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读者桥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3年10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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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10月14日   第 06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粤0309民初11106号 CATURAN ULYSSES:原告吴娟与被告CATURAN ULYSSES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0309民初1110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结束婚姻关系。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本院定于2024年3月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进行证据交换,于2024年3月6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浪六楼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文植:本院受理原告朴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定于答辩期满次日9时整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如遇节假日将依法顺延)。届时你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泽民:本院受理(2022)京0101民初13138号司晓红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1民初13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3民终6113号 贾裴军:本院受理上诉人周诗豪、上诉人LIAN HAO ZHANG(张涟浩)与被上诉人贾裴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3民终611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莉华:原告崔桂兰与被告孙宏威、孙振威及你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京0108民初40703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8号院中12号楼1单元7层2号房屋权益由崔桂兰、孙宏威、孙振威、孙莉华继承,其中崔桂兰占八分之五份额,孙宏威、孙振威、孙莉华各占八分之一份额;驳回崔桂兰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孙宏威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800元,崔桂兰负担19250元,孙宏威、孙振威、孙莉华各负担3850元。公告费3600元,由孙莉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越:本院受理的原告孔秀芝与被告黄欣、被告黄越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5民初2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第三十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月琴(CHEN YUE QIN)、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本院受理原告祁亚春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3749号民事判决书,陈月琴(CHEN YUE QIN)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陈月琴(CHEN YUE QIN)可在本公告期满后30日内,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粤0303民初17924号 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屏山县刘万福金店与被告广东丰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青羊区郑福鑫工艺品经营部、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张小均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0303民初17924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本院定于2024年2月27日9时15分在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虎俊(ZHANG HU JUN)、刘春盈:本院受理原告徐寒冬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3178号民事判决书,张虎俊(ZHANG HU JUN)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刘春盈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张虎俊(ZHANG HU JUN)可在本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刘春盈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彭红:原告彭玲诉彭军及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史敬阳担任审判长,与两名随机选择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静思担任法庭记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判令依法继承被继承人周善濂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大河庄苑9号楼12层1201的房产的份额,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3-38法庭公开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胡坤(KUN HU):本院受理(2022)京04民初912号原告张建军与被告天津奈思膳品科技有限公司、胡坤(KUN HU)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4民初912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该司法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Thomas Reed LECHNER:本院受理原告吕明旭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辽0422民初5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吕明旭与被告Thomas Reed LECHNER离婚。现将上述判决内容作为判决书正本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上诉于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吴晓明(男,1962年10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110104196210250950):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毛又恒、张兰香、吴夕子、吴子豪与被申请人吴晓明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3)京03民再7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8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于龙:原告刘赛力诉刘宁及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史敬阳担任审判长,与两名随机选择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静思担任法庭记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判令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4号院5号楼2层2门221房产中属于被继承人周兴宝的份额全部由原告继承,判令该房产归原告单独所有)、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3-38法庭公开开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公告 Sapphire Technology Co.,Ltd: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今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昊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宁夏昊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Sapphire Technology Co.,Ltd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宁0122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依法解散宁夏昊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6410元,由原告浙江今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贺兰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巴兰·弗拉基米尔(Volodymyr Baran):本院受理原告孙微与被告巴兰·弗拉基米尔(Volodymyr Baran)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64139号民事判决书,公告期为三个月。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帕拉齐亚佛罗伦萨皇家国际教育协会: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4463、14465号原告拉斯维加斯莎士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帕拉齐亚佛罗伦萨皇家国际教育协会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两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健、陈雪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诉被告陈健、陈雪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辽0603民初4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连忠:本院受理安明与王连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5民初64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张捷(ZHANG JIE):本院受理的(2022)京民终6号,上诉人夏东文、张保德与被上诉人张杰夫、张捷(ZHANG JIE)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上诉人新提交证据、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捷荣国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京73行初4380号原告TWG茶产品私人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捷荣国际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毕兰荣:本院受理原告续宏毅与被告毕兰荣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妍:本院受理原告刘旭东诉被告吴秀珍、刘妍代位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株式会社JRS:本院受理的(2022)京73行初1225号原告恩妍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株式会社JRS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5日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LIA THOR(护照号:P2330825):本院受理原告孙晓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102民初23012号 张维宁:本院受理张维平与张维玲、张维宁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6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五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FU GISELLE:本院受理原告刘虎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京0108民初310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FU GISELLE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刘虎修车费二千元。