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公告 NGUYEN THI TUYET:本院受理的(2023)川1725民初2768号原告张藤与被告NGUYEN THI TUYET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张藤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27日9时在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淑华:原告张秀丽与被告张建昌、张连生、张鹏、杨淑华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北京市西城区万明园小区10号楼2门204号房屋归原告继承;2.本案诉讼费、评估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兴城菊花岛海产品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鑫海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七星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绥中船舶配套有限公司、葫芦岛渤海石油钢管有限公司、冯振伟、刘英、宋树新、杨翠杰、陶野、张诗琼: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被告兴城菊花岛海产品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鑫海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七星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绥中船舶配套有限公司、葫芦岛渤海石油钢管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被告冯振伟、刘英、宋树新、杨翠杰、陶野、张诗琼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2024年9月25日9时在本院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王锐:本院受理申请人廉畅与被申请人王锐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2023)京04协外认71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4协外认7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未申请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葛慧兰(英文名:HELEN GE):本院受理(2023)苏0404民初3364号原告葛惠芝、葛慧芬与葛惠恒、葛慧兰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4民初33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3号1幢2号房屋由被告葛惠恒继承84%份额、被告葛慧兰(英文名:HELEN GE)继承16%份额,原告葛惠芝、葛慧芬、被告葛惠恒、葛慧兰(英文名:HELEN GE)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相互配合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动产权变更登记产生的费用由被告葛惠恒、葛慧兰(英文名:HELEN GE)按照各自继承的份额承担;二、葛卉芳名下南京银行6217770520734561账户、江苏银行6228760422000092954账户、中国工商银行6217211105016783314账户、中国工商银行6222081105003691733账户余额(均以银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归并由被告葛惠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述银行领取并所有,并于领取之日起十日内分别给付原告葛惠芝、原告葛慧芬银行实际结算金额的28%,给付被告葛慧兰(英文名:HELEN GE)银行实际结算金额的16%;三、葛卉芳名下南京银行6217770520734561账户产品代码:A20001南银理财日日聚鑫代销南银理财、产品代码:A31001南银理财悦稳代销南银理财、产品代码:Z30004南银理财安稳1908一年定开代销南银理财、产品代码:Z70005南银理财财富牛(最低持有189天)代销南银理财、江苏银行6228760422000092954账户产品代码:J183008SA819苏银理财启源现金1号-个人、产品代码:J01563苏银理财恒源季开放5号A理财市值(均以银行实际结算为准),归并由被告葛惠恒在本判决生效且理财可赎回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述各银行领取并所有,并于领取之日起十日内分别给付原告葛惠芝、原告葛慧芬银行实际结算金额的28%,给付被告葛慧兰(英文名:HELEN GE)银行实际结算金额的16%。本案案件受理费14632元、公告费20240元,合计3487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葛惠芝、葛慧芬、被告葛惠恒各负担11624元,被告葛惠恒应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径付原告葛惠芝、葛慧芬。限葛慧兰(英文名:HELEN GE)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葛慧兰(英文名:HELEN GE)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乐小燕、乐小宝:本院受理原告乐少华、王巧娣与乐小燕、乐小宝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京0102民初181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41号楼10层1007房屋中属于乐尔耕的50%产权份额由乐少华、乐小燕、乐小宝继承,按份共有,其中乐少华占50%份额,乐小燕、乐小宝各占25%份额,即上述房屋中,王巧娣占50%份额,乐少华占25%份额,乐小燕、乐小宝各占12.5%份额。二、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二里甲10号楼603房屋中属于乐尔耕的50%产权份额由乐少华、乐小燕、乐小宝继承,按份共有,其中乐少华占50%份额,乐小燕、乐小宝各占25%份额,即上述房屋中,王巧娣占50%份额,乐少华占25%份额,乐小燕、乐小宝各占12.5%份额。案件受理费16149元,由乐少华负担8074.50元(已交纳),由乐小燕、乐小宝各负担4037.25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由乐小燕、乐小宝平均负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4)京04协外认31号 SCARLET XIAO:本院受理申请人叶非与被申请人SCARLET XIAO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2024)京04协外认3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及询问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意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进行询问。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安德烈亚斯·卡西曼(Andreas Kasiman):本院受理申请人李娜与被申请人安德烈亚斯·卡西曼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2023)京04协外认74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4协外认7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未申请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俞丹:本院受理申请人李蔚与被申请人俞丹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2023)京04协外认79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4协外认7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未申请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4民撤2号 王朝晖、王继艳、陆莉达: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金城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王朝晖、王继艳、陆莉达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各方公告送达(2023)京04民撤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北京中金城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起诉]。陆莉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王朝晖、王继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盖拉特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郑州奥兰多商贸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盖拉特控股有限公司因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上诉一案。你作为原审当事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京行终2989号案件当事人须知、廉政监督卡、证据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贾豫奇:本院受理原告朱晓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妨害诉讼行为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更正公告 本院于2024年2月8日刊登的案号(2022)京73行初19260号公告中“本院定于2024年6月10日上午11时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更正为“本院定于2024年6月13日上午11时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特此更正。