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市质监局现将在各级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且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逾期未落实整改措施的,以及因自行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或停止生产同类产品而尚未完成整改复查的生产企业及相关产品的情况予以通告,广大消费者应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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