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建设是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矿山变绿已成为中国矿山发展的主要趋势。近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十三五”以来,中国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1000余家,省级以下绿色矿山3000余家。“从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凝聚行业发展共识,到各地积极探索实践,绿色矿山建设在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协调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关系、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秘书长、高级工程师王亮说。
《通知》要求,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应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小型矿山管理,确保绿色矿山建设不留死角。
此前,国家对绿色矿山的定位为少数优秀矿山,起示范引领作用。此次《通知》明确,将绿色矿山建设定位转为全面推进,要求各地立足矿业发展实际,通过合同管理,分类施策,有序全面推进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创建。
各地因地制宜,出台绿色矿山相关政策文件,强化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河南率先发布实施了铁矿、锰矿、金矿等7个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省级地方标准,持续完善绿色矿山评价体系和名录库出、入库机制;辽宁开展全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针对辽宁特色矿产“菱镁矿”出台单矿种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宁夏出台煤矿、水泥灰岩矿、砂石土矿、非金属矿等4项地方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构建“能进能出”的绿色矿山名录管理机制。
“各地矿产资源禀赋不同,矿山企业技术装备不同、技术力量不同。因此,深化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优势互补,是实现矿业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共赢之道。”中国工程院院士、绿色矿山推进会名誉会长武强表示,要充分利用好矿业回暖、新时代矿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时机,瞄准矿业发展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激发矿业发展的新动能。
如何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监督和管理?今后将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修订完善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强化绿色矿山名录的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矿山及时移出名录,并建立健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绿色矿山建设离不开科技创新与研发应用。《通知》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改造,采用信息化技术,推动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出绿色矿山激励支持政策方向,要求各地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创新支持政策。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分工协作,共同加强绿色矿山日常监管。
“当前,智能化是保障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实现矿业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蔡美峰表示,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重要驱动力量,要实现采矿安全高效最大化,就需要加速智能化采矿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尽早实现大型自动化设备的国产化,实现中国采矿业的“弯道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