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UNITEL GMBH &CO.KG:本院受理的(2022)京73行初10367号原告北京弘略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你方为该案的第三人,现本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一、撤销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2]第83080号关于国际注册第913426号“Unitel”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复审决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北京弘略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第三人UNITEL GMBH&CO.KG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行政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张捷(ZHANG JIE):本院受理的(2022)京民终6号,上诉人夏东文、张保德因与被上诉人张杰夫、张捷(ZHANG JIE)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民终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Khin Khin San:本院受理原告尤学智诉被告Khin Khin San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本院向你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开庭进行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派乐腾互动公司:本院受理的(2023)京73行初9192号原告麦多格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派乐腾互动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派乐腾互动公司:本院受理的(2023)京73行初9193号原告麦多格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派乐腾互动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派乐腾互动公司:本院受理的(2023)京73行初9191号原告麦多格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派乐腾互动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DAVID WEI MIN HUANG(黄卫民)、LIMIN HUANG(黄立民):原告WONG KWONG YAN(黄光仁)、TANG WINNIE PIK WAH(黄碧华)、TONG WILLIA YU-WAH(黄裕华)、YICK MING WAH WELLA(黄明华)就(2021)京0102民初25768号判决书提出上诉,本院已受理,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2021)京0102民初25768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拍卖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三条35号房屋,四上诉人取得房产拍卖价款的1/3份额。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亚洲特别机会MC1有限公司(ASLA SPECLAL SITUATIONS MC1 LIMITED):本院受理(2021)鄂01民初823号武汉逸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汽车起重机厂诉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亚洲特别机会MC1有限公司(ASLA SPECLAL SITUATIONS MC1 LIMITED)、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汉逸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亚洲特别机会MC1有限公司(ASLA SPECLAL SITUATIONS MC1 LIMITED):本院受理(2021)鄂01民初823号武汉逸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汽车起重机厂诉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亚洲特别机会MC1有限公司(ASLA SPECLAL SITUATIONS MC1 LIMITED)、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01民初823号民事判决,判决主文:驳回原告武汉逸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汽车起重机厂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3728元,均由原告武汉逸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汽车起重机厂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谢穗英、谢伟东: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1581号谢伟强诉谢洪英、谢穗英、谢庆英、谢文英、谢伟东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决被继承人谢炽宏名下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账户(3034005879-34、30300044112)的账户余额由原被告各继承1/6份额;2.判决被继承人谢炽宏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605810018200380171、44010013161303、3602024916000457494)的账户余额由原被告各继承1/6份额;3.判决被继承人谢炽宏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3602858501000998964、3602024916000457494)的账户余额由原被告各继承1/6份额;4.判决被继承人谢炽宏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账户(3324529988803053015)的账户余额由原被告各继承1/6份额;5.判决被继承人谢炽宏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账户(44-032900465085317)的账户余额由原被告各继承1/6份额;6.本案诉讼费由原被告按照继承份额承担。现因被告谢穗英[女,1962年6月23日出生,香港身份证号码:P632595(9)]、被告谢伟东[女,1968年11月20日出生,香港身份证号码:R102168]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现依法向被告谢穗英、谢伟东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起算30日内,举证期从答辩期届满后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9月5日14时15分于本院第18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邵洁清:本院受理(2023)粤0105民初19781号原告黄炳新诉被告张如彬、冯业河、何琼蝶、冯立恩、邵洁清、张朝荣、罗巧林、王芳增、广州市桥盛物业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判令:1.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28896.83元;2.众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现因被告邵洁清[女,香港居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P593026(3))],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应诉材料。现本院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30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17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志刚:本院受理(2023)粤0105民初15584号原告林桂飞、李志刚、李凤珠、李志城、李素芬、邓振星、邓月慈、邓旭潮诉被告李志富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判令:1.原告林桂飞请求确认被继承人李坚华名下的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海富中街7号501房(下称“案涉房屋”)为李坚华与原告林桂飞的夫妻共同财产,林桂飞占该房产的二分之一,被继承人遗产范围为该房屋的二分之一;2.原告林桂飞请求确认案涉房屋遗产范围部分,由原告林桂飞与被告、原告李志城、李素芬共同继承,各继承遗产的四分之一(即案涉房屋的八分之一),继承后原告林桂飞占房屋的八分之五;3.其他案涉房屋继承人配合原告林桂飞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原告李素芬、李志城承担。