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神州速览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3年07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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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07月04日   第 11 版)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黄俊叡:本院受理(2022)吉01协外认1号申请人杜丽娜与被申请人黄俊叡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法庭开庭审理,届时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冀0609民初1373号 WIWISULASTRI(印度尼西亚国籍):本院受理原告田海川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2.诉讼费由原告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王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娟:原告周红与被告王亚利、周萍、周燕、周娟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继承下列房产中属于被继承人周智勇的部分:(1)北京市西城区兴盛街2号院1号楼1门702房屋;(2)北京市西城区兴盛街2号地下一层147号车位;(3)北京市西城区王府仓胡同10号院2号楼3单元1704号(拆迁前房号为2号楼2层6门202号);(4)北京市西城区王府仓胡同10号院2号楼2单元503号(拆迁前房号为2号楼2层6门203号)。2.依法继承北京市西城区王府仓胡同10号院2号楼2层6门202号、203号两套房屋拆迁补偿中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份额2245859.04元。3.依法继承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杏花西里41号楼3层3-301房屋转让款中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份额16500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年6月26日9时在本院(北区)第五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孙朝:本院受理孙一兵、孙小艺与孙薇薇、孙朝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01民终2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裴为民:本院受理原告裴三中诉被告裴为民、第三人北京东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原告提交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大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格兰威尔石油化学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20230号原告青岛格兰威尔德元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格兰威尔石油化学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将于2023年11月7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5法庭公开审理本案,届时你方如未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KIM JOO MI:本院受理原告张毅与被告KIM JOO MI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1民初12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博伊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6995、6996号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博伊公司商标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负担(已交纳)。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用人民币100元。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吉0281民初897号 邢建波:本院受理的代晓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2023)吉0281民初8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新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TIMOTHY LEROY PLUMLEY:原告李依华与被告TIMOTHY LEROY PLUMLEY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0309民初658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3年11月17日10时30分在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第三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鄂1083民初746号 VO THI THUY DUNG(译名:武氏垂蓉):本院受理原告吴金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1083民初7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吴金涛与你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鄂1083民初744号 TRAN THI BICH HANG(译名:陈氏碧姮):本院受理原告郭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1083民初7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郭虎与你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鄂1083民初745号 TRAN THANH THUY(译名:陈清水):本院受理原告欧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1083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欧彪与你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通知 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马超(MA CHAO):我公司决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皖01民初2657号民事判决对你们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请你们自接到本通知后向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

  合肥世纪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4日

 

  越府征补房〔2023〕7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被征收房屋: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80号303房

  产权人:梁雅珍(已故),女,身份证号:44010219290713324X,于2015年9月2日死亡。

  第三人:张玉琴,女,1949年11月17日出生,户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80号303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规〔2017〕18号)第四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及第三人张玉琴户,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迁出并腾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80号303房,交征收实施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拆除。

  二、待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明确后,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产权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若产权人选择以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征收补偿,按产权人所占被征收房屋产权份额计算,被征收人所占房屋份额为21.355平方米,选择荔湾区悦江上品苑小区进行产权调换,按所占被征收房屋产权份额的套内建筑面积1:1.3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应安置套内建筑面积为27.7615平方米。现用于产权调换的广州市荔湾区悦品三街1号1105房,专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80.132平方米,与应安置套内建筑面积相比超出52.3705平方米。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以内(含5平方米)部分,由产权人按人民币4万元/平方米购买,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至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人民币5万元购买。超出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格购买,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市场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超出应安置部分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产权人在荔湾区悦江上品苑小区安置房项目进行产权置换所增加的公共分摊面积按每平方米人民币3500元结算。若产权人选择以货币方式进行征收补偿,按产权人所占被征收房屋产权份额计算,被征收人所占房屋份额为21.355平方米,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住宅混合结构房屋单价为人民币59000元/平方米作出补偿,即人民币1259945元。

  三、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应在收到本补偿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凭继承登记或证明其继承被征收房屋的法律文书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逾期未办理被征收房屋的继承登记手续或证明其继承被征收房屋的法律文书及未选择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

  四、待被征收房屋产权人明确后,按照《征收补偿方案》,按产权人所占被征收房屋产权份额面积,给予产权人人民币3000元/平方米征收奖励。

  五、待被征收房屋产权人明确后,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若产权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人民币2500元/户/月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给产权人。若产权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产权人所占有的房屋产权证份额面积人民币50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给产权人。

  六、待被征收房屋产权人明确后,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给予产权人人民币2000元/户房屋搬迁费。

  七、《征收补偿方案》第七条第(二)项所列费用,被征收人提供相关发票或有效凭证后,按方案标准据实领取。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