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粤0303民初2936号 李健(JOHNYANGLEE):原告深圳市人民医院与被告李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0303民初2936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5年1月13日10时30分在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伟军:本院受理原告吉林市中凯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吉0204民初17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主文内容: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给付原告201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100919元、负担诉讼费3262元(案件受理费1462元、公告费1800元)。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银永(韩文名:정은영):本院受理原告侯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鲁1702民初608号民事判决书、(2023)鲁1702民初60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113民特117号 SHANG SIHONG:本院受理ZHU GE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0法庭开庭审理。
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公告 MONNAPASIYONSANTI:本院受理原告温朋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湘0281民初1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泗汾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更正公告 2022年1月7日刊登的原告杨文英诉被告KATHY LIU(中文名:刘凯茜)、WENDY LIU、刘家明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被告“KATHY LIU(中文名:刘凯茜)”更正为“刘家欣”,特此更正。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粤0307民初36264号 马振:原告赖永红与被告马振、赖锦平物权确认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0307民初3626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原告享有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深惠大道边农贸批发市场综合楼B栋503号房(房地产证号:深房地字第6000006523)的所有权;2.确认两被告不享有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深惠大道边农贸批发市场综合楼B栋503号房(房地产证号:深房地字第6000006523)的所有权;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30日内。定于2025年2月12日14时30分在本院龙岗第二十六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淑华:本院对原告张秀丽与被告张建昌、张连生、张鹏、杨淑华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张建昌、张连生对(2023)京0102民初15228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要求:1.请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按照法定继承确认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或发回重审;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吉0221民初2551号 HO KWANG YONG:本院受理原告王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王爽的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后购置位于口前镇建设路南侧、人民路西侧平安家园二区二期A高层2号楼2单元302室(价值170000元)系原告父母房产换购,房产归原告所有;3.婚生一子何欣远(13岁)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1500元人民币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独立生活为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和答辩期限截至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淑娟:本院受理原告李哲诉被告杨淑娟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法庭(吉林大街101号)不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卜志宏、李茂青:本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马鞍山海关诉你们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4)皖0504民初24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陕01民初1701号 潘东[STEVEN DON PAN(护照编号:LA4481008)]:本院受理原告李春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民初1701号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庭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宁(身份证号:220104197903253118):本院受理原告陈宏杰起诉被告宋威、李万泉、第三人陈宁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2)京0114民初186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陈宏杰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0202.83元,由陈宏杰负担,已交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宁(身份证号:220104197903253118):本院受理原告陈宏均起诉被告宋威、李万泉、第三人陈宁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2)京0114民初186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陈宏均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9700元,由陈宏均负担,已交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