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国际观察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4年07月27日 星期六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上一篇  下一篇

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4年07月27日   第 06 版)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4)京04协外认22号 江洋:本院受理(2024)京04协外认22号申请人刘延玲与被申请人江洋申请承认瑞典王国乌普萨拉地方法院T 5946-10号离婚民事判决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4协外认2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司法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少坤:本院受理刘庚起诉你保管合同纠纷一案,要求判令:1.刘少坤立即返还刘庚135890元;2.刘少坤向刘庚支付利息损失,以13589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完毕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刘少坤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鲁0785民初1045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赣1126民初59号 阮氏秋鸾(NGUYEN THI THU LOAN):本院受理原告张淑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10日9时在弋阳县人民法院圭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最高盒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欧夫怀特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最高盒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京73行初289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1]第214201号关于第32173567号“OFF HITE”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欧夫怀特有限责任公司就第32173567号“OFF WHITE”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勇(YONG ZHAO):本院受理原告赵勤与被告王义臣、赵勇(YONG ZHAO)法定继承纠纷一案,赵勤诉讼请求如下:判令依法分割赵西德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乙69号1号楼4层1单元142房屋,其中王义臣占三分之二份额、赵勤及赵勇(YONG ZHAO)各占六分之一份额。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二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东2-23法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森科产品有限公司:本院已审结原告上海乐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森科产品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京73行初443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上海乐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上海乐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上海乐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第三人森科产品有限公司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告上海乐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针对该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上诉,现将原告上诉状依法向你方送达,你方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针对该上诉状的意见陈述。上述判决、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全客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3)京73行初5659号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参诉通知书、组庭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原告证据、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0月10日10时1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梁振平:本院受理原告梁振东与被告梁振魁、梁振平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梁振东请求判令:1.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甲1号西侧眷22号楼3门三层22332号房由原、被告共同继承,继承后房屋归原告所有,由原告支付被告房屋折价款;2.原告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分配案涉房屋应当予以多分20%的产权份额;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二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2-2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薛红:本院受理原告王玉英诉被告薛红、薛红五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2民初264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薛红、薛红五协助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宏汇园11号楼7门103号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至王玉英名下。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汪宾:本院受理的原告北京华新盛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天宝嘉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张湧、汪宾,第三人天津中汇恒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变更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追加被告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50法庭开庭审理。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马斯寇特控股公司:本院受理的(2023)京73行初8021号原告厦门椰智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马斯寇特控股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参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1月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