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中国品牌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4年03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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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4年03月15日   第 10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丝内沙·科斯坦丁诺娃·依负切娃(WNEZHANA KOSTADINOVA IVCHEVA)、张京娜(DZINA TSISYUY DZHAN)、张治岩:本院受理原告申琛、张治骁与张悟修等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依法分割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安中里7号楼3-2-201号的房产,被告连带支付原告上述房屋折价款人民币1292788元;2.本案受理费、评估费、公告费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1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粤0309民初11106号 CATURAN ULYSSES:原告吴娟与被告CATURAN ULYSSES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309民初111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原告吴娟与被告CATURAN ULYSSES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吴娟负担。原告吴娟已预交。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上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公告 JUN YANG:我院受理原告余灼与被告JUN YANG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如下:1.判决余灼与JUN YANG离婚;2.由于没有共同财产,双方各人名下所有债权和债务归个人所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106民初24273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金泉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川1502民初2670号 香港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宜宾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香港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川1502民初2670号。现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本案定于2024年6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白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京0114民初3908号 金斗年(韩文名:(见图);英文名:KIM DOO NYUN):本院受理原告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诉被告金斗年(韩文名:(见图) ;英文名:KIM DOO NYUN)物业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金斗年向原告支付200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绿化费20461元、电视频道费8920元;2.判令被告金斗年向原告支付2006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5日期间的供暖费共计130104元;3.判令被告金斗年向原告支付2006年10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286171.09元;4.判令被告金斗年向原告支付从欠缴之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滞纳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物业管理费滞纳金25750.83元(以1572.09元为基数,按照日0.3%为标准,自2006年1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缴纳之日),以上暂共计471406.92元;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受理该案后,电话无法联系到你,本院于2023年5月18日提起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域外送达请求转递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0月7日对外发出,至今仍无任何反馈,法院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卜国华:本院受理原告李泓伦与被告黄忠彩、卜国华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4时在本院北区第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VERAZZIMARCELLA(维拉齐·马切拉):本院受理原告赵林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厅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云0112民初11604号 马翔宇:本院受理原告马翔虎诉被告李聪、马翔龙、马亦兵、马翔宇、马義轩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28日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岭:原告高宇崑、YUHAN GAO(中文名:高钰涵)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曹晓颖担任审判长,与两名随机选择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李雨函担任法庭记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高宇崑自2015年3月至2024年2月抚养费共计324000元;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YUHAN GAO自2015年3月至2024年2月抚养费共计324000元;3.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自2024年3月起每月支付高宇崑抚养费5000元,至高宇崑年满18周岁止;4.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自2024年3月起每月支付YUHAN GAO抚养费5000元,至YUHAN GAO年满18周岁止;5.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4年7月5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海淀法院山后法庭二层四法庭公开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强、TOO KAZRUI AGR(Kazrui agr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瑞和锦程多式联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马强、被告TOO KAZRUI AGR(Kazrui agr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瑞和锦程多式联运有限公司退还货款3954753.7元;2.判令被告马强、被告TOO KAZRUI AGR(Kazrui agr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瑞和锦程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4124753.7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长辛店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荣花:本院受理原告王昊、刘荣花与被告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6民初24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MEDTECH SAS:本院受理(2023)京04民初22号原告北京市北科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MEDTECH SAS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和45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李彬:本院受理(2023)京04民初62号原告北京加中寰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崔贤珉:本院受理(2023)京04协外认41号申请人曹芳与被申请人崔贤珉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询问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108民初40472号 周洲:原告朱平与被告周秀清、周洲、周洋、周垚、张宇清、闫秀兰、周静、周侠、周波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周秀清对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间内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朱平提供了载有周涛签名的7天酒店北京市丰台区夏家胡同店《收条》,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周秀清、周洋、周垚虽对于周涛签字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但其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无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本院对7天酒店北京市丰台区夏家胡同店《入股协议书》及《收条》上载明的事实予以认定”这部分判决理由,并依法予以变更。