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户“转型”成为网红主播,在直播平台展示农耕场景,推荐特色农产品。“新农人”把手机作为“新农具”、把直播变成“新农活”、把土地种上“云端”,让田间地头的农产品焕发全新的生命力,精彩“出圈”。
电商“新农人”通过直播平台,可以直接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扩大销售渠道,让农产品销售变得简单高效。电商“新农人”通过展示农产品的产地特色、生长过程、制作加工等直播场景,不仅使消费者深入了解农民的辛勤劳作和付出,更促进了农产品和文旅元素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增强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认可和信任,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吸引力。
农村直播电商涉及运营、物流、市场等环节,要求参与人员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良好实际操作能力。然而,乡村青年人才外流以及本土直播电商人员专业水平不足,成为制约农村直播电商发展的主要瓶颈。在笔者进行的有关乡村全面振兴的调研中,调研团队发现,农村主播队伍中有许多人没经过系统化直播培训,导致其在直播过程中存在语言表达力不够、应变力不足等情况,影响产品的经营成效。部分农村电商直播农户只重视购物过程客户订单付款,忽视了售后的物流及相关服务,客户满意度较低,回头客不多。
人才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农村电商要发展,离不开一支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队伍。发展农村电商,需要聚焦强化“引育用留”,培育更多直播“新农人”,为农村直播带货持续提供动力。
“引”,把优秀人才资源“引进来”。应用好“乡愁引力”,系牢“情感纽带”,让电商青年在寻访乡村中找到创业方向,推动更多“新农人”向乡村集聚。现在不少青年来到农村发展创业,成为农村电商的“领头羊”,利用电商直播、短视频营销等方式,传播乡村“好声音”,扩大优质农产品的影响力,进而转化为切实的经济效益,为农村注入新的活力。
“育”,积极培育本土直播“达人”。“网红”直播带货业态的不断发展,本应有利于帮助农民解决销售渠道。但是,一些平台头部主播在与经营主体合作中,压低农产品正常销售价格,导致“谷贱伤农”,收取高额佣金,增加了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负担。应增强区域农户或企业的自主权,避免对平台头部主播过度依赖,积极培育本土的直播“达人”。针对经营主体在电商运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需求,应加强对农民的全方位培训,特别是注重在直播技巧、短视频创作、品牌发展、货物运输、售后服务、法律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当地农民直播电商的运营技能和讲好农产品故事的能力。除此之外,也要进一步推动“校村企”交流合作,鼓励本地农业院校、涉农企业对电商“新农人”进行联合培养,实行结对帮扶,提升人才培养与电商产业发展的匹配度。
“用”,加强“土专家”“田秀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注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通过定期举办农村电商直播大赛、乡村全面振兴大讲堂、乡村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形式,选树农产品直播领域的优秀典型,促进互相交流和经验推广。例如,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持续组织开展“津农精品”直播联赛,挖掘农产品直播销售优秀人才,涌现出“沙窝萝卜老郭”“蓟北梨哥”“西红柿西施姐”“山楂皇后”等农产品销售“网红”,并遴选出多个具有一定直播销售水平和带动能力的农村电商示范直播间,为农户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留”,优化当地直播助农的生态体系,让“新农人”回得来、留得住。不断完善农村交通、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多层次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电商产业链建设。应为“新农人”回乡村创业发展提供一揽子政策支持,在创业指导、税收优惠、项目优化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加大金融服务的支持保障力度,探索多元化农村电商融资路径,帮助农村电商解决“融资难”等切身问题。不断提升乡村生活便利性和保障性,进一步健全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让返乡“新农人”心无旁骛逐梦沃野,助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