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人皮面具”成就不法分子“七十二变”
近来,我国警方破获的多起案件显示,原本用来娱乐消遣的“人皮面具”屡次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干扰破案的一种手段。这类假面具产品在互联网上销售火爆,与其配套的化装教程也唾手可得。按照现行法规,包含犯罪风险的“人皮面具”只属于玩具范畴。
遍布大街小巷的监控器,被称为无所不在的眼睛,多次帮助公安部门寻找线索,破获案件,已经成为现在最重要的刑侦手段之一,但是火眼金睛也有“看走眼”的时候,面对精致的人皮面具,监控器唯有认输。“人皮面具”,一种传说的易容工具,现在却真实的出现在了人们的生活当中,只要轻轻一贴,让你瞬间变成另一个人。换一张脸,体验另一种人生旅程,我们不否认它的娱乐性,但是这张脸的下面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真实,即将开始的是一段快乐的玩笑,还是一个惊恐的恶梦?一张人皮面具在手,不法分子们如练就了“七十二变”,这无疑助长了很多意图不轨的人的“贼胆”,反正没人认出我,监控器也留不下罪证,让“有贼心没贼胆”的人有侍无恐。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人皮面具可应用于犯罪行为就对人皮面具轻易的作出有罪论定,禁止其出售,否则日常刀具、砖块等都可称为“罪人”了。但是,人皮面具一旦被不法分子应用到犯罪中去,则给刑侦工作增添了无数难度,因此对待有犯罪风险的人皮面具应慎重,不能和普通玩具混为一谈,随意出售,对其应有所管制。我国应尽快立法,将其纳入危险物品管理,进行严格的管制,对定制容颜现象严格审核管理,并对产品编码登记,购买者也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实名登记,有助于刑侦案件的排查,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莫让“二次事故”伤“雷锋”
11月28日晚上,浙江省台州市车管所门口,一司机酒驾,撞了电瓶车后逃逸。一对母女经过事故现场,上前帮忙报警,并将伤者送上救护车。随后,母女俩和围观者们站在机动车道上聊着刚发生的这起事故。这时,一辆货车撞来,母女俩和人群中的一个保安被撞飞……
这已经是近日发生的第二起类似事故了。此前的10月31日晚上,温州市平阳县230省道平阳腾蛟南陀村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一孕妇被撞倒,两名镇村干部在参与救援时,被随后冲过来的农用三轮车撞上后身亡。
纵观这两起类似的二次事故,其中都有紧急情况下,人们救人要紧来不及多想,从而忽略安全的心理,但同时也存在处置与救援事故时行为慌乱、安全意识缺失、救援技术与措施不当等问题。比如第一次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道上,在救援的同时,有必要为来往的其它车辆提供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比如路面设置障碍物、反光标志,组织人力进行拦停或者示意减速、改道通过等。遗憾的是,两起事故中,似乎都并没有人想到这些。救援与围观之人,几乎都聚集在事发地点,这样很容易被不知道发生事故的来往车辆撞上,酿成二次悲剧。
人们对事故后相关规避二次事故、避免伤亡的办法了解甚少,至于合理、安全而科学的求助、救援方法等就更无从谈及。那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尽早地为人们补上这一课,不仅要加大相关事故处置、处理与救援的方式方法宣传力度,更有必要从娃娃抓起,树立起其安全意识,让其学会正确对待事故,学会安全、合理、科学地参与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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