2.撤销一审判决书第16页中关于“朱平可以依据《入股协议书》主张返还入股款62万元及利息等相关债权。但就债务人主体而言,7天酒店北京市丰台区夏家胡同店《入股协议书》虽系周涛与朱平所签,且周涛签字处并未有洲洋公司、洲洋分公司盖章,但因双方合同签订时,周涛系洲洋公司法定代表人、洲洋分公司实际负责人,朱平亦自认其向周涛支付的部分入股款系用于偿还周涛名下酒店债务,且在同日周涛与朱平就7天酒店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店签订《入股协议书》时加盖有洲洋分公司公章,两份《入股协议书》权利义务基本一致,在支付入股款后,周涛与朱平分别以各自名义出具相同格式《收条》两份,在7天酒店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店《入股协议书》已被认定为洲洋公司、洲洋分公司之债务的情况下,本案7天酒店北京市丰台区夏家胡同店《入股协议书》虽未盖有洲洋公司、洲洋分公司之公章,但综合考虑两份《入股协议书》签订时间、两份《收条》出具时间、入股款用途等因素,本案债务应系周涛作为洲洋公司法定代表人、洲洋分公司实际负责人代表洲洋公司、洲洋分公司所签订,上述相关债务亦应系洲洋公司、洲洋分公司之债务”这部分判决理由,并依法予以变更。3.撤销一审判决中“鉴定费一万一千一百六十元(朱平已预交),由周秀清、周洋、周垚负担”,并依法予以变更。4.请求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二审上诉费。现本院向你方公告送达该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需提出答辩状,需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逾期本院不再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顶益(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张威因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已于2024年1月18日作出(2023)京行终6463号行政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京行终6463号行政判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4年1月13日刊登的(2024)皖1721民初48号公告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更正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更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Dawson Fan(范健升)、Jane Lin(林佳佳):本院对陈莉玲与孟嘉善、范健升、林佳佳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京0108民初14113号民事判决书及(2022)京0108民初14113号民事裁定书之二。内容如下:驳回陈莉玲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993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0元,均由陈莉玲负担(原告均已预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陈莉玲上诉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迪恩李时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京73行初15592号原告迪昂·李企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迪恩李时尚有限公司商标权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勇:本院受理原告王玺与被告李勇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5民初37754号民事判决书,公告期为60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的原告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丹东市缘聚建材有限公司、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张振宇、袁光玲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告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的原告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丹东市缘聚建材有限公司、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张振宇、袁光玲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的原告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张振宇、袁光玲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曲辉:本院受理的原告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曲辉、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张振宇、袁光玲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LIN HONGYU(林红宇):本院受理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诉湖北亿博森工贸有限公司、武汉绿隆工贸有限公司、红安宏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盛氢、LIN HONGYU(林红宇)、杨礼玲、刘行杰、胡红昀、魏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2)鄂01民初2357号民事判决。盛氢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盛氢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MATIAS ADROVER BASSA(西班牙籍):本院受理原告崔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同时通知你于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姜永根:本院受理原告姜娜、林克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辽0603民初4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玉明:本院受理(2023)桂0305民初8291号原告易丽清诉被告刘玉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4年6月17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楼家事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公告 藤本惠介:本院受理原告达古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404民初67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古城子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鲁0602民初10542号 张鸣秋:本院受理原告付铁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原、被告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位于烟台市高新区海越路11号25号楼商业7号房产一套、车牌号:鲁Y152E6汽车一辆;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务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芙丽芙丽(香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20254号原告盟可睐股份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芙丽芙丽(香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73行初20254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1]第198535号关于第20913111号“FOLLI FOLLIE1979FF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盟可睐股份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原告盟可睐股份公司和第三人芙丽芙丽(香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莺、陈云: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230号原告陈骏辉诉被告陈碧玉、陈莺、陈云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决确认由原告陈骏辉、被告陈碧玉、陈莺、陈云共同继承坐落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路268号701的房屋,原告陈骏辉占9/16,被告陈碧玉占5/16,被告陈莺占1/16,被告陈云占1/16;2.判决对坐落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路268号701的房屋进行分割,将该房屋判归原告陈骏辉所有,由原告陈骏辉以房屋的评估价值为基数按被告陈莺、陈云占有的继承份额分别向被告陈莺、陈云支付现金补偿;3.由原告陈骏辉和被告陈莺、陈云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因被告陈莺(女,1967年1月28日出生,住美国明尼苏达州)、被告陈云(女,1968年12月17日出生,住美国纽约)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被告陈莺、陈云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起算30日内,举证期从答辩期届满后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8月29日14时15分于本院第17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鲁0602民特2号 本院于2024年3月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克元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一案。