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文化万象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3年07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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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07月10日   第 07 版)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全辉控股有限公司(ALL FAVOUR HOLDINGS LIMITED):本院受理原告金福公司(Gold Fortune Profits Limited)与被告胡永刚、戴昱敏(DAI,Yumin)、戴斯觉(DAI,Sijue)、邓淑芬(DENG,Shufen)、全辉控股有限公司(ALL FAVOUR HOLDINGS LIMITED)、中木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虹运咨询有限公司、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李志平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6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告 KELVIN XIE(谢逸):本院受理原告李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305民初54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李萌与被告KELVIN XIE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汤光达(TANG·GUILAUIM):本院受理(2023)鄂民终138号上诉人谭文清、上诉人张力、被上诉人汤光达(TANG·GUILAUIM)、恩施州恒嘉现代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民终13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延辉(MA YANHUI)、杨旸:本院对北京海企依纳机械轴承有限公司与北京康德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马延辉(MA YANHUI,护照号:055899670)、杨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79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任子敏:本院受理申请人夏云凯与被申请人任子敏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一案[案号:(2023)京04协外认5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服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审判流程告知书及询问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意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1日14时在本院第二法庭询问。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214民初7485号 高盈:本院受理倪心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14民初74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陶丽娟(TAO LIJUAN):本院受理申请人赵博与被申请人陶丽娟(TAO LIJUAN)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2023)京04协外认5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及询问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意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1日14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进行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公告 PHM MY TUYEN:本院现已审结原告陈风喜与被告PHM MY TUYEN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1724民初35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准予原告陈风喜与被告PHM MY TUYEN离婚;二、驳回原告陈风喜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元,由原告陈风喜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大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秋莎:本院受理原告韩方群与被告马玲莎、马西沙、马捷莎、刘翀及你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157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马旭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证券营业部开立账户42000018455内资金余额及利息由韩方群、马玲莎、马秋莎继承,其中韩方群继承十二分之十份额、马玲莎继承十二分之一份额、马秋莎继承十二分之一份额;二、驳回韩方群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5元,由韩方群负担。公告费2750元,由韩方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MANUEL MESA JR.:本院受理申请人毕影影与被申请人MANUEL MESA JR.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一案[案号:(2023)京04协外认47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在本院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HOANG KIEU:本院受理(2022)吉01民初3192号原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HOANG KIEU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法庭开庭审理,届时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Finagra(UK) Ltd.:本院受理原告季明与被告北京康坦愢咖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施重泰(Sze Chong Tie,Larry)、Finagra(UK) Ltd.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12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ATITUBOS COMERCIAL DE ACOS LTDA.:本院受理原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ATITUBOS COMERCIAL DE ACOS LTDA.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和45日内。定于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马特: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健怡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2民初79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王马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健怡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78000元及逾期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1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以78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以178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年利率4.2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南京健怡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海龙:上诉人李凤萍、李凤丽就(2021)京0105民初1740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韩仲(英文名:ROGER ZHAN)、韩明(英文名:MING HAN ROSCIOLI)、韩晓、韩仁、戴伟高:本院于2019年12月16日对原告韩仲(英文名:ROGER ZHAN)诉被告韩明(英文名:MING HAN ROSCIOLI)、韩晓、韩仁、戴伟高继承纠纷一案作出(2017)京0102民初26436号民事判决书,案外人余文红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2022)京0102民申66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进行再审,再审案号为(2023)京0102民再3号。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期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七层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巍(HE WEI)、季泓(JI HONG)、季清(ALICIA QING ABELS):本院受理原告马晓琴、季宏德与被告何巍(HE WEI)、季泓(JI HONG)、季清(ALICIA QING ABELS)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京0105民初274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第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昌泽·迈克尔(CHANG ZE MICHAEL LI):本院受理原告台莉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8民初289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二条甲6号楼1门104室房屋归台莉个人所有。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台莉负担,已交纳。公告费3120元,由台莉负担,已交纳。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108民初2361号 林斌:本院受理会找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韩光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管辖异议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房屋租金449073.67元;2.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9010.24元;3.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服务费11352元;以上三项款项合计499435.91元;4.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以499435.91元为本金,自2020年1月2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5.请求判令韩光、王彬、梁小晴、梁东海、杨林、林斌、朱慧刚、龙超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6.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十被告共同承担。被告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有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管理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3-45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108民初2360号 林斌:本院受理会找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韩光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管辖异议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房屋租金475880.64元;2.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5608.06元;3.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服务费4625.16元;以上三项款项合计496113.86元;4.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以496113.86元为本金,自2020年6月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5.请求判令韩光、王彬、林斌、朱慧刚、龙超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6.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六被告共同承担。被告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有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管理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3-45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108民初2352号 林斌:本院受理会找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韩光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管辖异议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房屋租金101432.4元;2.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658.52元;3.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服务费1375.2元;以上三项款项合计107466.12元;4.