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华侨华人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3年02月08日 星期三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上一篇  下一篇

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02月08日   第 06 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公告 蔡明煌:原告李泉珍与被告蔡明煌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107民初7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京0108民初9509号 邓天达:本院受理原告宁思乔诉被告邓伟、邓天达物权纠纷一案,邓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本院依法出具裁定书,裁定如下:邓伟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处理。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定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3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CAO YIMEI:我院受理(2022)京0108民初33102号原告汪文灿、陈小蓉与被告王如心、CAO YIMEI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一、判令二被告继续履行汪文灿、陈小蓉与曹居东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二、判令二被告按照成交总价款日万分之五向二原告支付自2021年2月28日起至实际办理产权登记之日止的违约金;三、案件诉讼费、公告费由二被告依法承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四季青人民法庭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慧珠(WAI CHU KUOK)、王昊(HOU WONG):本院受理原告王恩环诉被告郭慧珠(WAI CHU KUOK)、王堃、王昊(HOU WONG)、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20)京0102民初25141号民事判决书,原告王恩环不服该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上诉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本案将依法移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慧珠(WAI CHU KUOK)、王昊(HOU WONG):本院受理原告王恩环诉被告郭慧珠(WAI CHU KUOK)、王堃、王昊(HOU WONG)、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京0102民初251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郭慧珠(WAI CHU KUOK)、玉堃、王昊(HOU WONG)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王恩环房屋租金458013.70元(2017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二、被告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王恩环房屋租金635547.95元(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28日);三、驳回原告王恩环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铃木右一:本院已受理(2021)京73行初15779号原告中山市太力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铃木右一专利行政纠纷一案,本案系原告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5072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提起的诉讼,本院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及被告证据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陈述意见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艾铎:本院对艾玲与艾康等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3863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登记在艾力名下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西里5号楼3-2房屋由原告艾玲继承所有。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昕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汇思聚智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昕投资有限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73行初5718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1]第37855号关于第13457098号“FITBIT”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北京汇思聚智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针对第13457098号“FITBIT”商标提出的撤销复审请求重新作出决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上诉状,该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告 顺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厦门亦微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被告谢远汉、陈倩、顺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2)闽0206民初40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参加诉讼告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三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uropa Life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京0105民初70660号原告左曼霞与被告北京中宇智信国际顾问有限公司、被告汪凌、第三人Europa Life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NEW WAVE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本院经审理后判决:一、确认原告左曼霞与被告北京中宇智信国际顾问有限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匈牙利投资定居项目)》于2019年4月26日解除;二、被告北京中宇智信国际顾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左曼霞咨询服务费人民币25000元及利息(以人民币25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7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左曼霞的其他诉讼请求。现通知你公司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uropa Life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京0105民初70660号原告左曼霞与被告北京中宇智信国际顾问有限公司、被告汪凌、第三人Europa Life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NEW WAVE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左曼霞不服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原审原告左曼霞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要求:1.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改判由被上诉人北京中宇智信国际顾问有限公司、汪凌共同返还上诉人1617296元及利息(以1617296元为基数,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被上诉人实际返还1617296元止,按人民币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改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现通知你公司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NEW WAVE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京0105民初70660号原告左曼霞与被告北京中宇智信国际顾问有限公司、被告汪凌、第三人Europa Life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NEW WAVE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本院经审理后判决:一、确认原告左曼霞与被告北京中宇智信国际顾问有限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匈牙利投资定居项目)》于2019年4月26日解除;二、被告北京中宇智信国际顾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左曼霞咨询服务费人民币25000元及利息(以人民币25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7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左曼霞的其他诉讼请求。现通知你公司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NEW WAVE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京0105民初70660号原告左曼霞与被告北京中宇智信国际顾问有限公司、被告汪凌、第三人Europa Life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NEW WAVE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左曼霞不服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原审原告左曼霞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要求:1.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改判由被上诉人北京中宇智信国际顾问有限公司、汪凌共同返还上诉人1617296元及利息(以1617296元为基数,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被上诉人实际返还1617296元止,按人民币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改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现通知你公司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马美丽:本院受理(2022)京04民初44号原告邓松禹与被告马丽丽、马美丽、刘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4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该司法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中国创佳品牌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华佗国药(安徽)保健酒业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你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一案。你作为原审当事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京行终244号案件当事人须知、廉政监督卡、证据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西屋电气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4334号原告梁辉勇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西屋电气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原告梁辉勇不服该判决,已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梁辉勇的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杰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京73行初2444号原告(株)皮皮比工作室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杰出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参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11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4270号原告成都千杯少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奇安弗兰科·费雷股份公司(朱美拉湖塔大厦分部):本院已审结原告深圳市嘉艺峰合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奇安弗兰科·费雷股份公司(朱美拉湖塔大厦分部)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73行初1097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1]第137670号关于第6030838号“GFTINFEERRE杰夫费雷”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第三人奇安弗兰科·费雷股份公司(朱美拉湖塔大厦分部)针对第6030838号“GFTINFEERRE杰夫费雷”商标提出的撤销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深圳市嘉艺峰合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深圳市嘉艺峰合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第三人奇安弗兰科·费雷股份公司(朱美拉湖塔大厦分部)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述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Oxy HK Technology Limited: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竞道广告有限公司诉被告肖祥龙、Oxy HK Technology Limited清算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2)黔01民初129号。