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电暖器(室内加热器)商品进行质量监测。共在南宁、桂林、来宾市抽查了20批次样品,有11个批次样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商品监测抽查合格率为45%。
《新安全》提示:
标志和说明项目出现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没有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产品上标注规定的标志,在使用说明书中缺少标准规定的警告。这样会导致用户在选择插座、接线和配备附加装置时发生错误,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
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出现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在制造装配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格,使用不适当的原材料。实际功率远超过器具标注的额定功率,不符合标准要求,容易使室内加热器过度发热,对家庭的电路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是因为被抽查商品的电源线截面积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外部软线过细,小于国家规定的电源线直径,被判定为不合格。外部软线过细,会导致产品在长时间使用下,电源线过热,使绝缘层老化,有可能导致触电、起火等危险。
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主要反映在器具为Ⅰ类设备,配备的电源插头为两极带接地极插头,而配备的电源线内没有接地线,器具内也没有接地端子(万一绝缘失效可能带电的0I类和I类器具的易触及金属部件,应永久可靠地连接到器具内的一个接地端子,或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触点)。接地线作为使用者防触电的安全保障措施,其作用至关重要,不合格的接地措施在器具发生意外漏电的情况下不能发挥作用,将严重危害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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