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WIWI SULASTRI:本院受理原告田川海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609民初13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准予原告田川海与被告WIWI SULASTRI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田川海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德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ZUNG MAM:本院受理的(2023)川3424民初230号原告曹平康与被告ZUNG MAM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曹平康与被告ZUNG MAM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旭辉:本院受理(2023)粤0105民初14983号原告李秀珍、李秀云、李伟强、李伟雄、李秀仪诉被告李旭辉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决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9号101房的房屋由原被告按照法定继承,继承后,原被告各占六分之一的份额;2.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因被告李旭辉(女,1947年4月5日出生,户籍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9号101房,于1990年10月20日移居美国注销户口)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被告李旭辉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起算30日内,举证期从答辩期届满后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5月28日9时15分在本院第17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钟天佑[香港居民身份证号:M251022(2)]:本院受理原告马胜利诉被告钟天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0105民初12315号],原告请求判令:一、被告立即向原告马胜利支付2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11月1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至被告钟天佑清偿全部款项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因诉讼期间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诉讼材料。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逾期不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开庭时间定为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4月29日9时15分在本院审判庭第三十法庭A603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方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广州日报、大洋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姜义红:本院受理(2023)粤0105民初17167号原告姜纳诉被告姜成丽、姜广萍、宋峻峰、姜东来、潘燕馨、陈倩玲、姜义红、姜义来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继承人姜石塘、战玉枚(又名“战玉梅”)遗产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北路290号405房房屋(原广州市越秀区北京南路海味街47-27号406房屋回迁房)由原告继承;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现因被告姜义红(女,身份信息不明,住址不详,系香港居民)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被告姜义红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起算30日内,举证期从答辩期届满后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23日14时15分于本院第17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CHEN HUA、DUAN LAN PING:本院受理原告胡年诉被告CHEN HUA、被告DUAN LAN PING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崔明华:本院受理原告金明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法庭(吉林大街101号)不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XUE SONIA:本院受理(2023)苏0213民初12965号,原告薛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民和路1号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鲁0103民初13975号 陈燕:本院受理原告陶卫东诉被告薛蜀东、陈燕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告知书、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第七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维尧(中国台湾省身份证号:A103456603)、王世伟(中国台湾省身份证号:A103456612):本院受理原告梁家瑞诉你及徐长琰、苏维伟、孙麓、双晨、张研、黄蒙蒙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25609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梁家瑞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维尧(中国台湾省身份证号:A103456603)、王世伟(中国台湾省身份证号:A103456612):本院受理原告梁家瑞诉你及徐长琰、苏维伟、孙麓、双晨、张研、黄蒙蒙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原告梁家瑞就(2021)京0102民初25609号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2民初25609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原所有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及公告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0304民初48380号 甘兆波:原告黎添海与被告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陈盛容、甘兆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04民初48380号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甘兆波支付原告黎添海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7月13日期间劳务费差额3089.71元;二、驳回原告黎添海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被告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甘兆波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逾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190元(原告已交纳),由被告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甘兆波负担68.21元,原告黎添海负担3121.79元。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上诉状。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被告文大成:本院受理原告刘忠良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502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刘大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忠良借款13.6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刘大成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公告YAMAZAKIMIEKO(山崎美惠子):本院受理(2020)吉0502民初2511号原告迟海通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吉0502民初2511号民事判决书。裁判结果:准予原告迟海通与被告YAMAZAKIMIEKO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迟海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江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人民法院公告 冯根:本院受理(2022)桂1423民初2112号原告陆赤卫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因被告冯根(男,1962年10月25日出生,香港居民)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民事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被告冯根公告送达(2022)桂1423民初211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白博明:本院受理张帆与白博丽、白博明、白涵清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确认原告在不动产权利人为被告白博丽的户籍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6号楼13层4单元1301号房屋地址上,存在有因原告的原户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铁道部宿舍48栋5号房屋地址拆迁所产生的不动产权利等拆迁安置补偿利益和离婚财产分割利益,以及具体份额,我方应享有不低于四分之一的份额;2.诉讼费、公告费由两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第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涛花园城市更新单元无法联系权利人被搬迁房屋的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涛花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范围内存在3套被搬迁房屋(详见附件),经多次信息查询、现场调查以及周边走访,均无法成功联系物业权利人。请合法物业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权属证明前来申报;逾期未申报的房屋,将通过法定程序认定为无主房屋,并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置。
海山街道办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0755-22320011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山路77号悦林大厦1—5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涛花园城市更新单元无法联系物业权利人房屋明细表(见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