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张莉敏:本院受理申请人高鹏与被申请人张莉敏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一案[案号:(2023)京04协外认6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服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审判流程告知书及询问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意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19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二法庭询问。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王朝晖、王继艳、陆莉达: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金城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王朝晖、王继艳、陆莉达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案号:(2023)京04民撤2号],现依法向你们各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陆莉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王朝晖、王继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4年4月16日14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HUANG LU XIU(黄禄秀):本院受理原告黄正敏、黄荣中诉被告HUANG LU XIU(黄禄秀)等人继承纠纷(2022)渝0108民初5184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渝0108民初5184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南红、王春有、北京志滦兴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京0108民初13740号北京启航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志滦兴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明确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北京启航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1.判令四被告支付工程款797082.82元;2.判令四被告以797082.82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1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本案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此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下午14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法庭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107民初15125号 Concordia F.bulatete:原告张晶晶、周力维与被告李显及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7民初151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张晶晶、周力维与被告Concordia F.Bulatete于2018年11月5日在菲律宾共和国塔比拉兰市签订的《有条件销售协议》无效;二、被告李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张晶晶、周力维55万元人民币;三、驳回原告张晶晶、周力维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交上诉状的,本院不再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3)鄂08执782号 肖晖:本院依据2022年7月5日作出的(2021)鄂08民初133号民事判决,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荆门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鄂08执78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2份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黔01民初2899号 FIELDFARE ARGENTINA S.R.L:本院受理(2020)黔01民初2899号原告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FIELDFARE ARGENTINA S.R.L、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保函欺诈纠纷一案,因无法联系你方,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黔01民初2899号判决书。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法院公告 (2022)苏72民初417号 资易海运承运公司(ZEAMARINE Carrier B.V.&Co.KG):本院受理(2022)苏72民初417号原告中国南通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船舶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14时在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法院公告 (2022)苏72民初418号 资易海运承运公司(ZEAMARINE Carrier B.V.&Co.KG):本院受理(2022)苏72民初418号原告中国南通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船舶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14时在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粤0303民初19275号 连丽芳: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德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郑晓雯,第三人广东省国晖集团有限公司、连丽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3月20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粤0303民初19286号 连丽芳: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东联兴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郑晓雯,第三人广东省国晖集团有限公司、连丽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3月20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粤0303民初19280号 连丽芳: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帝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郑晓雯,第三人广东省国晖集团有限公司、连丽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3月20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粤0303民初19267号 连丽芳: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志德房地产有限公司诉被告郑晓雯,第三人广东省国晖集团有限公司、连丽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3月20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粤0303民初21660号 连丽芳: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特高光电有限公司诉被告郑晓雯,第三人广东省国晖集团有限公司、连丽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3月20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毅:原告王宇婷诉你及王奇遗赠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作出(2023)京0108民初36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薛宗慈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丽泽6号楼1门102号房屋归王宇婷所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8民初3633号民事判决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我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关晶、张琳东:本院受理原告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地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坂本麻美、刘熔、未名生物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天道投资有限公司、河北通天河未名公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潘爱华: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坂本麻美、刘熔、未名生物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天道投资有限公司、河北通天河未名公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潘爱华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京0108执7786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对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甲3号院4号楼102房产的拍卖所得价款21310000元不享有优先受偿权;3.请求依法判令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甲3号院4号楼102房产的拍卖所得价款21310000元由原告受偿;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们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一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地人民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MOUSAVI SEYEDMOHAMMAD:本院受理(2023)京0101民初6732号原告任燕与被告MOUSAVI SEYEDMOHAMMAD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1民初6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淑苓:本院受理原告刘喜荣与被告赵梅、赵彦、赵彦萍、赵燕芬、赵志刚、赵淑英、赵艳红、赵志勇、赵旭华、赵淑兰、谢东宾、赵淑苓、赵旭强法定继承纠纷一案,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8民初468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现登记在赵旭亮名下的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毛纺住宅南小区10号楼5门五层502号房屋归刘喜荣所有,刘喜荣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赵淑苓给付该房屋折价款57941.6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174元,由刘喜荣负担,已交纳。鉴定费12930元,由刘喜荣负担,已交纳。公告费3250元(刘喜荣已预交),由赵淑苓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径付刘喜荣。