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文学观察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4年05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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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4年05月28日   第 09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韩明(英文名:MING HANROSCIOLI)、韩晓:再审申请人余文红与被申请人韩仲、韩晓、韩仁、韩明、戴伟高继承纠纷再审一案已审理终结。再审申请人余文红、被申请人戴伟高对本院作出的(2023)京0102民再3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江伟、张葆平:本院受理原告汤爽与被告江伟、张葆平、第三人北京安泰兴业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汤爽的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原告和江泮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有效;2.请求被告履行《房屋买卖协议书》,判令被告和第三人北京安泰兴业置业有限公司协助原告办理北京市石景山区北辛安南路20号院4号楼一层102室房屋过户手续;3.判令被告返还因延迟交房产生的临时安置费167072.85元(自2019年11月29日暂计至2022年6月9日);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4)京04协外认37号 程安若:本院受理申请人王希楠与被申请人程安若申请承认美利坚合众国纽约州最高法院婚姻法庭624541/2023号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询问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意见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询问。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于治:本院对原告殷爱萍与被告北京乾禾瑞泰资讯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陈硕、于治、陈志峰、王素燕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4民初570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人民法院公告 LWAY EI HLA HTAY: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湘0281民初706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准许原告刘兵与被告LWAY EI HLA HTAY离婚。现将上述判决内容作为判决书正本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辽0624民初1207号 KIM YEONGJUN(韩国人,中文名:金永俊):本院受理原告宋玫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2024年9月23日9时(北京时间)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宋洪敏:本院对宋鹤骏与宋洪英等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5民初20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谢菁:本院受理原告谢杰诉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要求判令:1.北京市西城区南营房41宅1号的房屋由谢杰继承;2.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二区207号楼4-402号房屋由谢杰继承;3.诉讼费用由法院依法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9时15分在本院北区三层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3)京04协外认83号 程立雪:本院受理(2023)京04协外认83号申请人刘钊与被申请人程立雪申请承认美利坚合众国马里兰州乔治王子县巡回法院案号CAD21-02326号离婚民事判决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4协外认83号民事裁定书。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司法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阿日宫(ARGUN BOLDKHET):本院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大厦支行与你和知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知意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大厦支行本金270368.51元,并支付截至2024年1月24日所欠的利息6650.69元、罚息1739.44元、复利157.51元,合计278916.15元,以及自2024年1月25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和复利(罚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262%计收;复利以未付利息为基数,利率同罚息利率);二、被告知意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律师费损失5000元、公告费损失2020元;三、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对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被告阿日宫(ARGUN BOLDKHET)、被告知意名下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大厦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775元、保全费4507.44元由被告知意、被告阿日宫(ARGUN BOLDKHET)负担(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豫0194民初9439号 中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少宗、王昭钦、傅昭铭、北京中经创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河南恩功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少宗、王昭钦、傅昭铭、第三人北京中经创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0194民初9439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华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意大利CK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你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一案。你公司作为原审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京行终3112号当事人诉讼须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LG电子株式会社:本院受理上诉人斯马特技术无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LG电子株式会社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一案,你作为原审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京行终3118号当事人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宏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威尔逊运动用品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你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已于2024年4月30日作出(2023)京行终7801号行政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京行终7801号行政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娟:本院对许爱堂与你赡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2227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自2022年4月起,许娟于每月25日前给付许爱堂赡养费人民币200元;二、驳回许爱堂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许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0元,由许娟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公告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许娟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品蔻(国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0398号原告康恩泰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你方为本案的第三人,现本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一、撤销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1]第70440号关于第29534938“RIIZEGN瑞哲恩”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康恩泰有限公司、第三人品蔻(国际)有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行政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685民初3148号 汪如全:本院受理原告张海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张海萍诉求:1.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自然资源公司:本院受理(2020)京73行初13707号原告西安广元堂医药生物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自然资源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你方为本案第三人,本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178819号《关于第16182540号“沅の素NATURAL SOURCE”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自然资源公司就第16182540号“沅の素NATURAL SOURCE”商标所提出的撤销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西安广元堂医药生物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西安广元堂医药生物有限公司、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第三人自然资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判决书及被告的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京0102民初1149号 张雷:本院受理孟祥燕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英国太古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3)京73行初10048号原告韩征征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英国太古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9月5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齐阳:本院受理上诉人鞠承身与被上诉人王学芝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吉民终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2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齐阳:本院受理上诉人鞠承身与被上诉人李艳、一审第三人赵立鸿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吉民终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2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丁炯铣(JOUNG HYEONG SEON):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威海市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威仲字第0325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2024年1月26日生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荣奎(LEE YOUNGKYU,韩国国籍):原告赵丽娜诉被告李荣奎(LEE YOUNGKYU)离婚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雪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与被告黄雪儿、防城港三生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桂0602民初25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黄雪儿签订的《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12)防港中银零房贷字第094号];二、黄雪儿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203310.44元及支付暂计至2023年12月29日的利息4688.51元(2023年12月29日之后的利息、罚息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和利率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但利息、罚息总和不得超过年利率24%);三、黄雪儿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000元;四、如黄雪儿不履行上述第二、第三项债务,原告对折价、拍卖、变卖黄雪儿用于抵押的位于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迎宾路北面三生观邸商住楼A座23层22A01号房所得价款在上述所欠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欢:本院受理原告刘春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106民初4788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1.