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推行三级“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021年02月23日

  刚从田里回来,闫洪岩跺了跺鞋底的泥,就忙着将巡查结果登记在册。“按照要求,我作为‘田长’,每周至少要对全村耕地进行一次全面巡查。一旦发现有违法占用、破坏行为,就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闫洪岩是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信阳镇北赵村党支部书记。从2020年10月开始,滨州市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三级“田长制”管理体系,设立“田长”5400多名。其中,一级“田长”由各县(市、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担任,二级“田长”由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三级“田长”由各村(居)主要干部担任,以此实现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滨州市、县、乡三级相继出台了“田长制”工作方案,在交通要道、田间地头、村民健身广场、村委会办公室等处设立“田长制”永久固定标志牌,做到保护区域图、“田长”姓名、联系电话及工作职责等内容一目了然。

  作为二级“田长”,信阳镇镇长李建强感受强烈:“耕地保护的范围更加准确、责任更加明确,每块耕地都有了守护人。”

  现代科技的应用,也让“田长”们有了更趁手的工具。2020年10月23日18点10分,李建强收到了信阳镇“田长制”监测平台(综合智慧监测平台)发来的预警信息,提示一处耕地疑似存在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经现场调查,原来有村民正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施工建设仓库。“在‘田长’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的劝阻下,村民当场自行拆除了违建。”李建强说。

  耕地保护,除了保证数量,更要提升质量。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邱延博表示,滨州以“田长制”为基础,不断提高耕种水平,避免土地撂荒,提升耕地质量。

  滨州市邹平市明集镇种植大户田纯锋,是里六田村的党支部书记兼三级“田长”,在履行好宣传、巡查等常规职责的同时,还按照要求规范种植户生产行为,督促清理白色垃圾及废弃农药瓶等,避免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

  为激励“田长”履职尽责,自2021年起,滨州市对20个上年度耕地保护成绩显著的乡镇给予资金激励,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等。同时,还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推行了三级“田长”的管理成效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机制。

  目前,山东省已出台《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指导意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田长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形成“田长”基层产生、农民看护耕地、政府保障运行的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