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

人民周刊 2024年08月0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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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故事

对祖居“约法三章”

曾珺 《 人民周刊 》( 2024年08月02日   第 06 版)

    老一辈革命家之所以伟大,不仅在于他们为共和国的创立鞠躬尽瘁,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呕心沥血,而且在于他们有着谦虚谨慎、严于律己的优良作风。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对祖居的“约法三章”映射了他的党性修养、崇高风范和光辉人格。周恩来是江苏淮安人。为了纪念他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的贡献,家乡人民出于感情,多次要求修缮周恩来的祖屋,将其辟为公开参观地。周恩来非常感激家乡人民,但对这种用公家钱款修理自家房屋的事,他多次予以拒绝。

    1953年初,周恩来将八婶母杨氏接到北京住了一段时间。在聊家常时,周恩来得知地方政府要维修他家破损倒塌的房子。在送杨氏回乡前夕,周恩来找来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干部王雨波谈话,委托他护送杨氏回淮安,并办理几件事,其中一件就是要转告当地政府不要修理他的旧居。对此,王雨波回忆说:“1953年春节过后的一天,周总理把我叫到他家中,让我坐下,和我亲切地拉起家常。周总理给我讲起了他家的一些情况,然后委托我到他家乡办理三件事:一是把前来探望他的婶母送到家乡江苏省淮安县去,并让我转告当地组织,他婶母(儿子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的生活以后不要政府照顾,由他在本人的工资中按月寄去一部分作生活费;二是他家还有几亩老坟地,让当地集体耕种,如果那些坟丘有碍种地,可以平掉;三是听说当地要对他的旧居老屋进行修缮,并准备建立一个纪念馆。总理让我这次回去说一下,如果当地要办医院、托儿所等公共福利事业,就把那些老屋和院子让出来给公家用。不要为他建纪念馆,把毛主席的旧居韶山纪念馆建好就行了。”

    淮安县委和县政府根据周恩来的意见,最后作出了维持现状、继续作为民用房(仍由周恩来的堂弟媳陶华一家和其他市民居住)、不建立纪念馆的决定。

    周恩来故乡旧居年久失修,加以修理也在情理之中。但由于周恩来的坚持,淮安县委只好作罢。五年后,周家旧居实在破旧不堪,淮安县委动了再次修理旧居的念头。陶华来信将此事告知周恩来。周恩来当即指示工作人员给淮安县委打电话,表示万万不可。为了进一步表明态度,1958年6月29日,周恩来还专门致信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并转淮安县委,再次告知万万不可修理旧居一事。

    汝祥同志并请转淮安县委:

    前接我家弟媳陶华来信,得知县人委准备修理我家房屋,我认为万万不可,已托办公室同志从电话中转告在案。

    远在解放初期,县府曾经重修我家房屋,我已经万分不安,当时我曾考虑将这所旧屋交给公家处理,但由于我家婶母还在,又恐房子交给公家后,公家拿它做纪念更加不好,因而拖延至今。

    现在正好乘着这个机会,由我寄钱给你们先将屋漏的部分修好,然后将除陶华住的房屋外的全部房院交给公家处理,陶华也不再收房租。此事我将同时函告陶华,并随此信附去人民币五十元,如不够用,当再补寄。

    在公家接管房院后,我提出两个请求:一是万不要再拿这所房屋作为纪念,引人参观。如再有人问及,可说我来信否认这是我的出生房屋,而且我反对引人参观。实际上,从我婶母当年来京谈话中得知,我幼时同我寡母居住的房屋早已塌为平地了,故别人传说,都不可靠。二是如公家无别种需要,最好不使原住这所房屋的住户迁移。后一个请求,请你们酌办;前一个请求,无论如何,要求你们答应,否则我将不断写信请求,直到你们答应为止。

    还有,我家有一点坟地,落在何方,我已经记不得了。如淮安提倡平坟,有人认出,请即采用深葬法了之,不必再征求我的意见。我先此函告为证。

    个人家事,麻烦你们甚多,谨致谢意,顺祝健康!

    周恩来

    一九五八·六·廿九

    同年7月,王汝祥代表淮安县委、县政府进京向周恩来汇报工作。谈话中,周恩来再次强调了不许重建家中旧居一事。王汝祥解释说,不是重建,是修理。房子年久失修,快要倒塌了,淮安县委只不过是要把房子扶扶正。况且,周尔萃(周恩来的堂侄)当兵了,淮安县委这么做,也是拥军优属应当做的工作。周恩来表示,房子倒了,就把它拆掉。无论如何,也不能留作纪念!

    两年后,中共淮安县委书记处书记刘秉衡再次代表淮安县委、县政府进京向周恩来汇报家乡工作。在交谈中,周恩来又一次语重心长地交代说:“你们的心情我是理解的。我的故居不要留在那里让人参观!如果有人参观,就请他们去韶山瞻仰毛主席的故居。我家的房子可以公用,办托儿所、办学校,或者做生产车间都可以。祖坟可以深埋,不要占地,不要影响机耕,上面还可以种树、种庄稼。”

    邓颖超非常支持周恩来的这种做法。在第二天宴请刘秉衡等人的席间,邓颖超对处理周恩来家祖屋问题严肃地交代说:“咱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听党中央的。恩来同志是党中央副主席啊,你们要按他的意见办,听他的。”

    直到晚年,周恩来还一直关注祖居维修的事。1973年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室负责人吴庆彤打来电话,转达了周恩来的三条指示:

    (一)不要让人去参观;

    (二)不准动员住在里面的居民搬家;

    (三)房子坏了不准维修。

    从此,周恩来对祖居的“约法三章”就在干部群众中传开了。

    周恩来逝世后,淮安祖居的维修一事再次被提及。1976年11月25日,邓颖超给周尔辉(周恩来的堂侄,其父周恩硕是周恩来的堂弟)、孙桂云(周尔辉的妻子)并淮安县委领导写了一封信,再次声明不要维修祖居。信中说:

    关于整理修建你们的伯伯周恩来同志的故居一事,你们及时告知我,这样做很好。你们的三点意见也是正确的,既遵循周恩来同志生前一贯的主张,所采取坚决反对的立场,同时又照顾到当前的形势,从全局,从大局出发。要求县委停修的作法,我完全同意。中央亦无此项安排。我作为周恩来同志的家属,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恳切地要求县委同志,立即停止修建之事。并以此信转达届届县委,避免今后再出此事。

    关于修整周恩来同志故居,过去曾被多次阻止。恳请县委领导同志们,为了纪念死者,最好是能遵照死者意见的办法。对于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请向他们作解释工作,说服他们,请他们予以理解,并表示感谢。

    我们要以一切行动听指挥,来作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千万不可各自为政,自作主张,才符合党和人民的愿望和要求。我的意见和要求,务请县委领导同志予以考虑批准,给以答复为盼!

    对淮安的祖宅如此,对绍兴的祖宅也是如此。周恩来祖籍浙江绍兴。在绍兴城内,还保留着周家祖宅百岁堂。百岁堂位于绍兴城内的劳动路东端,明代建筑。百岁堂西轴线第二进楼屋便是周恩来祖父的家产。新中国成立后,绍兴人民政府出于对周总理的爱戴,多次请示要求修缮房屋。对此,周恩来一概不许。1959年,绍兴人民政府对百岁堂做了一些小规模维修,周恩来知道后,指示工作人员查问,并指示:不要去参观,房子可以给国家派用场。后来,绍兴人民政府将百岁堂改为绍兴鲁迅图书馆。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研究馆员,本文选自人民日报出版社《淬炼成钢: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