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底,古巴对新宪法进行了全民公决,绝大多数民众投票赞成新宪法。4月10日,古巴新宪法正式生效。
新宪法强调古巴社会主义制度不可更改、古巴共产党是古巴社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力量。新宪法取代了1976年颁布的现行宪法,由11章229条组成,比原有宪法多出92条。新宪法对古巴的政治、经济方面作出了规定,例如新设国家主席和总理职位,承认多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性,提出外国投资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拉丁美洲研究所古巴研究中心顾问、中国拉丁美洲学会副会长徐世澄表示,古巴共和国新宪法的顺利通过,将有力地巩固近十多年来古巴国家和社会的改革成果。
宪法赋予古巴社会主义性质
自1959年1月1日,古巴革命取得全国性胜利以来,古巴革命政府于同年2月份颁布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根本法。
到了20世纪70年代,古巴开始政治机构体制化后,1976年2月15日,经全民公决通过了宪法,于同年2月24日生效。
徐世澄指出,1976年的宪法肯定了古巴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确立了古巴共产党在古巴的领导地位,确定了古巴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和外交政策,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作用。
1976年宪法规定,古巴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和其他劳动者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通过全国和地方人民政权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古巴共产党是古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领导力量,指导思想是“无往不胜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
古巴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为基础,实行计划经济,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常设机关是国务委员会。规定国务委员会主席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即国务委员会主席和部长会议主席由1人担任。
1992年古巴全国人大对1976年宪法141条中的76条作了修改,增加以及删除的条款约30条。2002年6月,古巴进行全民公决和修宪,该次修宪增加了一条“特别条款”,进一步确定宪法规定的古巴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可更改性:“强烈支持建议将社会主义性质和政治、社会体制宣布为不可更改,以此作为对美帝国主义政府2002年5月20日威胁的庄严回应。”
两层原因促新宪法诞生
徐世澄分析,两方面原因促成古巴新宪法诞生。
从1976年宪法的制定和两次修宪至今,古巴国内外的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国内形势来看,2006年7月,因古巴革命领袖菲德尔·卡斯特罗生病和手术,劳尔·卡斯特罗(以下简称“劳尔”)开始担负领导古巴党和国家的重任,并开始了古巴经济社会模式更新(即古巴改革)的进程。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古巴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从国际形势来看,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解体引发苏东剧变,古巴的社会主义实践变得更加曲折。古巴与美国虽已于2015年7月恢复了外交关系,但美国依然对古巴实行经济贸易和金融的封锁。与此同时,拉美地区的形势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行的宪法显然已不能适应国内外形势变化,需要制定新宪法。
2013年5月13日,古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由劳尔主持的宪法修改工作小组,负责起草修宪的基础。2014年6月29日,该小组制定了修宪的基础。
2018年4月18—19日,古巴召开第九届全国人大成立会议,会议选举58岁的迪亚斯·卡内尔为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和部长会议主席,接替担任此职的87岁的劳尔,从而开启了古巴国家领导人新老交替的进程。同年6月2日,古巴第九届全国人大召开特别会议,决定正式开始修宪进程,并成立以劳尔为主席、迪亚斯·卡内尔为副主席的由33名人大代表组成的新的修宪委员会。
经过一个多月紧张工作,修宪委员会根据古共六大和七大通过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以现行宪法为基础,并参考了其他一些国家的宪法,制定了《古巴共和国宪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同年7月,古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草案》。《草案》包括序言、11篇、24章、16部分,共224条,对1976年宪法(经1992年和2002年两次修宪后为137条)中的113条条文做了修改,新增加了87条,取消了13条。
13万次讨论,78万条“留言”
2018年12月18日,修宪委员会成员、古巴国务委员会秘书阿科斯塔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对全民讨论的情况作了说明。他指出,在8月至11月的古巴全民讨论中,古巴全国各地各阶层民众共召开了133681次讨论会,有近900万人次与会,提出了783174条意见和建议。随即召开的古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在民众所提意见的基础上,对《草案》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民众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民众要求恢复被《草案》在序言和第5条中删去的“共产主义”或“共产主义社会”的提法。2018年7月公布的《草案》曾删去了原宪法《序言》中“并且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而继续前进”和“当人们从奴隶制度、封建制度和资本制度等一切剥削制度中解放出来以后,只有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下,才能使人类获得全部尊严”这两段话,同时删去了第5条中“向共产主义未来推进的崇高目标”的提法。在全民讨论中,有不少民众反对删去“共产主义”的提法。在民众的强烈要求下,古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在通过的新宪法的序言和第5条中又恢复了“共产主义”的提法。
《草案》对国家主席任期不能超过两届的限制、首任年龄不得超过60岁的规定和国家主席产生办法提出不同意见。在全民讨论《草案》的过程中,有74450人要求取消《草案》对国家主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24365人要求取消《草案》对国家主席首任年龄不得超过60岁的规定,11080人要求国家主席由直接选举产生。但是,最后,全国人大会议决定,新宪法维持《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变。一些民众要求省长应由本省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草案》第170条规定,“省长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任命”。在全民讨论过程中,有11289人主张,省长应由所在省的民众直接选举产生。在民众意见的基础上,新宪法第175条改为省长由国家主席提名,由该省所管辖的(若干个市)市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徐世澄表示,以上情况充分说明,古巴新宪法的制定过程是民主、透明的,是顶层设计与广泛征求民众意见相结合的。
古巴新宪法在全民公决中顺利通过,为古巴社会主义模式更新的理论与制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徐世澄表示,古巴新宪法的颁布和实施,将进一步夯实古巴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通过新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古巴党和政府将坚定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积极改善治国理政体系。古巴新宪法将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进一步扫除制约古巴社会主义模式“更新”的各种观念和制度方面的羁绊,从而加快古巴社会主义模式“更新”目标——“繁荣与可持续社会主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