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摊派卖酒当制止 |
| ( 2008-01-25 第13版 ) | 【字号 大 小】【打印】【关闭】 | |
(1月21日《京华时报》)
像酒这种商品,能不能卖出去,能不能为其生产者、销售者带来利润,应该完全交给市场去检验。但通过邮政公司摊派销售这样的方式,则无论这种酒是不是真的受消费者欢迎,它照样会带来滚滚利润,市场的价格就此完全失灵。这种做法,对其他品牌的酒的生产者、销售者是很不公平的。 这些年来,我们对公共权力在“外部”行使时需要制约,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和普遍的共识,但对这些权力在其单位“内部”行使是不是也需要制约,却关注不够。从北京邮政摊派卖酒任务这件事情来看,是到了考虑在单位“内部”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来保护员工的权利,制约管理者的权力的时候了。 (郭松民) | |||
| ( 2008-01-25 第13版 ) |
| 【回页首】【打印】【关闭】 |
|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
|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6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