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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兄弟王小波

王小平 《 人民文摘 》(

    小波的出生正赶上我父亲遭受贬黜的时候。一场风波,这就是他的名字的由来。我母亲终日以泪洗面。当时他尚在母腹中,无法不直接承受这种悲哀的影响。他生下来就严重缺钙,他后来把钙片当炒豆吃,这与他最终长成一个一米八四的大个不无关系,骨骼都长得与人不同,而且看起来有点傻头傻脑,我母亲常溺爱地叫他傻波子。小时候,我发现他的思想常定格在一个东西上,陷入冥想,中断了对外界的反应,很不像他那个年龄应有的样子,站在其他活泼的祖国花朵之间,似乎是一个异类,因此受到了一些误解。

    后来他上了学,但似乎从来没成过一个好学生,总是怀着不服管教的叛逆之心。有一次老师把他叫起来回答问题,他站起来,但两眼平视,一声不吭,弄得老师无奈他何。“坐下,一分。”他就这样吃了不少一分,加以不关心课业,有时功课也不做,所以成绩单根本看不得,因此挨了不少揍。他那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玩,玩得忘情而投入。剩下的就是看书,不管什么纸片捡起来就看,连农作物栽培手册都看得津津有味。

    虽然落了个傻名,功课也不好,但兄弟姐妹都知道他绝不傻。他看书奇快,和我比快时回回占先。据他说,他一小时能看一百多页,而我充其量能看六七十页光景。一阵一阵的,他似乎能理解相当深奥的道理——全看他当时的状态。当然这本事绝不往功课上用,可抽不冷子也露这么一下两下的。

    数学课他没得过什么好分数。有一回不知什么神经搭错了,居然在学校数学竞赛拿了第一名。当老师把这件事告诉我妈时,我妈说什么也不信,她说:你保准弄错了,那不是我的儿子。当我听说这事时,倒一点不觉得奇怪。因为我从来就相信小波是个大智若愚的人,有神鬼莫测之机,早晚会爆个冷门,给大家一个意外惊喜。

    小波自小和我投契,一块捣乱,一块挨揍。说来我们俩都不是什么好鸟儿,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平日里偷鸡摸狗,无恶不作,给我爸妈气得不善。

    当时正当“三年困难”时候,经常饿得两眼发直。我们就成立了夜袭队,专在后半夜行动。我们家住在单元楼二层,除正门外,还有一扇门通楼道。这扇门正好在我们俩睡房里,平常是锁着的,但我精通配钥匙之技,这点事还难不住我。

    我们深夜开门溜出来,直奔枣树林而去。当时的人民大学校园里有一片枣树林,平时有人看管,只有后半夜才有下手之机。我还记得我爬到树上,头上是惨白的水银灯光,小波在路边鬼鬼祟祟地给我望风。当时吃的东西万金难买,为争一口吃的能打出脑浆子来,所以偷枣是重罪,抓住后要扭送保卫科治罪。据说一个枣要罚五毛钱,考虑到我们偷枣的数量,罚款将是天文数字,所以望风者万不可少。

    我不分青红大把划拉枣子,口袋装满了就用皮带把腰扎紧,顺胸脯子往汗衫里灌。等到肚子鼓得像孕妇模样,赶紧给小波打个手势,爬下树来,往黑影里开溜,蹑手蹑脚摸回家去。灯也不敢开,就在黑影里“咔吃咔吃”吃起来。有时候没有枣可偷,就掩袭人家的自留地。不管是胡萝卜、白萝卜,一扯一大把,找个水管冲一冲,回家又是一顿美餐。就这样,我们度过了“三年困难时期”,不但没饿死,还长出了个好身板。我有一米七八高,小波竟有一米八四,不能不归功于我们的夜袭行动。

    那时,革命的重头戏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但对我们来说,那是另一个星球上发生的事情。我们生活在革命的层次之外。倒是花树泥土的气味,自然中的光影转换,景物中隐藏的异种气氛,像谜一样令我们着魔。

