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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鸿

《 新安全 》(

    留守儿童溺亡之痛

    6月26日,江西发生一起留守儿童悲剧。3个同胞兄妹在村口池塘旁边玩耍时溺水身亡,直到一位5岁的小男孩浮出水面才被发现。据悉,孩子的父母在外打工,只靠年事已高的奶奶看护。

    进入6月,留守儿童溺亡的事故不断发生。6月16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逵营村4名孩子溺亡;6月18日,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魏岗乡3名孩子溺亡;6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5名孩子溺亡……留守孩子的溺亡,是家庭之痛,也是全社会之痛。更让人痛不欲生的是,几乎每年夏天都是一样,在一起起的留守儿童溺亡事故发生后,各大新闻媒体都在检讨反思和提出建议,但悲剧却又在年复一年地上演。

    在悲剧的背后是真实的统计数据,意外伤害超过了我国儿童死亡原因总数的26%,溺水事故在14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原因中达到了57%,趋势是有增无减。在儿童溺亡事故中,城乡差异明显,城市是17%,农村为83%,农村溺死儿童数量是城市的近5倍。至于原因,一是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走进城市打工,农村“空心化”,家里年迈力衰的“留守老人”难以对孩子实施到位的安全监管;二是农村地区河流水源丰富,安全设施薄弱,管理疏忽;三是安全教育不到位,孩子如脱缰之马而无知妄为。

    在当前的社会现实面前,要终结和减少留守儿童溺亡的悲剧,最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政府承担起这份责任,为孩子们提供纳凉、娱乐和学习的场所,为孩子们建设公益性的游泳戏水设施。当然,仅靠政府不能完全消除留守儿童溺水事故,还要提倡尽量让孩子回到父母身边,学校、社会共同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让孩子们掌握基本的避险意识和求生技能。

    “常回家看看”入法后如何入心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把“常回家看看”这样属于道德义务的条款入法,这对人口老龄化日益突出的我国来说无疑有着积极意义。记得央视春晚曾上演过一个小品,说的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除夕回家,不是为了与亲人团圆,而仅仅是怕托家中老人养的一只宠物狗没了狗粮,所以特意买了一大包狗粮送来。老人不知情,还以为是儿子和儿媳敬的一点孝心,当即打开吃了起来,边吃边说:“真香!”让小夫妻俩尴尬无比。当他们说出这是狗粮时,老人的笑容立刻凝固在脸上,继而老泪纵横。老人百感交集地指着身边的小狗说:“我希望我是它,能得到你们真心的关怀。”天下的父母都希望儿女们能够常回家看看,但天下的儿女们却未必都能尽心尽孝。“常回家看看”入法,使道德评判上升为法律条文,确实是一种进步。不过,“常回家看看”入法容易,要想真的入心却很难。“常回家看看”应该是子女心中自发而来的,而不是法律强制的。要想让“常回家看看”入法又入心,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首先,是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要让这部法律和新的条款家喻户晓。其次,是要形成敦促机制,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赡养人所在单位等部门,要时常督促赡养人尽义务。三是一些用人企业和单位,每到重大节日应该让职工们能回家尽孝。四是要树立一些“常回家看看”尽孝的好典型,在全社会培育“常回家看看”的浓厚氛围。

    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常回家看看”写进了法律,更要写进天下子女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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