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读者桥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4年06月0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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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在华出售房屋注意事项(律师信箱)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4年06月01日   第 05 版)

张律师:

  我是一名美籍华人,此前长期在上海生活,期间购置了一套房产。近期,因家庭迁居,我计划把在中国的这套房子卖出去。想咨询一下,外籍人士在华出售房屋有哪些法律注意事项?

  读  者  须女士  

 

须女士:

  您好!外籍人士可以在中国出售房屋,您需要办理相关公证手续,明确委托合同上的细节事项,并最好在中国境内开立一个银行账户以接收房款。具体为您解答如下:

  ■ 办理委托书、公证书并进行认证

  现实中,很多海外人士会委托专业的房产律师打理房屋出售事宜。此种情况下,当不是户主本人出售房产时,首先要由户主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人出售房产的委托书,且该委托书需要经过公证。

  委托书的公证手续视具体情况而定。2023年3月8日,中国正式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同年11月7日生效实施。《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成员最多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以更便捷的证明方式取代传统领事认证,促进国际经贸和人员往来。此前,公文书如果需要跨国使用,除了由当地公证机构公证之外,还需办理领事认证,流程较为繁琐,耗时较长。《公约》生效后,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美国和中国均为《公约》缔约国。因此,如您在美国,您的委托书只需在美国办理相应公证手续即可,不必再经美国和中国驻美国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精力。不过,需要注意,中国与《公约》非缔约国之间仍沿用传统领事认证程序。

  ■ 办理业主本人银行储蓄卡

  为了方便后续接收交易款项,外籍人士一般需准备一个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例如,现实中,如果购买方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卖方需要持有当地的储蓄卡,才能接收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

  如您本人不便开立银行账户,而是请委托人代办,则需要关注不同银行的代办政策。目前,申请新办储蓄卡,只有部分银行可以由受托人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其他银行只能办理存折,办理储蓄卡必须受托人本人到场。

  ■ 办理过户手续

  各项文件准备齐全后,卖方可持委托书、公证书、房屋产权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和购买方一起到场校验双方身份。

  提醒您注意,如果是受托出售外籍人士在中国的房产,授权委托书上一定要写明房产位置、受托人对出售房产的处置权限等委托事项。目前,专业房产律师一般都有处理外籍人士在华出售房屋各种手续的经验,售房客户可提前咨询,然后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是外籍人士在中国出售房屋的法律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公衡律师事务所  张海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