    诙谐是小波的另一天性。他喜欢笑谑,经常能敏捷地抓住可笑的东西。饭桌上是他驰骋谈锋的地方,时常妙语如珠,以马克·吐温式的幽默,惹得众人喷饭。他对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当时叫《顽童历险记》大为倾倒。他把这本书翻了又翻,直到它成为一堆碎片。在我看来,他就是那个顽童。如果环境允许的话,他也会划着小木船,溜上密西西比河上的小岛,顶着暴雨在草丛里穿行,爬到木排上,顺着大河漂流而下,学会抽烟,吐唾沫,把饭菜在罐子里乱七八糟搅在一起吃……几年之后,他坚决选择到云南上山下乡,没人知道到底为了什么。只有我能猜出,他是在借此实现那个顽童的梦想。可惜天不作美,他在云南没能享受几天快意生活,就尝到现实生活的滋味。每日吃着粗粝的饭食,口中淡出鸟来,干活累得要死。最后染上重病,铩羽而归……

    当时的北京郊区,有不少白杨夹道的大路。春日的早晨,我和小波在笔直的大道上驾车东行。驾的当然是自行车。其中有一辆年纪和我们仿佛,是飞鸽厂第一批产品,做得粗笨结实,尽管经霜历劫,但架子大体完好,仍堪骑行,被我们叫作脚蹬坦克。它的一个脚蹬子朝里弯了一块,每转一圈,就撞在底梁上,发出铿锵之声。

    当时我们在有节奏的锵锵声中骑车东进,眼前大道如弦,两边的旷野向远方伸延,真是大块烟景,不禁心旌荡漾。我想起古人的诗句,就大声念起来:“大道直如发,春日佳气多,五陵贵公子,双双鸣玉珂。”小波在旁边纵情大笑。比起诗中的境界,我们眼前的景致差不了什么,只是身穿补丁衣服,骑着破车,与五陵贵公子有一定差距,但这点可以用想象来补足。我们想象自己鲜衣怒马,玉面绮貌,在长安大道上行进。随着马背的颠簸,玉珂轻叩,发出有节奏的清音,若合符节。而脚蹬子有规律的撞击,把我们的想象与现实弥合得天衣无缝。

    秋天的时候,我们又在这条路上走过。两旁高大的白杨夹道,空中落叶飘坠,脚下是厚厚的一层。脚下的路好像永远走不到头,我们也愿意永远这样走下去,好像可以一直走到天国。那是一个令人沉溺的境界。我们在不息的穿越空间中陷入梦境,一切都没入薄暮之中,空气也变得粘稠而滞重……当从梦境中醒来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不传之秘,那就是天国和人间、王子与贫儿、古代和现代的间距其实其薄如纸,只要我们愿意,就可以在两重世界间自由穿行。这种意思,好像成为小波的一个思维习惯。在他的历史小说里,他把现实和历史自由铰接,用二者之间的反差和气氛变换制造出一种特殊韵味,传达出他内心的感觉。

    光阴荏苒,在日常琐事的卵石沙砾中,是清澈的潺湲流水,而美好的意象,像水面上的闪光,渐渐远去。那时的小波,因为年纪尚幼,没有写过什么东西,但却在积累着美的印象,孵育着自己的趣味,或者说,一颗趣味的内丹。

    在我看来,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都有一颗自己的内丹。他们行住坐卧,都如蚌含珠,默默孵育着这颗内丹,像练气士一样呼吸沉降,萃取天地间的精气,使这颗内丹在感觉的滋养中成长。当内丹大成时,它会以一种奇异的方式与外界发生感应,此时艺术家趣味大成,进入一种高超的境界,谈笑咳唾,皆成珠玉。这种内丹实际上就是一种对纯美境界的把握,一种至高的品位。人们喜欢小波的作品,实际上是喜欢他的品位。

    小波作品的价值,从一个方面来说,在于他显示了一种独特的高尚品位,一股尘世中的清纯之气。这些东西浅者识其浅,深者识其深,惟有缘者得之。而有缘人再传有缘人,这一团精神能量也许就此传递下去,不致泯灭。

    摘自《我的兄弟王小波》江苏文艺出版社

那个黑胖子,那个老霸王
七十年深厚的情谊
我的兄弟王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