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国外品牌的食品生产商,为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提高我公司产品的在华销量,我公司打算开展市场调研及促销活动。
我公司的中国合作者建议以有奖销售方式开展,计划邀请购买我公司产品的新老顾客参加手机小程序问卷调查,填写调查问卷完毕后可参与抽奖,奖品包括:邀请顾客免费参观我公司海外工厂生产基地、选择我公司某款产品获赠、以优惠价格换购我公司产品等。
我公司想咨询:开展以上活动是否符合中国关于有奖销售的法律法规?谢谢。
国外某食品生产商 奥利维亚
奥利维亚:
您好!根据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销售商品或者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向消费者提供奖金、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包括抽奖式和附赠式等有奖销售。若您公司邀请填写问卷后,以抽奖、带有偶然性或者不确定性的方法,决定消费者是否中奖,属于抽奖式有奖销售。
中国的法律法规不禁止有奖销售,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如果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或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或者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的——以上情况均违反该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予禁止。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对上述禁止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为您解答如下:
■ 有奖销售的信息应明确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在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中,对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应当随时公示。
故,您公司明确设置有奖销售相关规则后,应全面告知顾客,充分尊重顾客的知情权和自主决定权。
■ 有奖销售不能欺骗消费者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采用以下谎称有奖的方式:(一)虚构奖项、奖品、奖金金额等;(二)仅在活动范围中的特定区域投放奖品;(三)在活动期间将带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未全部投放市场;(四)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五)未按照向消费者明示的信息兑奖;(六)其他谎称有奖的方式。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采用让内部员工、指定单位或者个人中奖等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
因此,若您公司开展有奖销售,应诚信落实执行每一步,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活动,以期达成市场调研及促销目的。
■ 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超过五万元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情形包括:(一)最高奖设置多个中奖者的,其中任意一个中奖者的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二)同一奖券或者购买一次商品具有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获奖机会的,累计金额超过五万元;(三)以物品使用权、服务等形式作为奖品的,该物品使用权、服务等的市场价格超过五万元;(四)以游戏装备、账户等网络虚拟物品作为奖品的,该物品市场价格超过五万元;(五)以降价、优惠、打折等方式作为奖品的,降价、优惠、打折等利益折算价格超过五万元;(六)以彩票、抽奖券等作为奖品的,该彩票、抽奖券可能的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七)以提供就业机会、聘为顾问等名义,并以给付薪金等方式设置奖励,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八)以其他形式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
同时,《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以非现金形式的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作为奖品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计算其金额。
法律法规设此限额是考虑高额有奖销售,可能影响消费者理性消费及市场公平竞争。您公司设置的奖品包括海外生产基地考察、赠送产品、以优惠价格换购产品等,如超出上述人民币五万元限额,可能受到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建议您公司设置奖品金额在合理合规范围内。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晓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