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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摄影:想说爱你不容易

文/本刊记者 杨帆 《 新安全 》(

    二月,甜蜜的季节。寒意未散,情人节升温,一对对神仙眷侣的目光总要在婚纱摄影店的橱窗前留恋一番。拍婚纱照本是件很幸福的事情,也是新人们在婚礼筹备中最期待的一个环节。但是有些影楼却设下陷阱,为喜庆的气氛蒙上了一层阴影。

    婚纱升级:二次消费是“行规”

    案例:张雪是一位即将走入新婚的准新娘。为了准备在今年春天走入婚礼的殿堂,小两口在去年十一就把婚纱照拍好了。但是说起婚纱照,张雪的脸色就有点不好看。

    她对记者说,在影楼的橱窗前经过时,她立刻被一件漂亮、时尚的礼服吸引住了。店门口展板上对婚纱照打折促销的介绍看起来也很实惠。于是小两口走进店里准备进一步了解情况。开始比较顺利,通过再三交涉,店员列出了很多优惠条件。交定金前张雪忽然想到那件漂亮的礼服,就随口问店员之前定下的这个拍摄套系是否能够穿那件礼服?结果前一秒还滔滔不绝的店员忽然间沉默了,隔了一会才张口说,那是店里出售的最新款礼服,有时也租给模特拍照,新人想穿着拍照也可以,不过需要额外加800元钱。

    张雪说,“要知道,我定下的拍摄套系总价也仅为3999元。随后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店员带我看了一下我可以从中选择拍照服装的‘精品礼服区’,发现衣服不仅数量少,款式也很老土,有些甚至还很脏。如果我想要穿‘VIP区’里高品质的礼服,就要增加一笔不小的支出。

    解读:在服务过北京多家婚纱摄影机构的王女士看来,这个现象非常普遍,让新人投入后期的二次消费是很多摄影机构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比如,一些销售人员还会将礼服内的胸垫拆掉,以便向顾客推销隐形内衣,如果不购买一些礼服就无法穿着,顾客出于爱美之心往往会选择购买。再比如,一些化妆师会向顾客推荐鲜花头饰,如果顾客执意选择假花,对方就会说假花的效果明显很差。这样消费者不得不硬着头皮交钱。

    支招:预定套餐时,可先让工作人员带你去服装区看一下,问清服装是否有分区域,拍摄当天是否任何服装都可以选择穿着。并让工作人员在订单上标注清楚。另外,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把婚纱种类、型号、费用都提前约定在文中,避免事后对方找借口变更。

    “安瓶”:影楼赚钱“利器”

    案例:刘筱是去年五月拍摄的婚纱照。因为之前也看到过很多人“被宰”的经历,自己为此也多了一些心眼。在拍摄当天,刘筱原以为谈好了所有项目的价钱不会改变,可是在拍摄当天却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一项“安瓶”支出。化妆师说:“安瓶”可以有效保护皮肤,保持妆面整洁。“安瓶”分两种,国产360元,进口480元。刘筱一开始非常抵触,化妆师立即“甩”出一句“到时候妆面花了可不要怪我”。 刘筱生怕“得罪”化妆师影响整体拍摄,只得乖乖挨宰。而当刘筱表示想买国产“安瓶”时,化妆师又说:“国产的对皮肤不好,没差几十块钱,万一把皮肤搞砸了,得不偿失!”毫无准备的意外开支和化妆师的“冷脸”搞得刘筱一整天拍照心情都不好。

    解读:拍过婚纱照的消费者对“安瓶”这个词一定不会陌生。这个平时不怎么听和用的东西,在影楼里摇身一变就成了化妆师“要挟”消费者的法宝。那么,究竟“安瓶”究竟是什么呢?

    据了解,安瓶就是玻尿酸,又称透明质酸,是一种透明的胶状物质,当中浓缩原液吸满了水分,起着保湿、修复、营养皮肤的作用。拍婚纱照时使用安瓶可抑制脸部出油,及防止产生浮妆或脱妆现象。此外,具有长时间保湿及抗过敏基础护理功能。

    记者通过登录一些网上商城发现,以“安瓶”为关键词搜索共找到2000多件商品,店主均表示自家商品为正品,并与多家影楼存在合作关系。记者通过浏览发现,网店出售的安瓶单支价格多集中在20元区间,最低的甚至仅为1.30元,与影楼的售价相差几倍到几十倍不等。在北京某婚纱摄影店担任销售经理的程昱透露,“提成”是化妆师工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瓶是其中收益较高的一项。除此之外,只要在化妆过程中推销出去的东西都能得到利润分成,化妆师推销起来自然会不遗余力。

    支招:“安瓶”是不是在拍照前必须使用呢?答案是“NO!”据业内专业化妆师介绍,安瓶绝对不是必需品。如果是干性皮肤,平时很注意保湿,并且在拍婚纱照的前一周开始每晚做保湿面膜,拍照当天在洗了脸的情况下,仍然皮肤不错,不会出现干纹,就可以不用。

