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和建设中要大力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物质的与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存,不要把城乡弄得面目全非,使“乡愁”再也无从寄托。
刚刚过去的2013年底,“乡愁”一词火了。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引起普遍的关注与赞同。
“乡愁”,本是个文学的用语,余光中的诗、董桥的书,都一再抒发“乡愁”。“乡愁”,体现着人们对家乡的怀念与相思,也表达着远离故土的游子的忧伤与愁情,所谓“千里作远客,五更思故乡”是也。家乡故土是生活的根,如唐代诗人刘长卿所说,人们都有一颗“缠绵的乡心”。
如今,这一诗化的语言为政府的文件所引用,体现了政府在推进城镇化中,对人文传统的尊重,对自然环境的尊重,对人们精神情感生活的尊重。在改革和建设中要大力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物质的与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存,不要把城乡弄得面目全非,使“乡愁”再也无从寄托。
这当中,特别要重视对古村落的保护。我国是农耕大国,拥有众多具有历史与文化价值的古村落,不仅山清水秀,环境幽美,而且建筑独特,文化遗存丰富,村村面貌不同,都是特定的“这一个”。人们“缠绵的乡心”,往往就是从这里萌动的。
然而遗憾的是,我国的自然村正急速锐减,自2000年至2010年的十年间,减少了90多万个,平均每天消失80至100个,其中不少是该保护的传统村落。笔者儿时是在农村的外婆家长大的,那个美丽而幽静的村庄一直让我梦魂牵绕,前不久我回了一趟家乡,特意去了这个村子,美好的回忆却被击得粉碎,可说是梦碎了。
各种民族文化经过历史的大浪淘沙,剔除的是浮华,留下的是经典,经过这样厚重文化熏陶的人,内心才能美好而丰沛。这种文化精神上的皈依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它深入血液,是我们灵魂深处的韵律。只有内心怀着文化、肩上担着历史的人,才能够担当家庭与社会赋予的使命。承载着人文历史的传统村落就具有这种价值,它们对培养华夏民族的文化格调、文化品位,发挥了润物无声的作用。
城镇化不可避免地会使一些村落消失,但是正如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所说,城镇化不是“去农业化”。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城镇化率每年提高超过1个百分点,2012年达到52.6%,城镇常住人口已多于农村。按这个速度,再过20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可能会超过70%,而届时全国人口也将达到15亿的峰值。这就意味着20年后的中国仍将有大约4.5亿人生活在农村,因此要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城镇化要带动新农村建设,而不能取代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同样化,而应各具特色,相互辉映。
新农村建设,既体现在要营造现代之美,也体现在要发扬自然之美。与城市相比,乡村的优势在于良好的自然生态。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尊重这种自然之美,充分彰显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画卷。同时,美丽乡村建设必须突出地域特色,体现差异性和多元化,体现个性之美。如果千村一面,也会缺乏生机和活力,而这些正是传统古村落的魅力所在。因此,要特别重视保护古村落,对古村落只宜在保护中开发,而绝不可乱并、乱拆、乱毁。中国人的根在农村,保护好传统的古村落,是保护了人的精神家园,保护了民族的精神家园,使人们世世代代都能“记得住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