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神州速览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3年03月01日 星期三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上一篇  下一篇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

示范区不搞成片开发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03月01日   第 11 版)

  苏浙沪三地的保洁船在位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苏浙沪交界水域太浦河流域联合清理水面浮游植物。
  新华社记者 方 喆摄

  本报北京电  (记者孔德晨)近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示范区不搞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全域,约2413平方公里。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后,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今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将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江南水乡特色,构建“一心、两廊、三链、四区”的生态格局、“四带多区”的农业发展格局和“两核、四带、五片”的城乡空间布局。

  到2035年,示范区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盖率大于12%,绿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以河湖田镇村融合的水乡单元为空间载体,推动存量用地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内涵提升,促进创新空间和生态空间融合,强化“好风景”“新生态”对“新经济”的促进作用。

  此次批复的《规划》同时强调,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跨区域一体化空间协同治理。聚焦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清水绿廊,统一示范区环保排放标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国控断面优I类比例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