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神州速览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4年07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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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4年07月30日   第 11 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京娜、张治岩、丝内沙·科斯坦丁诺娃·依负切娃:本院对原告张治骁、申琛与被告张悟修、张洁等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京0102民初46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北京市西城区新安中里7号楼③-2-201号房屋中属于张玉珍的1/2份额归被告张悟修继承,继承后,该房屋全部归被告张悟修所有,被告张悟修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申琛支付62万元,向被告丝内沙·科斯坦丁诺娃·依负切娃支付62万元,向被告张洁支付124万元;二、驳回原告申琛、原告张治骁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LEI WANG(汪雷)、WILLIAM WANG(汪自定):本院对原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汪自东、LEI WANG(汪雷)、WILLIAM WANG(汪自定)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京0102民初337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LEI WANG(汪雷)、WILLIAM WANG(汪自定):原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汪自东、LEI WANG(汪雷)、WILLIAM WANG(汪自定)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作出裁定,原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就(2023)京0102民初33745号民事裁定书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LEI WANG(汪雷)、WILLIAM WANG(汪自定):原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汪自东、LEI WANG(汪雷)、WILLIAM WANG(汪自定)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作出裁定,原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就(2023)京0102民初33743号民事裁定书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LEI WANG(汪雷)、WILLIAM WANG(汪自定):本院对原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汪自东、LEI WANG(汪雷)、WILLIAM WANG(汪自定)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京0102民初337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谷晓嘉(英文名:GU XIAOJIA):本院受理(2024)陕10民初3号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市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洛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陕西丹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商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柞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宗松、谷晓嘉(英文名:GU XIAOJIA)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市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洛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陕西丹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商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柞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46亿元及利息0.557130534亿元(暂计算至2024年4月1日前);2.判令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宗松、谷晓嘉对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沪0118民初20797号 米卢蒂诺维奇(MILUTINOVIC TOMIC VELIBOR):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信麒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林科体育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米卢蒂诺维奇(MILUTINOVIC TOMIC VELIBOR)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虹桥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LO JEE FUI:本院受理申请人刘婷与被申请人LO JEE FUI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一案[案号:(2024)京04协外认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12日9时30分在本院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彭大强的继承人(彭大强的配偶及其子女):本院受理李荣岩等与王专红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要求判令:1.依法继承并分割被继承人李恩曾遗留下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甲62号院5号楼1门2层5号房产;2.依法继承并分割李恩曾名下光大银行存款248847.21元;3.依法分割丧葬费、抚恤金54596元。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期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莹:本院受理林裕富与林玉萍、林裕华、杨莹等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要求判令:1.按照继母赵素卿的遗嘱,由原告林裕富继承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原宣武区)小红庙三号楼②-5-252房屋;2.诉讼费用由被告杨莹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期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公告 景彦彬:本院受理(2024)鲁1724民初481号原告上海鄄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李凤艳、景彦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凤凰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吕韶伯:上诉人胡孟杰与被上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原审被告安徽华氏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王丽霞、吕韶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3民终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25元,由胡孟杰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越丰商事株式会社:本院对原告王洪伟与被告长春市日增轨道客车配件厂、长春泰恒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越丰商事株式会社、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亚支行、大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审理。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吉01民初153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30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9时在长春国际商事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志:原告王雅茜与被告杨志、瀚峰资本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已作出判决,被告瀚峰资本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已就(2023)京0102民初20972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CHENSHIA HOLDINGS LIMITED: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石周利与被上诉人CHENSHIA HOLDINGS LIMITED、第三人湖北钻石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民终259号开庭传票(含合议庭告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24年11月15日9时在本院东区20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1112民初1826号 陈彩云:本院受理的原告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彩云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丁箕平:本院受理申请人黄艳与你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协外认1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鲁0602民初5074号 王执砚:本院受理原告由显伟诉你、宫明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60500元和利息720615元(自2011年10月24日至2024年2月29日止以6605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计算),并以本金660500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1日起继续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被告宫明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告 贾裴军:本院受理(2023)京0113民初19620号原告(反诉被告)周诗豪诉被告(反诉原告)张涟浩、被告贾裴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13民初196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曲辉: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万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刘大伟、曲晓宇、刁佩禹、鞠芬敏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万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服(2022)辽06民初638号民事判决,依法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鄂0102民初2749号 丁业泰:本院受理葛燕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0102民初2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西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CHI KIN WONG(王自健):本院受理原告房亚丽诉被告CHI KING WONG(王自健)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2023)鄂0602民初207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年6月18日刊登的原告吴云辉诉范氏章(PHAM THI HANH)离婚纠纷一案中的“范氏章(PHAM THI HANH)”应为“范氏幸(PHAM THI HANH)”,特此更正。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皖1721民初835号 DUONG THI ANH HAU(杨氏映厚):本院受理原告章龙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721民初8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原告章龙水与被告DUONG THI ANH HAU(杨氏映厚)离婚。你应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吕铭:本院受理原告刘思佳诉被告吕铭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211民初3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慧:本院受理原告梁颜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211民初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