现依法向Oxy HK Technology Limited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庭前文书。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和6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小法庭(一)开庭审理,请按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霍海波(JASON FOK):本院受理原告徐涓涓与你及徐清漳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1民初12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0302民初200号 朱海旻:本院受理原告詹朱羽诉你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3年7月3日9时在东郊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海雅美实验室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2021)京73行初9031号原告梅尔茨北美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海雅美实验室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本案系原告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提起的诉讼,本院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及被告证据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陈述意见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10时1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LIN HONGYU(林红宇):本院已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诉湖北亿博森工贸有限公司、武汉绿隆工贸有限公司、红安宏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盛氢、LIN HONGYU(林红宇)、杨礼玲、刘行杰、胡红昀、魏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鄂01民初23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45日内,并定于2023年7月14日9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6人)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华中食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3223号原告前郭县红光农场德运米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华中食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被诉决定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JD.com,Inc.:原告陈泽江诉被告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JD.com,Inc.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8民初266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JD.com,Inc.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陈泽江支付限制性股票折价款425868元;二、驳回陈泽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2680元,由JD.com,Inc.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公告 叶金城、河南维津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金秋诉你们(2022)豫0194民初10298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30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迪牧维恒天然辅料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2021)京73行初16116号原告天津喜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迪牧维恒天然辅料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本案系原告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提起的诉讼,本院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及被告证据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陈述意见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七为全人类国际公司:本院已受理(2021)京73行初20198号原告临沂爱莫姿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七为全人类国际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本案系原告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19098930号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提起的诉讼,本院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及传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陈述意见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10时在本院二层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富士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8665号原告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富士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被诉决定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11时在本院第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德国旭勒厨具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1003号原告蒂吉洛克亚洲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德国旭勒厨具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蒂吉洛克亚洲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告蒂吉洛克亚洲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用人民币100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岑鹏、Zhao Meng:本院受理的张存泰变更申请执行人一案中,本院经审查作出(2021)京0105执异4678号执行裁定书:本院(2021)京0105执10437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由北京宝瑞通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海淀分公司变更为张存泰。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05执异4678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期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及副本,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逾期不申请复议,本裁定将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0941号原告北京群盾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被诉决定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0940号原告北京群盾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被诉决定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慕尼黑阿黛尔思连接电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4486号原告姜波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慕尼黑阿黛尔思连接电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参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3812号原告汪启剑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6月19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意卡国际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普拉达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意卡国际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73行初8675号、8676号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原告普拉达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已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JD.com,Inc.:原告陈泽江诉被告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JD.com,Inc.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就(2020)京0108民初2664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2020)京0108民初266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需向陈泽江支付限制性股票折价款425868元;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陈泽江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收到上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被告李重远[男,香港居民身份证号:P332518(4)]:

  本院受理原告任军诉你、上海卫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2021)京0105民初78824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巴·马基: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6102号原告诺基亚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巴·马基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3年7月1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H09364892]、朱珠[港澳证件号码:P484248(4)]:原告杨莉民诉你们与朱江、YANGLIRONG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送达(2021)桂0103民初71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被继承人杨玉权于2013年2月18日共同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订《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认购合同》(合同编号:GCL141)所购买南宁市古城路26号9栋B单元二十一层211号房中属于被继承人杨玉权、谢诚的遗产份额由原告一人继承,继承完成后,原告占上述房屋及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份额,被告YANGLIRONG、朱珠、朱珍、朱江在上述房屋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30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至原告一人名下;二、被继承人杨玉权2102107501001599634账户的存款余额37072元归原告所有,原告在本案判决生效后10日内分别向被告朱珠、朱珍、朱江各支付6178.67元。本案案件受理费16301元、公告费2300元,由原告、被告YANGLIRONG、朱珠、朱珍、朱江各负担3720.2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新和重工(蓬莱)有限公司、张暋知、金洺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被告新和重工(蓬莱)有限公司、张暋知、金洺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6民初7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9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114民初22340号 YAO XIANG JIE(姚湘杰):本院受理原告刘礼诉被告YAO XIANG JIE(姚湘杰)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刘礼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原告刘礼与被告YAO XIANG JIE(姚湘杰)离婚,本院受理该案后,电话无法联系到你,本院于2022年8月23日提起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域外送达请求转递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9月26日对外发出,至今仍无任何反馈,法院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23年10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