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宁波问文明

本刊记者 屈一平 / 特约记者 张昊 《 人民周刊 》(

    一言一行一举止,立法滋养文明精神。

    7月22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青墩社区的“爱心驿站”,一字排开各种凉饮,免费的绿豆汤、纯净水,还有降暑药物以备不时之需。

    “今年夏天特别炎热,平时喝口水的地方很难找,在这里喝到绿豆汤,心里特别感动。”宁波市环卫工人陈海民告诉《人民周刊》记者。

    这是《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一个月以来,宁波设施文明的一个缩影。

    7000年前,宁波人的祖先告别茹毛饮血的生活,在河姆渡耜耕火种,引领中华民族的史前文明。文明的火种沿着历史的长河,穿越时光的隧道迸发出绚烂的火焰。

    文明是点滴言行而来,千年来一直如此。

    公共场所吸烟,乱贴小广告,不文明养犬,乱停车辆、乱穿马路,随意向车外抛掷物品……在宁波,这些行为逐一会受到法律制裁。2017年7月1日,宁波市《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宁波首度为“文明”立法。

    “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常态化、长效化的手段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宁波市文明办负责人接受《人民周刊》记者采访,他认为,《条例》的公布实施,通过法治化保障常态化、长效化,是以法治思维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具体体现,是文明城市创建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文明立法

    7月1日,在宁波第六医院门口,一名前来看病的小伙子蹲在医院门口吸烟,被前来检查的卫生执法人员逮个正着,小伙被罚款50元。

    这是《条例》实施后,首个因不文明行为被罚的个人。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还到汽车东站和部分歌舞厅现场检查。对汽车东站吸烟室设在候车厅里面的现象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将吸烟室撤出候车厅。

    “公共场所吸烟执法难度不小,部分人不理解不配合执法,我们只有耐心地劝导,今后我们也将对公共区域进一步细化。”执法人员表示。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这是宁波首次为“文明”立法。其中,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

    为文明立法,宁波市整整准备了一年。

    2016年,宁波市文明办和宁波多家新闻媒体联合开展了“市民最不能忍受的不文明行为”评议活动,受众覆盖超过200多万人次,提出意见、建议20000多条。浙江省宁波市文明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中,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高空抛物,随处张贴、涂鸦、乱发小广告,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乱翻栏杆行等共30类不文明行为成为最不能忍受的行为。

    “一个月前还没想到,文明立法这么见效。”浙江省宁波市文明办负责人告诉记者,6月8日上午,宁波市文明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举行《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社会各界座谈会。

    来自宁波市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科研人员、窗口行业工作人员、妇女代表、青年学生、农民、个体工商户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相聚一堂,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积极建言宁波“文明行为”立法。

    在浙江省宁波市文明办负责人看来,《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建立了“禁止与倡导分设”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体系和与之相对应的“惩戒与奖励并举”的处置措施。《条例》重点对宁波市市民群众普遍关注的30类不文明行为、10类倡导性文明行为和6种高尚道德行为作了分类列举,同时,结合宁波市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创建工作经验,规定了爱心公园(荣誉墙)、文明行为积分奖励、不文明行为曝光、社会服务“折抵”罚款、信用信息记录等多样化文明行为促进机制。

    为文明守法

    与以往不同的是,上升至法律层面的道德条例,对于社会举报和投诉内容进行再升级。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首例“有效投诉”出现在7月2日,家住鄞州区文景街某小区的谢女士拨打12345投诉邻居养狗。

    “隔壁屋子住了一个老太太,养了一条狗,拉屎拉尿就在门口,我们离得近,大夏天的,味道好大的了。宁波不是有文明条例的嘛,是可以罚款的。”谢女士说。

    打过电话没多久,白鹤派出所民警专门到隔壁查看,并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告知住户及早将狗处理掉或办理狗证,及时清理养犬造成的粪便等垃圾,不能影响附近居民的安全卫生。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对诸如公共场所吸烟、高空抛物、限养区饲养烈性犬等不文明行为套上“紧箍圈”,作出明确约束规定。

    此外,在行驶的车辆内向外抛掷物品,属驾驶人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属乘车人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罚款。

    浙江省宁波市文明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条例》的出台,恰恰正是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把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使法治与德治互为支撑、相向而行,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条例》所规定的内容鲜明地告诉人们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哪些是要大力倡导的,哪些是要共同反对的,是市民素质提升的准绳和依据。

    立法滋养文明

    7月22日,宁波的气温逼近40摄氏度,诺丁汉大学一名非洲留学生中暑昏倒在地,路过的市民立即出手相救,掐人中、擦冷毛巾,帮助她恢复了意识。

    以“诫”为主,奖罚分明。针对具有社会正能量的道德文明行为,采取多种鼓励和支持措施,提高公民实施文明行为的积极性,形成文明行为的社会示范效应,是《条例》的另一大特色。

    浙江省宁波市文明办负责人如数家珍,一一向记者介绍,这些“正能量”条例一是集中列举了现阶段应着力倡导的文明风尚行为;二是对六类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文明行为作了特别的规定,并规定了表彰、奖励等鼓励措施,如扶弱济困、见义勇为、慈善公益、无偿献血与捐献器官遗体、志愿服务、现场急救等;三是加大对文明行为先进模范人物的鼓励、扶助力度。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道德行为上升到了法律层面。33个方面27条规定已经被重点细化及责任分解。

    “文明条例”出台一个月,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作为市民投诉平台,为了提高接线率及时转交转办相关投诉,一方面加强对话务员的培训,另一方面及时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落实回复。7月投诉的15起有效投诉案例全部结案。

    “《条例》的公布实施,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践行,需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建设全域化高水平文明城市、打造东方文明之都贡献一份力量!”回顾这一年的立法过程,钟学政对宁波文明立法的未来信心满满。

    一言一行一举止,立法滋养文明精神。《条例》正在构筑起德治法治“软硬兼施”、约束倡导“双管齐下”的格局,为宁波打造东方文明之都铺就最坚固的基石。

文明入法
文明与立法
宁波问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