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华侨华人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3年09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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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09月11日   第 06 版)

  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1091民初966号 LE THI THUY TRANG:本院受理的原告周云峰与被告LE THI THUY TRANG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91民初96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美国默佩克太平洋公司(MOPCOPACIFIC CORRPRATION)、康迪莱克公司(THE CONTINETAL GROUP INC):本院受理李文先诉北京三象天和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三案,其诉讼请求:撤销(2023)京02执异145、146、147号民事裁定,中止(2004)二中执字第717、718、719号执行裁定对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88号院24号楼O座501室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的执行并解除对上述房屋对应土地的查封。现依法向你两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公告 NOUM:本院受理原告李广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921民初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氏香茶(TRAN THI HUONG TRA):本院受理原告姚振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921民初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公告 TRAN THI PHUONG QUYEN:本院受理原告常广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921民初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公告 OY SOKHAMBOUNMY:本院受理原告刘永庆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921民初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瑞:本院受理原告韩勇与被告李瑞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1民初1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小丽:本院受理原告陕西汇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起诉你方、被告麻岩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京0105民初5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双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曾尉浩:本院受理原告于长海与被告曾尉浩、北京威士军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京04民初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汪雪峤(身份证号:110108199806044241):本院受理原告许雷和被告王宏、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香堂村村民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香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14民初1589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许雷与汪雪峤关于买卖位于昌平区崔村镇香堂村西九区甲二排二号房屋的协议无效;二、汪雪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许雷返还购房款240万元,并赔偿装修损失25万元;三、驳回许雷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武如奎:本院受理(2022)京0101民初11195号原告赵培奉诉马国龙、武如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1民初11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庆森:本院受理原告曲保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京0105民初52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郝苏(SU HAO):本院受理原告郝薇(WEIHAO-KOSSEDA)诉被告郝苏(SU HAO)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5民初9774号民事判决书。公告期为三个月。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鲁01民初418号 周再发、陈淑瑜:本院于2022年12月14日受理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被告山东大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豪晟建材有限公司、山东自贡高压阀门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永发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开维喜阀门成套有限公司、蔡娟、蔡智识、闫秋阁、周再发、陈淑瑜、周荣来、周建德、郑清凉、黄清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3日10时在本院第二十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谢秀娇:本院受理的原告北京钱锦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港福万胜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谢秀娇、谢朝东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钱锦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北京港福万胜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谢秀娇共同支付货款717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717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2023年8月3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谢朝东就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被告谢秀娇、谢朝东支付违约金71700元及律师费;4.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三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年3月6日上午9时在本院(北区)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被告廖育昇:就原告吴怡诉被告廖育昇离婚纠纷一案,现本院向你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届满后再经三十日答辩期,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2024年1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如果你届时未到庭或未提出答辩状及副本,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斐然(WANG FEIRAN):本院受理原告支美英与被告王浩然、王斐然(WANG FEIRAN)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05民初678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期为三个月。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季贤树(身份证:330324196510262678):本院受理的原告凌丽与被告季贤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302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藤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相应的副本份数,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吉0104民初130号 张丽平:本院受理原告韩桂英诉被告张丽君、张丽平、张强(曾用名:张小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一离职干部休养所共有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104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2022)吉0104民初13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0302民初1443号 刘欣(身份证:332522199601200310):本院受理的原告阮晓锦与被告刘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302民初14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藤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相应的副本份数,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比利时顶级品牌私人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已审结原告吴志明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比利时顶级品牌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73行初1344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1]第192960号关于第15978315号“SECTOR SEVEN”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第三人比利时顶级品牌私人有限责任公司针对第15978315号“SECTOR SEVEN”商标所提撤销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吴志明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吴志明、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第三人比利时顶级品牌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述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七好(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香柏木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七好(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73行初16133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瑞安市香柏木服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瑞安市香柏木服饰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瑞安市香柏木服饰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提起的上诉状,该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廉虎云:本院受理赵淑英诉廉虎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1民初14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诉吕韶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内容案号应为(2021)皖0304民初56号,特此更正。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宏达:本院受理原告王秀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辽0404民初9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LOGESWARAN MUNIANDY:本院受理(2022)桂01民初1021号原告张俊华诉被告LOGESWARAN MUNIANDY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3年7月20日作出(2022)桂01民初1021号民事判决,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LOGESWARAN MUNIANDY应向原告张俊华返还款项22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350元,公告费2200元,两项合计2550元,由被告LOGESWARAN MUNIANDY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黎幼莲(LE THI UT LIEN):本院受理原告张艳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0602民初2656号民事判决书。准予原告张艳军与被告黎幼莲(LE THI UT LIEN)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张艳军负担150元,被告黎幼莲(LE THI UT LIEN)负担150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鲁0104民初1951号 时军:本院受理原告张杰与被告时冰、时军、刘玉英、时媛媛、第三人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党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杰的起诉要点:请求判令时冰、时军、刘玉英、时媛媛将位于槐荫区经七路588号8号宿舍楼16幢2单元501号的房产(济房权证省直字第003079号)过户登记到张杰名下;本案诉讼费的承担由法院依法判决。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黔0115民初1531号 STEVEN GAN KENG YOUNG:本院受理林敏与STEVEN GAN KENG YOUNG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0115民初153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原告林敏与被告STEVEN GAN KENG YOUNG离婚。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路晓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诉被告路晓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2023)吉2426民初86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与被告路晓光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二、被告路晓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借款本金164706.57元,利息33073.99元(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3月21日),合计197780.56元,其后利息及罚息继续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为止;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有权对被告路晓光抵押的坐落于安图县明月镇瓮声街日杂公司住宅楼1-11-25-20号,安图房权证明月镇字第00057479号,面积115.60平方米的房屋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56元、公告费6176元,共计10432元,由被告路晓光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公告 LY THI AI LOAN(李氏爱鸾):本院受理原告吴合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021民初2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深渡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公告 LAM BE NGOAN(林贝乖):本院受理原告吴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021民初2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深渡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常晨喆:本院受理原告巫舟峡与被告常晨喆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5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三十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684民初6682号 李华:本院受理原告张莉与被告李华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684民初66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张莉要求与被告李华离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收取人民币240元(原告已缴纳),由原告张莉负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40元。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3)陕01民初798号 李江莲(港澳通行证:H1039982600):本院受理原告西安市和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颐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颐和宫大酒店有限公司、何建梁、李志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民初798号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丹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京73行初20144号原告希特(MTK)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参诉通知书、组庭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原告证据、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5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芸芸、杨周:本院受理高妮姗诉黄芸芸、杨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期均为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算公告:2023年8月25日,集安长川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解散注销集安长川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负责人:孙国淋,电话:13843219133