    底片收费:通用游戏规则

    案例:近日,新娘李薇终于拿到了自己的婚纱照,但她在欣赏的同时,心里却难免有些痛楚:春节前,受到促销活动的诱惑,她和先生在市区一家婚纱摄影店预订了一套价格为4300元的婚纱照套餐,然而在实际拍摄中,经过化妆、选片等层层加码,他们最终花了6000多元。

    “不入册的照片每张加30元才能拿回底片。”“什么?我的肖像还得自己掏钱?”李薇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影楼负责人认为,影楼拍摄的照片是化妆师、造型师、摄影师集体创作的劳动成果,作为艺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消费者想要这样的作品,掏钱购买理所应当。

    最后,李薇的先生不想让新婚的妻子为难,就说,“喜欢就都要了吧!一辈子就这一次!”李小姐最后狠狠心,无奈地付钱拿回了所有底片。

    解读: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邱宝昌认为,消费者委托摄影师拍照,摄影师得到的是服务报酬,照片所依附的底片或数据资料的所有权,在委托中已被消费者买断。因此,以著作权为名扣留照片底片或数据资料显然不妥。

    2009年12月1日,我国首部对婚庆服务行业进行规范的《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服务过程及安全卫生要求”中的“服务过程”要求“制作的婚礼音像制品保证质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给顾客,交付时可向顾客演示音像制品的内容,交付的同时将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数码资料等)一并交付顾客。”该标准规范的对象是婚庆服务行业,影楼虽然涉及婚庆业务,但究竟能否将其归类于婚庆服务行业却并无明确说法,该标准对此也并未加以说明。此外,由于《婚姻庆典服务》并非强制执行,因此多数影楼依然我行我素。

    支招:底片是否应当收费,要看各地政策以及影楼执行力度。作为消费者,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制度面前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面对上百张照片,要想快速在其中挑选出几十张照片是一项非常痛苦的工作。那么,如何才能快速有效地取舍照片呢?专业人士建议,选片的人数不要过多,2-3人即可,以免人太多,产生不同意见,反而给选片增加难度。选择照片先快速浏览所有照片,对数量和整体情况有大致了解,然后根据场景、服装造型的不同进行分类,在每个类别里进行挑选,尽量各种风格都能包含。

    低价套餐:水分太多

    案例:“以为一次付清套餐钱就可以了,哪里知道后来乱七八糟的又加了近2000元!”家住北京西城的李艾菲说,她定的婚纱照套餐里有些和承诺的相去甚远,承诺免费送定妆液的影楼报价360元一套,市场价却仅150元。最后拍摄出来的婚纱套系效果也与自己的预想相距甚远。  

    支招:首先,消费者应明白自身需求。在决定选择某婚纱照套餐活动前要明白自己的需求,不要被所谓的低价冲昏了头脑。

    其次,仔细考察影楼信誉。针对乱相丛生的婚纱经营市场,新人们在预定婚照套餐时应谨慎行事 ,除了关注价格外,也要考察商家的专业水平、售后服务等.对店内人员的承诺应多方考虑,并将承诺落实于协议当中,并要求提供相应的发票等证明,以便出现纠纷时易于维权。

    再次,合同细节应明确、写清楚。建议准新人们在合同签定时应越详细越好。如选择套餐,应在每个套餐中将礼服件数、底片是否全送、相框尺寸大小、入册数量和室内外景点等套系内容涉及的每一项都写清楚。

    顾客不拍照:预付款也得截留?

    案例:杨先生去年在婚博会上以全款4000多元购买了一套婚纱摄影套餐。半年的时间由于个人原因不想拍摄了。影楼负责人说可以退,但说北京消协规定要扣20%也就是800块的一个定金,或者转化为800块的写真。而影楼的预订单上也没有明确定金的数量及违约责任。为此,杨先生觉得难以接受。

    支招:北京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葛友山律师认为,由于影楼在定单中没有向消费者明示,如果不去拍的话要承担什么责任,因此他提出来扣20%的定金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要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婚纱影楼要拿出证据,它损失的是什么。否则,影楼就不能让消费者承担违约金、定金。

    多地出台婚纱摄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

    北京:《北京市婚纱摄影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则规定,双方可以约定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可以归属消费者,也可以归属影楼,或者归属消费者和影楼共同所有。不过,约定著作权属于消费者的,并不影响影楼按照约定价格向消费者收取入册外照片的必要费用。因为对于约定张数以外的照片,影楼付出了额外的劳动,消费者理应支付相应的报酬。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第二十三条规定,摄像、摄影、冲印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磁带、光盘、照片、底片交给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浙江:《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22条的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费。”经营者将制作相册后的多余照片或底片私自截留或另行收费,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在我省已实施多年,然而该条款一直未能有效落实。省消保委督促摄影经营者应依法、诚信经营,取消不公平不合理的行业惯例。

    安徽:安徽省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照片底片强制收费行为的通告》规定,从2011年7月16日起,从事摄影服务的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后,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图片资料)交付消费者,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格式合同或其它方式单方面规定,不交付消费者照片底片(包括入册外照片底片),或者对照片底片(包括入册外照片底片)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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