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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鸿

《 新安全 》(

    谈“添”色变不能只怪公众

    -——河南  张枫逸

    “中国消费者对于食品问题最担心的是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在国内被妖魔化了。”11月22日,中国首届One Health研究国际论坛在广州召开。我国著名营养与食品安全专家陈君石指出,“食品添加剂”和“非法使用添加剂”是两个概念,“真正由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从来没有发生过。”(11月23日《南方都市报》)

    “食品添加剂被妖魔化”并非陈君石院士一家之言,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在不遗余力地为之正名。事实上,不用专家循循善诱,公众也知道食品添加剂并非洪水猛兽。只是,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诚然,“食品添加剂”和“非法使用添加剂”是两个概念,但二者的危害却是一样可怕。对于公众来说,并不知道食品中的添加剂是合法还是非法,是规范使用还是无序滥用,因为眼见种种食品安全问题,出于保险起见,不少人宁愿选择对食品添加剂一概加以排斥。

    公众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目前,擅自扩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有质量问题的食品添加剂,已成为食品添加剂的三大主要问题。同时,现行法律往往注重对于使用非法添加剂行为的打击,疏于对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防范。此外,信息不透明也无法令公众对食品添加剂放心。许多食品包装上标注的添加剂并不是一个明确的名称,而是数字代码,同时也没有标出具体含量。众所周知,食品添加剂不宜过量摄入,孕妇、儿童等特殊群体对某些食品添加剂更是要尽量远离,但雾里看花的标注说明如何让消费者去辨别选购?

    可见,食品添加剂被妖魔化,不能简单归咎于公众的错误认知。只有完善标准,进一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加强监管和对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惩处力度,公众才有可能更加客观、理性对待食品添加剂。

    对“高空抛物”不能“没办法”

    -——新疆  刘鹏

    11月21日,61岁的熊才和师傅正骑着自行车在武汉市一个社区内吆喝生意,突然被什么东西砸中,仔细一看,从天而降的竟是一袋鱼内脏。社区工作人员对此也连声叹气,称有时他们正在做清洁,楼上的住户就直接往下面扔垃圾。他们多次规劝,但效果不佳。即使有时找到人了,因他们没有执法权,也拿这些住户没办法。(11月22日《楚天都市报》)

    “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被合称为“悬在城市头顶的痛”。其中前者多指楼房越建越高的情况下,楼房墙体、瓷砖等脱落,及居民摆放在阳台上的物品被风刮落等。而后者则没有任何客观因素,是指人为从高空中往下扔垃圾以及其它东西的现象。

    与“高空坠物”相比,“高空抛物”的性质更加恶劣。一方面是其具有主观恶意,背离了道德,甚至有违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高空抛物”的危害无疑是惨重的。2012年8月7日,北京1名业主将自己的泰迪犬从高楼抛下,砸中楼下他人车辆;2014年6月,江苏省连云港男子丁某在16楼楼顶捡起两块砖抛向空中,结果其中一块砖直接砸中楼下一名路过男子头部,后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从法律处罚上来看,我国的《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法律都有对 “高空抛物”的相关规定。法律将“高空抛物”的责任划分了两点:一是能够找到相关抛物的责任人,相关责任和处罚由其承担;二是找不到具体责任人,则由整栋楼的所有业主分摊责任和处罚。

    “高空抛物”并非小事,重则致人死亡,轻者损坏财产,也丢失了人的最基本文明素养。对此,相关管理者,不能拿一些人“高空抛物”行为“没办法”。除了规劝、引导之外,不妨多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让一些不文明、无素质者记住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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