  集安长川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8月29日

  

  撤销结婚登记公告

  余铭忠:据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出具的(2023)黑7101行初507号《司法建议书》及《司法鉴定书》证实,他人冒用曲婷婷身份与你于2003年2月25日在哈尔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该登记不符合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第八条规定。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本机关作出撤销曲婷婷与余铭忠的结婚登记(序号为哈民结字03-0198号)的决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撤销曲婷婷与余铭忠结婚登记的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哈尔滨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1日

  

  越府征补房〔2023〕13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被征收房屋: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流水井五权里4号。

  被征收人:关彩尧,女,1958年1月22日出生,户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75号之七603房。

  被征收人:关志红,女,1952年1月22日出生,现居住地:香港。

  被征收人:关志军,男,1954年1月19日出生,户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伍权里4号2楼。

  被征收人:关志荣,男,1960年2月13日出生,户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740号104房。

  被征收人:关志武,男,1956年4月8日出生,户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宝华正中约38号地下。

  第三人:陈季莲,女,1957年7月19日出生,户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伍权里4号地下。

  第三人:石树广,男,1954年3月19日出生,户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伍权里4号地下。

  第三人:黄荣基,男,1959年8月11日出生,户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伍权里4号2楼。

  第三人:谢汉池,男,1944年6月13日出生,户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伍权里4号2楼。

  第三人:黄新沅,男,1958年2月16日出生,户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伍权里4号。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规〔2017〕18号)第四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被征收人关彩尧、关志红、关志军、关志荣、关志武及第三人陈季莲户、石树广户、黄荣基户、谢汉池户、黄新沅户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迁出并腾空被征收房屋交征收实施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北京街道办事处拆除。

  二、按照《补偿方案》,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若被征收人选择以货币的方式进行征收补偿,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244.9282平方米,按照《房地产估价报告》(粤世房评报字〔2020〕第0165-10号)单价为人民币42860元/平方米作出补偿,即人民币10497622.66元;同时,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人民币6000元/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征收奖励。若被征收人选择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征收补偿,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44.9282平方米,选择珠光路北侧安置房项目进行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比例1:1.05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应安置套内建筑面积为257.17461平方米。现用于产权调换的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116号2108房、116号2208房、116号2308房、116号2408房、116号3306房,套内建筑面积合计为266.0722平方米,与应安置套内建筑面积相比超出8.89759平方米。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人民币25000元/平方米购买。被征收人进行产权调换所增加的公共分摊面积不另行结算。同时,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人民币1200元/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征收奖励,该奖励在房屋产权调换时结算。

  三、被征收人应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逾期未选择的,征收补偿方式采取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地址为越秀区珠光路116号2108房、越秀区珠光路116号2208房、越秀区珠光路116号2308房、越秀区珠光路116号2408房、越秀区珠光路116号3306房。

  四、天井/余地面积10.72平方米,按照《房地产估价报告》(粤世房评报字〔2020〕第0165-10号)市场价值单价人民币3925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即人民币420760元。

  五、根据《补偿方案》,按被征收房屋面积每月人民币50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给被征收人。

  六、根据《补偿方案》,给予被征收人住宅房屋搬迁费人民币8000元/户。

  七、《补偿方案》第七条第(二)项所列其他费用,被征收人提供相关发票或有效凭证后,按方案标准据实领取。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相关权利人及第三人如需领取本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原件,请于本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登报之日起15日内携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现场办公室领取(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流水井社区茂陵新街9号,电话:020-83347691),领取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