公告费一千六百元(刘虎已预交),由FU GISELLE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五十元(刘虎已预交),由FU GISELLE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海淀区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最后一天遇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孔凡文:本院受理原告贺述娜与被告孔凡轩、被告孔凡文、被告曲春波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0612民初1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桂06民终818号 尹斌:本院受理上诉人李燕平与被上诉人陈振铭、原审被告尹斌、黄志维、吴明峻、李伟宁、李艳芳、原审第三人阮燕莲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结完毕。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桂06民终8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卢永哲:本院受理席鸣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鄂0106民初2076号 陶辉(公民身份号码:420102196308251775):本院受理原告高玉良诉被告陶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0106民初20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陶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高玉良借款63万元;二、被告陶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高玉良逾期利息(以63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标准,自2021年6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高玉良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721民初1346号 阮氏梦柯(NGUYEN THI MONG KHA):本院受理程以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721民初13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原告程以华与被告阮氏梦柯(NGUYEN THI MONG KHA)离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元,由原告程以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秋霞(身份证号:120106197710274026)、屈羽仪(身份证号:230108199207190025):本院受理原告王艳丽诉被告许秋霞、屈羽仪、马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京0102民初173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王艳丽与许秋霞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于2023年2月25日解除;二、王艳丽与马楠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于2022年8月25日解除;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许秋霞退还王艳丽款项人民币2521082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人民币2521082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马楠退还王艳丽款项人民币元152248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人民币152248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五、驳回王艳丽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全海燕、李哲浩:本院执行的(2023)吉2426执223号方春玉与全海燕、李哲浩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于2023年9月30日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被执行人全海燕位于安图县明月镇九龙路2-1号房屋。竞买人方春玉以199000元竞得,原登记在全海燕名下位于安图县明月镇九龙路2-1号、产权证号00030939、面积为72.80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方春玉所有,该房屋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秋贤(HO THU HIEN):本院受理的(2023)皖1021民初322号原告方金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祖亮:本院受理原告宛银雄与被告何祖亮[英文姓名:Ho,Leo;身份证号码:Z832652(6)]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资料、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88000元,并自2021年4月1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截至起诉之日利息暂计为284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梅、陈瑞英:本院受理(2022)粤0105民初936号原告陈惠芬、陈惠娟、陈惠贞、陈惠容、陈炽礼诉被告陈月琼、陈耀初、陈耀南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分割被继承人陈积光、梁润金生前所有的广州市海珠区瑞宝北约大街市头1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因被告陈梅(女,身份不详)、被告陈瑞英(女,身份不详)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现依法向被告陈梅、陈瑞英公告送达起诉状、传票、证据、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起算30日内,举证期从答辩期届满后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1日9时15分在本院第32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1012民初3397号 梅红翠(MAI HONG THUY):本院受理原告张翔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12民初3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梁日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682民初33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刘海鹰与被告梁日光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4350元,由原告刘海鹰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熊健:本院受理原告何坤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0106民初12569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1.判决何坤坤和你离婚;2.婚生女熊笑言归你抚养,原告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直至婚生女年满十八岁;3.本案诉讼费用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华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  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7月5日作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越府征房〔2016〕2号),征收越秀区北京街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流水井36号之3房屋属于上述征收范围内,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北京街道办事处对上述被征收房屋已委托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房产价值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见图)

  上述被征收房屋的被征收人(产权人、相关权利人)请于2023年11月4日前到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现场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茂陵新街9号,联系电话:020-83347691,联系人:黄毅清)领取上述房地产评估报告,逾期不前来领取的,将视为该房地产估价报告已于2023年11月4日送达。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59号太平洋保险大厦26楼,联系电话:020-83801541,联系人:张薇),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逾期不提出申请复核评估的,视为对评估结果无异议,越秀区房屋征收部门将依据评估结果报请越秀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同时,请上述房屋的产权人、继承人、相关权利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继承公证文书或法院裁判书等有效法律文书(代理人还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现场办公室提出权利主张并就征收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如上述房屋的产权人、继承人、相关权利人已故,且未办妥房屋的合法继承手续的,也请相关房屋的相关权利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办妥相应被征收房屋的产权继承手续并将相关文书提交至北京街道办事处。逾期无权利主张或就征收补偿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北京街道办事处将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报请越秀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特此通知。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北京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