责任信口雌黄的。这里要特别说一说某些传媒,包括平面传媒、网络传媒等,那个高兴劲儿哟,有的不惜版面,做起“连续报道”的文章,有的暧昧得很,借机打起“擦边球”来,有的“图文并茂”,实际上做的是涉嫌诲淫诲盗之事。有时真的让人怀疑,我们的一些大众传媒,是不是唯恐天下不乱,是不是从来就没有任何社会约束?! 

    陈冠希终于发表了“声明”,终于郑重道歉。“声明”说,他将退出娱乐圈!为什么?因为这些“艳照”在互联网上恶意传播,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对当事人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对受众尤其是青少年造成了恶劣影响!“我知道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崇拜偶像,但我不是一个被崇拜的人,我不是正面的榜样,我希望这次的事件可以教育大家!”陈冠希表示:“艳照门”导致的是“伤害”,他尤其表示不要再发展下去,“不要让更多的年轻人受到伤害”! 

    陈冠希“退”了!陈冠希“舍”了——舍去了他在演艺界的“地位”。这叫“报应不爽”吧。当然,我们也希望他从此吸取教训,走好今后的人生之路。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特别关心,那些这些天来一直为“艳照门”兴高采烈地做传播者、推波助澜者,兴高采烈地做窥人隐私者,甚至兴高采烈地做幸灾乐祸者的人们,该取何种态度——包括相当一部分这样那样的媒体。我们不禁大声发问:陈冠希“退”了,你们怎么办?!“艳照门”沸沸扬扬,如汤之沸,除陈冠希等当事人有责,除偷出艳照非法传播的人有罪(希望香港警方早日破案,依法严惩责任者)外,上述的“你们”难道无责无罪?我们还要再问一问:当一个社会基本道德底线也面临崩溃,善恶不分美丑不分甚至以丑为美反媸为妍之际,这个社会是不是出了毛病,出了问题!陈冠希道歉了,我们那些相关的媒体,是不是也应道歉?! 

    多元不是没有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明星可以有“粉丝”,“粉丝”可以迷得如痴如狂,但是,如果连丑事烂事肮脏事都照单全收,如果没有基本的好坏善恶美丑判断,这个社会肯定会出大的毛病!我在想,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好多人,包括我们的一些大众媒体,真的还不如陈冠希真诚、勇敢!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如何举一反三,在再遇此类事件时,如何更理性,做更有利于社会的事情。 

关于“艳照门”的进退取舍
DV观察员的身份有点“雾里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