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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公司的“子承父业” |
| □刘冰 |
| ( 2006-05-11 第五期 ) | 【字号 大 小】【打印】【关闭】 | |
未来10-20年将是中国民间财富从第一代创业者转向第二代的高峰期,约14.5%的企业家明确希望退休后由子女来掌管企业。那么,国外家族企业又是如何实现财富传承的呢? 欧洲:第一代是创始人,第二代在企业工作但一般不直接接班,而是由一个年长的“老臣”短暂接力、辅佐后再交给第二代。等到第三代、第四代,那时公司已经公众化了,继承人也已经“由富到贵到雅”,不愿意从事企业管理,成为单纯的“食利阶层”。 美国:继承人辅导队。据说,在美国的家族后代,一般在未继承家产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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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5-11 第五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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