申请人刘克元称,被申请人刘培峰于1990年5月到日本上学,自2007年起失联至今,后刘克元于2023年11月28日到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南山路派出所报警。下落不明人刘培峰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刘培峰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刘培峰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刘培峰情况,向本院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108民初40472号 周洲:原告朱平与被告周秀清、周洲、周洋、周垚、张宇清、闫秀兰、周静、周侠、周波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404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朱平全部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交上诉状的,本院不再收取。朱平对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间内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该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需提出答辩状,需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逾期本院不再收取。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天誉国际金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索月生与被告天誉国际金业有限公司、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期货交易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鄂01民初691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01民初691号民事裁定书及索月生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南英淑:本院对申请人崔明哲与你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纠纷一案已立案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协外认7号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长春国际商事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丁萁平:本院对申请人黄艳与你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纠纷一案已立案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协外认16号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长春国际商事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鄂0102民初671号 华渝生、华夏:本院受理黄志远诉你、华蓓、华军、华楚璜、华楚琳、华伟、华旭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5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西马法庭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熊健:本院受理原告何坤坤与被告熊健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0106民初1256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项:1.不准许原告何坤坤与被告熊健离婚;2.案件受理费200元人民币,公告费4600元人民币,合计4800元人民币,由原告何坤坤负担。被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鲁0911民初7214号 赵永:本院受理原告王环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鲁0911民初72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4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范竹虹、范竹凤:本院对上诉人范竹萍、陈通、冯彬莉、冯彬洋与被上诉人WANG HAOMU(中文名:王浩牧)、王锡安、原审被告冯东生、范竹凤、范竹虹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京02民终1028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主文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京0114民初4402号 金宇(JIN YU):本院受理原告戴健诉被告金宇(JIN YU)离婚纠纷一案,2022年3月5日戴健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请求法院判决非婚生子金小朝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非婚生子年满18周岁之日止;三、请求法院判决婚生女戴梓淇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婚生女年满18周岁之日止;四、请求法院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戴健于2022年10月21日变更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本院受理该案后,因电话无法联系到你,本院于2023年9月7日提起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域外送达请求转递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2月1日对外发出,至今仍无任何反馈,法院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685民初1324号 HONGSILI LATSAMY:本院受理原告顾亚东诉被告HONGSILI LATSAMY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685民初132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曲塘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薛晋: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秋燕诉被告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被告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不动产登记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01行初734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HUANG XIAO YAN:原告闫秀英与被告HUANG XIAO YAN遗嘱继承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0309民初1653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黄晚菊所立遗嘱合法有效;2.依法判决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招商东路招商东商住二区招商东住二区5栋104(深房地字第4000193649号)的房产50%产权归原告所有,由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价值约三百万元;3.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本院定于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陕01民初1590号 庄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H00415369):本院受理原告陈金砖诉你及贾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1)陕01民初1590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对一审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西安知识产权法庭201室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苏力:本院受理原告苏毅诉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要求判令: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原告继承被继承人苏通顺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里2号楼6门103号房屋;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三层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YEOH CHWEN KAE:本院受理的(2022)苏0402民初5928号原告解枫与被告YEOH CHWEN KAE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证据、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贺一兵:本院受理原告赵明起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双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