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有的放矢) 2020年12月22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明确要求。优化政府治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们要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职能配置,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需要,我国先后进行了多轮机构改革,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旨在通过政府机构优化、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改进等措施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提高政府运行效率,增强政府治理能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这次机构改革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这次机构改革是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优化政府治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中之重。我们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建立清单式管理制度等方面改革,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目前“放管服”改革已经取得重要进展,我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排名前十。同时,围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等,激发社会组织、居民等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

  当前,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治理能力显著提高,但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还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完善国家行政制度、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方面下大功夫,进一步优化政府治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作者为厦门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