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生成逻辑
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教授、博士生导师 戴小明
全面从严治党的生成逻辑始于实践并最终指向实践,是规范性、系统性与历史性的存在。宏观而论,其由历史逻辑、外在逻辑、内在逻辑等构成,历史逻辑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根本要求和核心内容;外在逻辑是经受“四大考验”,即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考验;内在逻辑是克服“四种危险”,即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具体分析,其包括如下若干方面:政治逻辑,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执政党必须有的政治自省与自觉;法治逻辑,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切实依规管党治党,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道德逻辑,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政党治理的基本政治伦理;制度逻辑,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党内监督,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基础保障;实践逻辑,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突出关键少数,推进制度有效落实的路径选择;法理逻辑,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无监督制约即无法治,这是权力制约的核心要义。
全面从严治党的生成逻辑,是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理念深度融合的理论结晶,充分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系统总结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历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生动实践和理论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深化和实践创新,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以及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深刻揭示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从严治党的基本规律,指明了建党治党的目标和方向,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全面执政、社会转型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确保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政治勇气和使命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邓联繁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凸显党规党纪与依规治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呈现新气象,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规治党与全面从严治党有着密切联系,党内法规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从一般意义上说,党内法规制度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引导、规范、促进、保障作用,有利于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的重要阐述来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契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义,有利于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化。
支撑“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从“全面”来讲,就是要管全党、治全党,实现全覆盖。法规制度具有普遍性,其适用对象是不特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党内法规制度,有助于促进全面从严治党,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准则就是例证。
彰显“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党内法规制度是体现“严”的重要载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宣告书。正如王岐山同志近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所指出的“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释放强烈政治信号: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深化“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与深化标本兼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属于“治本”的范畴,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具有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光明日报》 周潜之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而组织要形成凝聚力,就必须有内在严密的纪律和组织能力。没有严格的纪律,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无从谈起。因此,在组织建设方面,我们党向来强调从严治党,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破除潜规则;从严治吏,严格管好干部;做好基层工作,确保基础稳固。
当前,我们面临的任务异常艰巨,“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摆在眼前。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纪律建设,必须确保全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党成立90多年的实践表明,什么时候党的纪律严明、执行有力,什么时候革命、建设和改革就能够取得胜利,党的事业就能够不断向前发展。
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对待政治必须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活也一定要严起来。党的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是规范和明确的,党的纪律也一定是不容逾越的高压线,不是嘴上说说的软约束,更不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为了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是为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需要。有了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我们才能保证全党同志在思想和行动上统一步调,发挥出最大的政治力量。
全面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全党同志必须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全党形成有集中又有民主、有纪律又有自由、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
为何厉行从严治党
《人民日报》 叶小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前进方向要坚定正确,政治保障要坚强有力,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这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在党领导下取得的;解决13亿人民温饱问题和初步建成小康社会,也是在党领导下实现的。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
有人故意把党和法对立起来,宣扬“党、法不能两立”,诘问“党大还是法大”?这是别有用心者的迷魂枪、伪命题,其目的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蛊惑群众、搞乱人心,进而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把中国引向邪路。
