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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环保局长的“管制利益”

燎原 《 人民文摘 》(

    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经济调控和市场调节的重要手段,不法分子必然把环保部门作为拉拢腐蚀和攻关的重点对象。

    2013年8月16日。袁绍东49岁的生日。只是,今年,他只好在监狱中度过了——甚至在今后的10多年里,他都有可能如此。

    袁绍东是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原局长。2012年9月28日,他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1日被逮捕。他被指控收受了两个老板870万元的贿赂,并于最近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在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的5年多里,袁绍东的家产迅速累积。据他妻子谢小玲透露,案发时,其家产有3000多万元,扣除夫妻收入约1260万元外,其余的2000多万元都是丈夫给的。

    这不过是环保系统里一个普通的贪腐案例。过去10年,特别是最近5年,随着环境问题突出,环保部门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升,环保部门权力随之扩大,腐败案件也是时有曝光。在袁绍东那里,环保部门的管制手段成了官商之间利益输送的“桥梁”。

    监管的利益

    2007年3月前,袁绍东还是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很多副职一样,这样的职位,轮到他露脸的机会不多。但在当年3月后,他调任东莞市环保局任局长。

    低调、随和、开明,是袁绍东留给东莞媒体跑环保线记者的主要印象。这或许是和袁绍东就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时,因长期“伺候”领导而形成的谨小慎微性格有关。这点,确实和他的前任局长吴湛辉有所不同。但他们还是有些相同点:短短几个月间,都先后被广东省纪委带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刑,监狱成了他们共同的归宿。

    最新的法院判决中,备受关注的是袁绍东收受的那870万元贿赂。这笔钱,是赖洪中和王武树给他行贿的,前者是东莞本地人,“贡献”750万元,后者是湖南衡阳人,“贡献”120万元。他们都在东莞从事环保回收工作,开有多家环保公司。

    环保回收是暴利行业。赖洪中以新意工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包经营了东莞市环保局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工业废物处理站。赖洪中经营这家公司,主要从事废蚀刻液(工业废水的一种)回收,这些废蚀刻液有很高的回收价值。制造业发达的东莞,每天源源不断地产生大量的废蚀刻液。

    令赖洪中头疼的是,这些企业通常将生产产生的废水偷偷转移出去。这使赖洪中经营的回收公司所获得的废水量较少。赖洪中想到需要东莞市环保局帮忙。很显然,作为局长的袁绍东是最合适的人选。自2008~2012年,光是过节费赖洪中就送给袁绍东500万元,目的自然是希望环保局“加大监管,使其公司能收购到更多废水”。

    王武树是另一个给袁绍东送钱的人。出生于1969年的王武树,是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人,同时也是衡东县政协委员、东莞衡阳商会会长。

    王武树和袁绍东的交集,始于2010年上半年。据王武树回忆,一天,他去袁绍东的办公室找他聊天,其间,他向袁绍东说“废油脂回收与加工有利可图”,自己想成立一家公司专门做这个领域,希望得到支持。

    给环保局提交相关资料后,这家主要从事废油脂收集和加工、地沟油收集和加工的公司——东莞市中油造脂科技有限公司很快获批。这家公司,也是东莞市唯一具备废油脂回收利用资质的企业。

    废油脂也是很有回收价值,一些产生废油脂的企业,平常也是偷偷将废油脂转移至外地销售。这时,如果主管单位东莞市环保局能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就有利于中油造脂公司提高废油脂回收处理量,进而提高盈利。

    从2010年底起至2012年初,王武树每隔一段时间就约请袁绍东吃饭,送一些钱,每次送大都是8万元左右,前后共送了大约15次,共约120万元。

    收受贿赂后,袁绍东让分管该领域的时任副局长莫练初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巡查管理,指示他按照“就近、集中转移的原则,尽量保证危废物品集中转移到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回收企业去”。

    袁绍东并不“孤单”,越来越多的环保贪腐案件在不断涌现。据环保部统计,环保领域中被立案查处的案件数和涉案人数,呈逐年上升之势。仅2007年,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就比2006年增长了8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比2006年增长216%。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坦承,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经济调控和市场调节的重要手段,不法分子必然把环保部门作为拉拢腐蚀和攻关的重点对象。

    环保里的秘密

    浸淫东莞环保回收领域多年的苏斌透露,危险废物中的重金属废弃物,有着相当高的回收利润。上述提及的赖洪中、王武树等人,之所以舍得拿出数百万的钱来贿赂袁绍东,是因为其中利润很高。

    从事危险废物回收,必须是有资质的环保企业,而环保局一旦批准让谁经营,那它几乎就是垄断经营了。此后,根据相关法规,环保局以出于安全的名义,对危险废物的转运设置重重障碍。更重要的还在于,废物不允许转运出后,价格就是垄断的这一两家回收企业说了算,仅仅是简单的“收购—销售”,这些回收企业就实现了高额利润。

    当然,也有些企业将这些有价值的废弃物,偷偷转运出去销售。但只要环保局加强巡逻和执法,很多企业也难有作为。

    “偷偷转运的企业,通常将这些有价值的重金属废弃物在辖区内转运到其他(并不产生重金属废弃物的)企业,让环保部门误以为是企业间普通的物资运送,最后才由此转运出去,以此逃过环保部门的监管。”苏斌说,但通常情况下,很多企业因为在环保等方面上,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破绽,因此是不敢明着和环保局对着干的。

    因为暴利,实际上,插手环保废物回收领域的,除了环保部门外,还有其他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领导等,也都分有一杯羹。这已是这个行业的公开秘密了。

    环保局里的秘密,远不只这些。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目前是惠州市旅游局局长。在任旅游局局长前,她曾在环保局工作长达17年,并从一个普通科员官至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

    在黄细花看来,2008年,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后,审批权加大了,很多领域和环节都需要审批,甚至是前置审批。从大的方面来说,环境行政审批权、环境行政评审权、环境执法权、环保资金(项目)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干部人事权,被称为环保系统的“六项大权”。

    最近这些年,区域限批、流域限批、总量控制、环保年审等,在强化治理的同时,也拥有了卡住企业发展的权限,这样“不让上项目,企业就去想办法了,权力寻租因此发生”。

    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后,国家也修改了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在内的很多法律,其中加大了行政处罚的力度,特别是处罚金额的弹性很大,比如处罚2万~20万元——最低和最高之间相差10倍,自由裁量权很大,而企业常和环保部门打交道,处罚上可能就低不就高,其间也易引发腐败。此外,环评、技评等,也是最易引发贪腐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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