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文化万象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3年03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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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03月25日   第 07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公告 PHAM MY TUYEN:本院受理原告陈风喜诉被告PHAM MY TUYEN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京0106民初7372号 袁建玲:本院受理原告张红燕诉你、单梁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6民初7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右安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辽0212民初3543号 周秀娟:本院受理原告周秀艳与你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212民初35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0304民初39029号之一 Simon Mvoula:本院受理原告陆典与被告Simon Mvoula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不准原告陆典与被告Simon Mvoula离婚。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已由原告陆典预交),本院收取300元,由原告陆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小丽:本院受理原告陕西汇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起诉你、被告麻岩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双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厦门万仟堂艺术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6388号原告福州市万仟汇包装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厦门万仟堂艺术品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6月12日11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20210号、(2021)京73行初20211号、(2021)京73行初20212号原告易供全球电商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你方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THAUNG HTIKE WIN:本院受理陈亚兰诉THAUNG HTIKE WIN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3年9月15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双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光玲:本院受理原告徐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同时通知你于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6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武如奎:本院受理(2022)京0101民初11195号原告赵培奉与被告武如奎、马国龙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美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4074号原告云宠(北京)动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美泰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京73行初4074号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原告云宠(北京)动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已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干露、干荣珠、干小雄:本院受理原告干楚雄诉你们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与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威米格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CA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威米格有限责任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29日依法作出(2020)京73行初1443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后,原告CA公司提起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香港无右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京73行初2386号原告大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香港无右商贸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16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阿尔塞拉公司:本院已受理(2021)京73行初3264、3266号原告培德维辐射测量仪器(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两案,两案系原告不服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评字[2020]第0000343987号、商评字[2020]第0000343989号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提起的诉讼,本院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及被告证据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陈述意见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6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两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田村静(TAMURA SHIZUKA):本院受理原告安兆龙与被告田村静(TAMURA SHIZUKA)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21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京0106民初7917号 刘建强:本院受理原告赵连利诉被告刘凤翔、刘建中、刘建国及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方庄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诺卡博思股份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1303号原告丞燕(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你方为本案第三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丞燕(上海)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丞燕(上海)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丞燕(上海)有限公司、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第三人诺卡博思股份制有限公司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告丞燕(上海)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已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判决书及原告丞燕(上海)有限公司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0302民初1443号 刘欣(身份证:332522199601200310):本院受理原告阮晓锦诉被告刘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藤桥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秀兰:本院受理原告(反诉被告)陈京伟诉被告(反诉原告)田道远、林秀兰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右安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诉将依法缺席裁判,反诉视为按撤回反诉处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孟丽丽、孟颂选(MANG CHUNG SUEN):本院受理原告孟体慈与被告孟元秋、孟丽丽、孟颂选(MANG CHUNG SUEN)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孟元秋在上诉期间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来本院奥运村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提交答辩状,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双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20272号原告广州阿道夫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双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捷荣国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TWG茶产品私人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你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京行终1437号、1535号案件当事人须知、答辩状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京0106民初7814号 李硕:本院受理原告李霖诉被告李仿及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方庄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郝苏(SU HAO):本院受理原告郝薇(WEIHAO-KOSSEDA)诉被告郝苏(SU HAO)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举证期限截止,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志军:本院受理原告于鹏与被告李志军、李海军及第三人天津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津0111民初35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李约翰:本院受理(2021)京73行初9166号原告统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李约翰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8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医疗器械公司:本院受理(2020)京73行初11921号原告扬州美达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服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及证据、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意见陈述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帕拉齐亚佛罗伦萨皇家国际教育协会: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4463号、14465号原告拉斯维加斯莎士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帕拉齐亚佛罗伦萨皇家国际教育协会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两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珊珊:本院受理原告王钊诉被告李珊珊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2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一层无障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鼎晖蓝海有限公司(CDH BLUE OCEAN LIMITED):本院受理上诉人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蓝海(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蓝海传媒集团有限公司(Blue Ocean International Media Group Limited)、原审第三人鼎晖蓝海有限公司(CDH BLUE OCEAN LIMITED)公司解散纠纷上诉一案[(2022)京民终115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审新证据。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9时在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最高盒子公司:本院已受理(2022)京73行初2890号原告欧夫怀特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一案,本案系原告不服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商评字[2021]第0000214201号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提起的诉讼,本院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及被告证据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陈述意见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卓越联合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天络行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卓越联合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73行初13541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上海天络行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上海天络行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上海天络行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提起的上诉状,该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芬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京73行初16349号原告张国瑞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芬迪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梁立国:本院受理原告王子莲诉你及杨莉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同时通知你于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4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比尔恩格尔公司:本院受理(2021)京73行初10988号原告绍兴康可胶囊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比尔恩格尔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百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京73行初16638号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百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8日上午11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管华俊(HUAJUN GUAN):本院受理原告段鲲与段春英、管永吉、管华俊(HUAJUN GUAN)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原告依据公证遗嘱继承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4号4区中楼6层5门602号房屋中管楚定所占有的份额,即50%的房产份额(现估值200万元整,最终以评估价格为准);2.判令三被告配合原告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东1-12法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慧佳亚洲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3552号原告郑聪如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慧佳亚洲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联合利华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2022)京73行初8234号、8235号原告郭双星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两案,两案系原告不服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商评字[2022]第0000041050号、商评字[2022]第0000041051号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提起的诉讼,本院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及被告证据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陈述意见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两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敏男:本院受理徐婉秀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2022)鄂0116民初1241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王家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亚洲特别机会MC1有限公司(ASLA SPECLAL SITUATIONS MC1 LIMITED):本院受理(2021)鄂01民初823号武汉逸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汽车起重机厂诉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亚洲特别机会MC1有限公司(ASLA SPECLAL SITUATIONS MC1 LIMITED)、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7日14时5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小杨:本院受理原告刘伟与你、刘宁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原告刘伟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刘小杨给付原告40万元整及相应利息(该利息以40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0年1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刘小杨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JIN MAXIME:本院受理的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夏支行诉JIN MAXIME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民初381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90日即视为送达。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孔光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诉被告孔光浩(2023)吉2426民初386号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5月5日的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一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陕01民初1590号 庄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H00415369):本院受理原告陈金砖诉你及澄城县清道夫垃圾回收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相善:原告徐玉莲诉李相善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3年9月18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家事法庭(吉林大街101号,世纪广场对面,科技馆旁)审理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粤0307民初30858号 梁琛珮、苏源泉:原告绰海服饰(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被告梁琛珮、苏源泉、曹文杰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30858号。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梁琛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绰海服饰(深圳)有限公司赔偿6073513.46元,该款项归入该公司破产财产;二、驳回原告绰海服饰(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普通程序案件受理费54317.9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4.31元、被告梁琛珮承担54313.65元。原告可待本判决生效后向本院申请退还54313.65元。被告梁琛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直接向本院缴纳54313.65元;逾期未缴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上诉状。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陕01民初2118号 中经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陕01民初2118号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卢永哲:本院受理席鸣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吉01民初4628号 齐阳:本院受理原告李艳诉你与鞠承身及第三人赵立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吉01民初4628之二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1721民初2779号 黎渥贝(LE UT BE):本院受理胡志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721民初27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原告胡志君与被告黎渥贝(LE UT BE)离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元,由原告胡志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豫0205民初496号 尹连山(身份证号:410203195802071513):本院于2023年3月1日受理的原告开封市禹王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诉被告尹连山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