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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碰瓷党”的斗争经历

《 新安全 》(

    两年前,小徐结束了7年的加拿大留学生活回到北京。买车以后,朋友们都提醒他,在开车的时候除了要遵守交通规则,还要注意提防“碰瓷”,很多朋友都因此吃过亏。然而,不久前他竟然真的遇到了一起“碰瓷”事件。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与“碰瓷党”的斗争经历。

    自行车逆行撞向车头

    一天晚上,我把车停在路边去便利店买水。就在我买好水走出店门时,突然看到一个骑自行车的中年男子正逆向骑车,并慢慢地撞上了我的车头。那个人看我过去之后,站起来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拿出手机打110,打完电话对我说:“朋友,这是你的车吧?我人受伤了,你得负责我的医药费,我已经打了110。”接着捂着肚子蹲旁边抽烟去了,车也不扶,也不搭理我。我大脑里面闪出一个念头:遇到传说中的“碰瓷党”了。

    当时,我的经验告诉我不能够移动车辆,如果移动的话,就可能被他恶意污蔑,说我靠边停车时带倒他的,有什么问题等110来了再说。

    没几分钟,警察到了,勘查完现场,开始听取双方陈述,对方的理由无非就是没看到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撞上去了。我的理由就是停车买水,他撞上我的车子是熄火之后发生的事情。我是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面,虽然说该路段允许临时性停车,并且对方是逆向行驶,但是按照新的交通法来说,我承担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警察的意见是双方协商一下,谈个价钱。对方看看我,想了一会,对警察说:“我骨折了,我要求进事故组去处理。”经验告诉我如果对方真的是骨折的话,不可能像没事一样还能够站得住,做到面不改色。并且他会马上去医院,而不可能拖着。但是他既然选择进事故组处理,我只能奉陪。

    在配合警察开具现场调解书之后,我们约好明天去事故组碰头,警察也把我的行驶证、驾驶证交还给了我。这时我提醒他可以马上去急诊了,他好像恍然大悟一样,推着车子慢慢走了。

    查询相关法规有备而来

    到家后,我打电话给当律师的朋友,将整个过程讲述给他,他结合曾经处理过的案例,给出建议:结合其事故前后的种种表现,对方肯定是“碰瓷”,这是勿庸置疑的。但由于我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没有证据表明对方是“碰瓷”,按照新的交通法,行人、非机动车作为弱势,我要赔偿对方的医药费。对于对方有可能将老伤当作新伤栽赃,可以要求其提供拍片的原始数据,这点保险公司会有指定的地方鉴定。关于赔偿的问题,如果对方提出误工费要求,需要其提供有效的医院证明、所拍摄的片子、对方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伤者的劳动合同、连续三个月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纳单,这些缺一不可。

    第二天一早,到了事故组,我要求对方提供看病的所有票据。对方提供出来的挂号单、处方单均无问题,但时间却是今天早上的,也就是说,他来事故组之前才去医院。这就是符合我昨天晚上的推断,对方并无大碍。误工费对方开价4000元,说是要误工半个月,我请他提供拍片、医院病假单、单位误工单、连续三个月税务局完税证明等系列单据,并强调完税证明连续三个月才可以完整的体现一个人的工资收入。

    对方听到我要求提供的单据之后,并且看了我打印出来的保险条款及其相关规定之后,半天都没有说话,估计是对方没有想到会碰到我这样有备而来的。警察也说,就按照我所说的程序把所有的单据都准备好,眼看这次就无法调解成功了,就准备下次再进行调解。

    “碰瓷党”自行消失

    出来之后,我刚坐到车里手机就响了,是对方打来的,一开口就是“朋友,你帮帮忙好吧,我开价又不是没有商量的余地。”我一听就心知肚明,狐狸总算藏不住尾巴了。我说:“昨天我和你协商,你不愿意在外面一次性解决,现在只能按照规定来操作了。”“我只要2000元,大家现在就进去签字解决”。我没说话。“朋友,我只要1000元,1000元就可以了,怎么样?”“这个还是按照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吧,你快去把所有的单据准备好,你有多少损失,只要保险公司认可,我都现金赔付给你。”“那么就是你不肯处理了,好,你等着,我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再联系你”。“OK,等所有的单据都准备好了,麻烦你通知我。”没等我说完对方就挂机了。 

    时至今日,一个多月过去了,对方还是没有联系过我。我知道,这次与“碰瓷党”的斗争,我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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