判决刘春雨和你离婚;2.婚生女王沐桐归刘春雨抚养,被告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至王沐桐年满18周岁;3.被告王欢承担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出轨产生的负债10万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华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梁万一:本院受理原告黄绪斌诉被告梁万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4)鄂0106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梁万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黄绪斌借款本金人民币25万元;二、被告梁万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绪斌逾期利息(以人民币25万元为计算基数,2014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年利率6%计付;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按年利率3.45%计付);三、驳回原告黄绪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543元,由被告梁万一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小生:本院受理丁美芳与吴小生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10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AMEGEE KOSSI GASTON:本院受理原告魏铄麟与被告AMEGEE KOSSI GASTON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111民初169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鲁0103民初16399号 HU XUEQIN(胡雪芹):本院受理原告菅轮诉HU XUEQIN(胡雪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0103民初163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菅轮与被告HU XUEQIN(胡雪芹)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原告菅轮和被告HU XUEQIN(胡雪芹)各负担150元。如不服本判决,原告菅轮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胡雪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菅轮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胡雪芹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粤0309民初13748号 SUNWEIKUN:原告杨平与被告SUNWEIKUN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0309民初1374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309民初137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原告杨平与被告SUNWEIKUN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杨平负担150元,由被告SUNWEIKUN负担150元。原告杨平已缴纳案件受理费300元,本院予以退回150元,被告SUNWEIKUN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150元,拒不缴纳,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两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108民初50813号 孙贵仁:本院受理孙岩与孙贵仁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2-24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迪施国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京73行初16567-16569号原告大连迪施船机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迪施国际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三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9月5日上午11时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横手愛贵子(YOKOTE AKIKO):本院受理原告郭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二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方圆:本院受理原告范培林诉你及黄山市万磊矿业有限公司、叶静、代万萍、方国政、徐连秀、叶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3)皖1024民初709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范培林、被告黄山市万磊矿业有限公司对一审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公告 KI KIMHONG(叶春燕):本院受理原告叶晓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024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叶晓飞与被告KI KIMHONG(叶春燕)离婚;二、婚生女叶景萱由原告叶晓飞直接抚养。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2100元,合计2300元,由原告叶晓飞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HU LOUISE JIE:本院受理原告胡为民与被告胡少辉、HU LOUISE JIE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沪0113民初24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戴莹:本院受理原告刘志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9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公告 樊忠兰:广西桂林中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302民初513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4年9月25日9时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黔0111民初5094号 陈优秋:本院受理李鸿与陈优秋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111民初509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原告李鸿诉请与被告陈优秋离婚,予以准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黔0111民初2234号 金时旭:本院受理吴菲与金时旭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111民初223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原告吴菲诉请与被告金时旭离婚,予以准许;二、驳回原告吴菲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谢圣平:本院受理原告郝勇斌诉被告谢圣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4)鄂0106民初1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谢圣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郝勇斌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二、被告谢圣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郝勇斌逾期利息(以人民币10万元为计算基数,2017年2月27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年利率24%计付;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3.8%计付);三、驳回原告郝勇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46元,公告费人民币3000元及第二次公告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被告谢圣平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元平:本院受理原告齐红丽诉被告张元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3)鄂0106民初171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予原告齐红丽和被告张元平离婚;二、婚生女张楚遥由原告齐红丽抚养,被告张元平每月给付婚生女张楚遥抚养费人民币1600元至婚生女张楚遥年满18周岁止;三、驳回原告齐红丽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元,由原告齐红丽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谭锦仙: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1506号原告李智德诉被告谭锦仙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2.本案的受理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因被告谭锦仙(女,1964年4月24日出生,户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怡情街24号1102房,已出境美国)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本院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传票、证据、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30日内,举证期限从答辩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9月26日10时45分于本院第18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A507)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本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陕01民初2408号 威尔逊法律咨询公司(WILSON LEGAL CONSULTING INC.)、加拿大天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代表处、郑翰(身份证:610102198902123113):本院受理原告杨红燕、王琳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们告送达(2022)陕01民初2408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威尔逊法律咨询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加拿大天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代表处、郑翰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庭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通  知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66号宝安商业广场的业主及相关权利人:

  江苏省连云港福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浦西街道办事处签订合作共建水晶酒店项目协议书,并于该项目大部分业主处已承租到位于海州区人民路66号宝安商业广场的经营使用权,但因该项目尚有部分业主及相关权利人不明,无法联系,为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望上述业主及权利人见到本通知后速与我公司联系,并参照合同条件签订新合约。

  联系人:张金芝;联系电话:15805130037。

  连云港福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