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0269号原告英荷(常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用人民币100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苏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京73行初14859号原告阿尔伯特埃斯皮西股份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苏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5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Qin Xiaodong(秦晓冬)、Qin Xiaofei(秦晓非):本院受理原告秦琦与Qin Xiaodong(秦晓冬)、Qin Xiaofei(秦晓非)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京0101民初17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特贝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你与保罗·爱德华·斯坦麦茨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南京快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京行终609号案件当事人须知、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罗艳冰:本院受理原告黄雅明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罗艳冰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73行初1947号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黄雅明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黄雅明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黄雅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第三人罗艳冰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黄雅明于2022年4月24日提起的上诉状,该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韩思慧:本院受理原告吴玲芝与韩思慧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5民初5616号民事判决书,公告期为三个月。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慧佳亚洲有限公司:本院已审结原告株式会社LG生活健康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慧佳亚洲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73行初513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296972号关于第8678389号“Lovely ME:EX”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第三人慧佳亚洲有限公司针对第8678389号“Lovely ME:EX”商标所提商标撤销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株式会社LG生活健康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株式会社LG生活健康、第三人慧佳亚洲有限公司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述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帕洛伊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京73行初10366号原告莆田市昌利工贸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及证据、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意见陈述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鄂01民初2266号 周金木: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周金木、周经泉、刘汉梅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鄂01民初226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26920元,由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已预缴,依法应予全部退回。如不服本裁定,原告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周经泉、刘汉梅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周金木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鄂01民初2266号 周金木: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周金木、周经泉、刘汉梅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鄂01民初2266号,上诉人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就(2022)鄂01民初2266号民事裁定书提出上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颜悦:本院受理原告王瑞英诉被告颜悦、颜阳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王瑞英起诉要求:1.请求依法判令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甲8号院1号楼604号房屋归原告王瑞英继承所有;2.请求依法判令颜伦、王瑞英与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编号:148)项下的权利义务由原告王瑞英继承;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翻译费由被告方承担。被告颜阳要求:请求依法判令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电信宿舍4号楼4门三层6号房屋由被告颜阳继承。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答辩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OLUSHEYE TONY OLUWAFEMI:本院受理原告康莉诉被告OLUSHEYE TONY OLUWAFEMI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康莉要求判决:1.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康赛莉叶、婚生子康莉亚要求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每个子女抚养费各5000元,直至婚生女康赛莉叶、婚生子康莉亚年满十八周岁止;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公告 岛本直树:本院受理原告胡爱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404民初39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方圆:本院受理原告范培林诉被告黄山市万磊矿业有限公司、代万萍、叶静、许建伟、方国政、徐连秀、叶颖、徐方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24民初709号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2024年3月20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芬:本院对潘祜与郭芬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9民初16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园园:本院受理张友进诉你(2023)浙1024民初2318号离婚纠纷一案。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张友进与被告陈园园离婚。二、婚生儿子张宇由被告陈园园抚养教育至成年;原告张友进从2023年11月份起至儿子张宇年满18周岁时止,每月支付给被告陈园园抚养费5000元,每月抚养费在当月底前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张友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张芙晨:本院受理(2021)京73行初12328号原告三丽鸥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张芙晨、蔡燕玲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原告三丽鸥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已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三丽鸥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特此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世光、朴成宽:本院受理原告于永海诉你们及赵美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鲁0602民初2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5元,由原告负担。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鄂0102民初9852号 李海峰:本院受理原告李博诉被告李侃、李海峰与第三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军区武汉第一离职干部休养所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彭悦齐: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彭悦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0106民初1376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向本院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物业费合计207598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每年度逾期之日起以欠费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6月30日为102507.08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凯威: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凯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0106民初1376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向本院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物业费合计120981.6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每年度逾期之日起以欠费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6月30日为59738.03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鲁0103民初13316号 WENLING JIN:本院受理原告张勇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第十三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公告 宋敏[SOK NAIKIENG(柬埔寨)]:本院受理的(2023)皖1021民初2760号原告宋建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公告 ISADORA:本院受理原告杜国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何楼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尊敬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凡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投保境外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和出口产品责任保险、报案时间在2020年11月30日(海上保险为2021年11月30日)零时之前且至今未办理索赔的客户,请您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或邮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和资料来我公司申请理赔或支付事宜。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后被保险人提交资料要求索赔,符合索赔条件的,我公司可在系统中重开赔案进行理赔。
咨询邮箱:marine-claim@pingan.com.cn(邮件标题请备注保单号)
理赔地址:上海杨浦区杨树浦路1088号A座9楼
赔案查询:关注微信小程序“平安企业宝”,点击“资讯”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