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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安全 》(

    手机丢失,补救有方

    新年第一期的《新安全》中有一篇《移动安全保卫战》我很喜欢,因为文章中很多内容都说进了我的心坎。我的手机用了将近两年,跟我风里来雨里去的。上个月去车站接个朋友回来发现手机丢失。手机丢失,不仅丢了多年积累的人脉联系方式,还会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 那么如果手机丢失该如何补救呢?一位在电信部门工作的朋友告诉我,首先要用另一个号码拨打自己手机号码,确认是否被人捡到或被小偷拔出手机卡。之后,你需要拨打移动或者联通公司客服电话,尽快挂失,停机保号。然后登录网上营业厅,查看手机丢失后是否存在通讯记录等信息。当然,别忘了登录qq或者微博等平台,发送手机丢失信息。这样做一来是提醒周围朋友自己的手机丢失,如有借钱等信息均为欺诈;二是可以重新找回部分看见信息的人的联系电话。

    “酒后挪车”被处罚不冤枉 

    1月19日,李某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李某说当时就将车挪了几米。这几米的距离,到底算不算酒驾?大嵩交警中队民警表示,喝了酒千万不要开车,哪怕只是挪动一下车子,同样属于酒后驾车。面对眼前查酒驾的交警,李某大呼冤枉(1月21日《楚天金报》)。从表面看,交警对仅仅将车子挪了几米的李某以“酒驾”论处,似乎有些过于严苛。事实上,李某大呼“冤枉”,应该缘于对“驾驶”行为的误读,即“挪车”非“驾驶”。这其实是一种误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只要将车辆驶离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也就是说,“驾驶”意在以机动的方式移动车辆,与实际的行车路程无关。值得关注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持这种错误观点的人并不在少数。因此,该案例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有助于匡正人们对“驾驶”概念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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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