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福州电 (记者邓倩倩)在近日于福建省福州市举行的第二十六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开幕式上,福州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试首批政策正式发布。这是福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推动福马“同城生活圈”建设的有力举措。
首批10条政策涉及福州与马祖在产业、教育、就业、旅游、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产业方面,积极推动福马产业合作园设立,确定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区域内作为先行先试区,福州市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支持有关福马产业合作园中马祖企业的发展。
教育方面,明确马祖居民在福州同等享受当地居民教育相关待遇,可以申请就读(含转学)福州中小学、幼儿园,并建立学籍。福州具备招收台湾学生资质的市属高校可面向马祖高中生开展招生。
就业和生活方面,福州支持推动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工作,在连江设立台胞职业资格服务窗口,就近受理马祖等地台胞的职业资格直接采认业务。支持马祖居民在福州置办不动产,享受福州居民购房办贷政策,海峡银行提供10亿元专项利率优惠贷款额度,用于支持马祖居民贷款。
政策对于马祖的相关建设给予支持。支持马祖设立两岸贸易集散中心,争取加密马尾至马祖、黄岐至马祖海上货运航线,鼓励两岸贸易经马祖中转,福州市每年安排4000万元给予补助。
政策为台资台企在福州发展提供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马祖地区以及在福州登记注册的台资企业申报“福州老字号”。支持马祖地方产品在福州销售,对符合条件的销售企业可予以奖励。对马祖居民、企业在福州区域内租用市属国有房产经营马祖产品,前3年可予以租金减免50%。
政策还提出,积极推动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对台融合协同机制,实现一体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