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以107466.12元为本金,自2020年5月1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5.请求判令韩光、王彬、梁小晴、梁东海、卢成波、林斌、朱慧刚、龙超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6.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十被告共同承担。被告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有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管理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3-45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108民初2351号 林斌:本院受理会找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金宣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管辖异议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北京金宣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房屋租金105707.56元;2.请求判令北京金宣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7311.68元;3.请求判令北京金宣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服务费2129.96元;以上三项款项合计115149.2元;4.请求判令北京金宣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以115149.2元为本金,自2020年5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5.请求判令韩光、王彬、梁小晴、梁东海、薛鹏、林斌、朱慧刚、龙超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6.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十一被告共同承担。被告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有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管理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3-45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108民初2350号 林斌:本院受理会找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管辖异议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房屋租金99120.45元;2.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612.28元;3.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服务费1674元;以上三项款项合计106406.73元;4.请求判令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以106406.73元为本金,自2020年5月3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5.请求判令韩光、王彬、梁小晴、梁东海、王艳冲、林斌、朱慧刚、龙超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6.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十被告共同承担。被告北京联优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有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管理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3-45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邹自立:本院受理(2022)京0101民初3988号原告马楠与被告邹自立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定制电子设计安装协会(又赛迪亚):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3385号原告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参诉通知书、组庭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圣艾修伯里民间协会-圣艾修伯里-达加叶遗产管理委员会:本院受理的(2022)京73行初5591号原告王子鞋城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圣艾修伯里民间协会-圣艾修伯里-达加叶遗产管理委员会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4日14时30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及丹东市振兴区尚德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张振宇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同时通知你于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3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及丹东市振兴区江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变更承办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同时通知你于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及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张振宇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变更承办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同时通知你于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及丹东市振兴区博慧商贸有限公司、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张振宇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同时通知你于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4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及丹东市振兴区江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张振宇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变更承办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同时通知你于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德国康朴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6657号原告刘蒙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参诉通知书、组庭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王琪峰、杨冰、北京冰峰圣滢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23)京03民初44号原告应宇与被告王琪峰、杨冰、第三人北京冰峰圣滢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天平:本院受理原告王世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4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汶阳:本院受理原告王雨千与被告李汶阳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181民初6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在判决未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莱斯欧(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7734、7735号原告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两案,你方为两案第三人,两案现已审理终结。(2021)京73行初7734号案本院判决如下:一、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1]第68070关于第28611082号“Lessel”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第三人莱斯欧(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73行初7735号案本院判决如下:一、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1]第68075关于第28617130号“Lessel”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第三人莱斯欧(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两案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3)陕01民初138号 HUANG JAMES(PA9125930):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方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HUANG JAMES、吴强、黄海营业信托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民初138号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陕01民初1715号 中国海升果汁控股有限公司、高亮:本院受理原告陕西海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海升果汁控股有限公司、高亮、伊天果汁(陕西)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陕01民初1715号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曲辉:本院受理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二人、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辽0604民初87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金融法院公告 Trademax Australia Limited、Tennis Australia Limited:本院受理原告朱玉泉诉被告Trademax Australia Limited、Tennis Australia Limited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即(2021)京74民初123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告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田凯夫(普通护照号:E69232907):本院受理刘易、冯笑笑与北京元亨四海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九如恒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百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田凯夫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刘易、冯笑笑请求判令:1.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2民初22614号民事判决书;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证据、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涉外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五层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未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东运发展有限公司、李锦荣(身份证号:G129670):本院受理原告西安诚海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陕西金润达实业有限公司、赵文杰、李晶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作出(2021)陕01民初1010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西安诚海置业有限公司、被告赵文杰对一审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请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西安知识产权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公告

日本冈山都毛织品株式会社: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京通集团公司对北京通都针织品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2)京01强清119号],并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一、你方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二、你方应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以及重要文件等资料,如无法交出上述资料,应向清算组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据或线索支持;三、你方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向清算组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清算组联系方式:联系人:清算组成员,联系电话:13466394558。特此公告。

  北京通都针织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