现因原告李志刚[男,1943年8月17日出生,香港居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B340215(6)]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应诉材料,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次日起30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16时15分在本院第17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韦权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诉被告韦权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桂07民初97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桂07民初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振:本院受理原告大连名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202民初106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边登鹏:本院受理原告大连名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202民初106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公告 HUYNH NGOC NHI(黄玉儿):原告袁浩然诉被告HUYNH NGOC NHI(黄玉儿)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鲁0602民初12455号 陆永琴:本院受理原告高俊、王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0602民初124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高俊、王妍借款本金403887.60元,利息69479.73元(以403887.6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7日计算至2023年10月20日,按年利率3.45%计算),并自2023年10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仍以403887.6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向原告计付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明达(Ming-Ta Chin):本院受理原告严萍诉金明达(Ming-Ta Chin)离婚纠纷一案(2023渝0108民初892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公告 黎氏丽秋:本院受理余春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523民初2368号的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告 ZHAO PEIYU(中文名赵佩妤):本院受理(2023)京0113民初21442号原告赵文江诉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13民初214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确认坐落于北京市顺义区美林别墅27号楼1至3层B的房屋属于原告赵文江、被告ZHAO PEIYU(中文名赵佩妤)的夫妻共同财产;二、被告ZHAO PEIYU(中文名赵佩妤)配合原告赵文江将坐落于北京市顺义区美林别墅27号楼1至3层B的房屋产权从被告ZHAO PEIYU(中文名赵佩妤)名下过户登记至原告赵文江、被告ZHAO PEIYU(中文名赵佩妤)名下,由原告赵文江、被告ZHAO PEIYU(中文名赵佩妤)共同共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被告ZHAO PEIYU(中文名赵佩妤)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鄂1024民初977号 TRAN HUU TRANG(陈有庄):本院受理原告李方虎与被告TRAN HUU TRANG(陈有庄)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1024民初97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准许原告李方虎与被告TRAN HUU TRANG(陈有庄)离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元,由原告李方虎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李方虎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TRAN HUU TRANG(陈有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鄂1024民初980号 PHAN THI MY TRAN:本院受理原告田锋与被告PHAN THI MY TRAN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1024民初98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准许原告田锋与被告PHAN THI MY TRAN离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元,由原告田锋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原告田锋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PHAN THI MY TRAN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及交纳上诉费,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川07民初292号 DISHENG MINERAL RESOURCES,LDA莫桑比克地圣矿业资源有限公司:(2020)川07民初292号原告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川西北地质队诉被告莫桑比克地圣矿业资源有限公司与四川地圣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莫桑比克地圣矿业资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川西北地质队支付地质勘查费1130.14万元及逾期资金占用费(以1130.14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二、驳回原告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川西北地质队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9608元,由被告莫桑比克地圣矿业资源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粤0309民初1570号 WINFRIED LUDWIG KUHNERT:原告陈春燕与被告WINFRIED LUDWIG KUHNERT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0309民初157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309民初15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原告陈春燕、被告WINFRIED LUDWIG KUHNERT离婚。该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苏0412民初8235号之一 江庆:本院受理原告常州海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曹秉蛟、江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2民初82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常州海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本金40850000元并承担利息(利息以4085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5.2%计算,被告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支付的利息170408.33元可相应扣除);二、由被告曹秉蛟、江庆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常州海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请。案件受理费279791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284791元,由被告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曹秉蛟、江庆负担。公告费8050元,由被告江庆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3)陕民终636号 郑建平:本院受理潼关县鑫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郑淑惠、李爱香、郑惠萍、郑建平、郑建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进行裁判。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天云:本院受理原告路春红诉被告金天云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法庭(吉林大街101号)不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杨千千:本院受理原告樊鹏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106民初4933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离婚家庭案件告知书、夫妻财产申报令、独任制审理告知书。起诉要点:一、请求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二、请求判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的子女樊星辰、樊洛伊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女方支付男方抚养费每月2000元。三、请求判决诉讼费的一半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华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3)豫02民再162号 林建剑(身份证号:350127197211176194):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强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2民再1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