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专家认为,新颁布的《意见》有四大亮点:其一,将诚信纳入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也就是说,诚信不仅是道德约束,更是市场体系要求;其二,奖惩结合,激励诚信,惩戒失信;其三,重在联合,打破区域限制,打破政府和社会脱节,打破部门藩篱;其四,信用是核心,市场监管体制的核心是信用。
长期以来,我们对于诚实守信的行为,重在精神鼓励,把之归于道德范畴,于诚信“收益”少有提及。这次《意见》虽然未明确提及物质层面鼓励,但诸如“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化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种种“好处”显而易见,诚实守信可以得到看得见的“实惠”。而对于失信行为,惩戒亦绝不手软!《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激励和惩戒措施清单制度,建立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跟踪问效机制等。
信用是现代经济的基石,也是任何社会维系运转的纽带,推动历史进步的杠杆。当代中国社会急剧转型,人口大量流动,经济飞速发展,从“熟人社会”步入“陌生人的社会”,的确产生了不少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学术不端等诚信缺失的问题。据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诚信建设状况研究报告》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不诚信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从“网络谣言”到“天价大虾”,从“假疫苗”到“虚假大学”……诚信缺失已经成为一大公害,严重影响了人们健康的互信关系和正常的社会交往,甚至给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造成了隐患。找回诚信,重建诚信,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必须解答的课题。
为何社会愈发展,失信的现象却愈严重呢?归根究底,还是源于我们内心的坚守和良心的遵从。一方面内心认同诚信,另一方面当自己面临考验时,又把诚信当成了“无用的别名”,诚信的概念越来越模糊,甚至被一些人抛到脑后。如果说身份证是一个人身体的证明,那诚信“身份证”便是一个人灵魂的证明。诚信形于外而源于内,表现形式是外露的,但根源于内在的素质。建设诚信社会,须德治与法治双管齐下,使信用成为公众用于衡量自身道德准则的一把“尺子”,让个人遵从良知,让社会捍卫约定,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充盈诚信的空气。
“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金杯银杯,不如诚信的口碑,就让我们把诚信当成第二张“身份证”,随身携带,永不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