宪法确立党的执政地位,赋予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在依法治国中坚持党的领导,就更要厉行从严治党。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面对四大考验: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外部环境的考验。党面临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居安思危,精神上要“补钙”,不断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强化党的宗旨意识。能力上要提高,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脱离群众的“四风”要坚决整治,作风建设要抓常、抓细、抓长。惩治腐败不手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除恶务尽,凡腐必反。
处分执行到位,纪律才让人敬畏
《中国纪检监察报》 贾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成绩喜人,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让纪律高压线通上了电。当纪律不再是摆设,而且执行越来越严,坏习气自然受到打压,正能量就得以释放。
当然,该发现的发现了,该查处的查处了,并不是就万事大吉了。纪律处分的执行情况如何,同样值得关注。公安部发现的367个问题,以及浙江看似比例很小的4.11%背后是1300多人,都说明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纪律处分如果打了“白条”,违纪者没有付出应有的代价,惩戒作用就会打水漂,必然损害纪律的严肃性,甚至是对违纪行为的默许和纵容。防止打“白条”带来“破窗效应”,正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用意所在。
防止纪律处分打“白条”,除了要关注处分决定入档不规范、年度考核不正确、职务职级待遇调整不到位等常规问题之外,还要有进一步地追问。比如,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的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有没有为其在党内提升职务或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同志,处分期满后在恢复其党员权利时,把关严不严?这些追问并非杞人忧天。毕竟,“换个岗位继续干”“迅速复出”甚至“不降反升”等问题,屡屡受到舆论质疑。
打“白条”不仅直接伤及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更会妨害全面从严治党方略的顺利实施。过一段时间,对处分执行情况来个“回头看”,可以弥补疏漏、纠正错误,持续彰显纪律的刚性,让广大党员干部时时绷紧纪律这根弦。谁敢打纪律处分执行的“白条”,谁就要挨纪律的“板子”。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纪律的生命更在于执行。确保处分执行到位,正是不折不扣践行这一理念。
领导干部岂能“躲猫猫”
中共宾川县委办公室 张育维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广大人民群众交口称赞。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不难发现,一些问题发生了变异,部分毛病出现了转型,极少数领导干部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从“地面”转向“地下”,从“明目张胆”改为“偷偷摸摸”,影响极其恶劣,群众深恶痛绝。
?领导干部“躲猫猫”,折射出的是自己底气不足,反映出的是纪律意识淡化,凸显出的是群众观念淡漠。要时刻保有敬畏之心,做到心底坦荡、无私无畏,才能做人有骨气、说话有底气、做事有硬气。一是要敬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成长离不开组织的培养,而党员干部的表现事关组织的形象,要做人诚实、对组织老实、干事业扎实,以严的作风、实的作为力争上游、率先垂范,才能真正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组织。二是要敬畏规则。随时随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当好表率、做好示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既遵守法律,又严守党纪,杜绝一切侥幸心理,保有一颗敬畏之心,坚守住为官、做人、干净底线,做到慎始慎终、善做善成。三是要敬畏人民。自觉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为官做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发展为了人民、一切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走实群众路线、干实群众工作、夯实群众基础,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以迈往之气,行正大之言。”这是每一位共产党员应有的底气和本色。只有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才能真正让党放心、让组织信任、让群众满意。
扶贫款不是“唐僧肉”
中共河南省纪委五室 申国华
近年来,随着我国扶贫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扶贫资金总量逐年增加。这些扶贫资金在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确实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江西井冈山、河南兰考等地由于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资金使用精准,通过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和教育扶贫等措施,今年顺利实现脱贫“摘帽”。这些地方脱贫的秘诀中有一个共同点:扶贫资金不仅管理严格,而且使用有方,犹如“好钢用到刀刃上”。然而,少数基层干部却在扶贫资金上动起了歪脑筋,像“唐僧肉”一样,想怎么吃就怎么吃。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提出: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等等。
好制度离不开严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对于扶贫开发来说,资金问题一直是重中之重,所以许多地方针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特别是扶贫资金挤占挪用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了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刚性制度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扶贫开发,是共产党人立下的军令状,越往后困难越多也需要严格制度规范,不能存有一丁点儿漏洞。所以扎紧制度笼子,编织严密“防火墙”,百分之九十九都不行,只有百分之百才可以。否则,留有一点缺口,允许一个人就等同于允许了所有人,最后等于“架空”制度,把制度约束变成“稻草人”“橡皮泥”。只有把制度笼子扎得紧而又紧,严格管理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扶贫款再次成为“唐僧肉”的情况出现。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敢于担当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 纳杰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必须敢于担当,扛在肩上。“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咬住“责任”二字,反复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实践证明,只有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必须敢于尽责、抓在手上。毛泽东说过:“对主要工作不但一定要抓,而且一定要抓紧……抓而不紧,等于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主要工作,主体责任就是直接责任,必须攥指成拳,牢牢抓在手上,抓常抓细抓长。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主体责任“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问题,推行责任派单制,把责任内容实体化、工作抓手项目化、整改任务清单化,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实。
主体责任是刚性责任,必须把问责落在实处。全面从严治党,严就严在刚性执纪。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互呼应、相互配套,目的就是要把尊崇党章、贯彻准则和条例,同执行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贯通起来,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加强监督检查,继续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要严肃考核问责,坚持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在一定范围内述责述廉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管党治党不力、党内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和问责的倒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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