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网络世界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3年01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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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01月11日   第 08 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宾利国际商学院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东方明日(晋江)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宾利汽车有限公司、宾利国际商学院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7日依法作出(2020)京73行初46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后,原告东方明日(晋江)进出口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闵淑敬:本院受理原告谢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诉讼请求:准予原、被告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晴:本院受理原告李仁财诉被告曹晓丽、周晴、第三人沈阳华正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5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范妮·安娜贝尔·蕾妮·博诺尔(法文名:FANNY ANNABELLE RENEE BONNAURE):本院已受理你与原告夏鹏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2民初141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原告夏鹏与被告范妮·安娜贝尔·蕾妮·博诺尔(法文名:FANNY ANNABELLE RENEE BONNAURE)离婚;二、双方所生之女夏琳由被告范妮·安娜贝尔·蕾妮·博诺尔抚养,自2023年1月起,原告夏鹏每月支付被告范妮·安娜贝尔·蕾妮·博诺尔子女抚养费3000元,至夏琳年满18周岁止。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夏鹏负担75元(已交纳),由被告范妮·安娜贝尔·蕾妮·博诺尔负担7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1600元,由被告范妮·安娜贝尔·蕾妮·博诺尔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范竹虹、范竹凤:本院受理原告WANG HAOMU(中文名:王浩牧)、王锡安与被告范竹萍、范竹虹、陈通、冯东生、冯彬莉、冯彬洋、范竹凤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350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范竹萍、范竹虹、陈通、冯东生、冯彬莉、冯彬洋、范竹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原告WANG HAOMU(中文名:王浩牧)、王锡安名下的北京市西城区大茶叶胡同34号幢号1房屋东数第一、二、三、四间、幢号2房屋北数第一间腾退,将上述房屋交还原告WANG HAOMU(中文名:王浩牧)、王锡安,同时拆除院内自建房屋,渣土自行清运;二、被告范竹萍、范竹虹、陈通、冯东生、冯彬莉、冯彬洋、范竹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WANG HAOMU(中文名:王浩牧)、王锡安房屋使用费393880元(2003年12月至2022年3月);三、驳回原告WANG HAOMU(中文名:王浩牧)、王锡安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延辉(MA YANHUI)、杨旸:本院受理北京海企依纳机械轴承有限公司与北京华康德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马延辉(MA YANHUI,护照号:055899670)、杨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公告谈话笔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亚运村法庭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马超(MA CHAO):本院受理原告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为西藏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同印信投资有限公司、被告许勤、被告殷志萍、被告马超(MA CHAO)新增资本认购纠纷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1287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司法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杜科:本院受理的原告齐秀英与被告秦菊英、杜科、杜静、杜平、杜军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文化街58号楼603房屋(京房权证西私字第 41823号)确认共有权份额;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杜科:本院受理的原告齐秀英与被告秦菊英、杜科、杜静、杜平、杜军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文化街58号楼602房屋(京房权证西私字第41825号)确认共有权份额;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181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本院受理原告高定局与被告181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2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WU XIN(伍昕):本院受理原告黄烈与被告WU XIN(伍昕)、天脉聚源(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天脉聚源智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4民初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Wen Shi Wei(中文名:温世伟):本院受理原告李继红与Wen Shi Wei(中文名:温世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4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Wen Shi Wei(中文名:温世伟):本院受理原告李震亚与Wen Shi Wei(中文名:温世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4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YU YAN:本院受理原告太原京建兴盛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被告YU YAN、中房京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三合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帝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海扬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国海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李小明、第三人北京创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2)京04民初153号 WenShiwei(中文名:温世伟):本院受理原告李惠荣与被告WenShiwei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京04民初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1)京04民初997号 康常甚(Changshen Kang):本院受理原告YIMUTIAN INC.与被告康常甚(Changshen Kang)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9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川0107民初26972号 叶振炜: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26972号原告邹丹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许原告邹丹与被告叶振炜离婚。本案案件受理费260元,由被告叶振炜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1)京04民初439号 华凌:本院受理原告北京花蔚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华凌、冯乃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杨正兵(YANG ZHENGBING)、加拿大FNP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北京雪莲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永安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杨正兵(YANG ZHENGBING)、被上诉人加拿大FNP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民终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NGUYEN THI MY TIEN(阮氏美仙):本院受理原告赵陈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0111民初99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临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李景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535民初429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李景东起诉要求:判决原、被告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5月15日9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望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江健:本院受理原告任小薇与被告焦爱群及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京0102民初1440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任小薇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00元(已交纳)及公告费(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由原告任小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期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香港无右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京73行初9340号原告金加付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香港无右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宁波少年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陈述意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将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如未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群:本院受理原告钱海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曲塘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粤03民初3884号 ELEC GROUP INC(电气集团公司)、Brian Hsu:原告北美电气(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ELEC GROUP INC(电气集团公司)、Brian Hsu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民初38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一ELEC GROUP INC(电气集团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美电气(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出资款人民币3230537.81元;二、被告二Brian Hsu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美电气(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出资款人民币3103850.06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6140.72元、公告费人民币5500元、翻译费人民币1447元,共计人民币63087.72元,由两被告各负担人民币31543.86元。原告已经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6140.71元,由本院予以退回。两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迳付原告公告费及翻译费人民币3473.5元。两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070.36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公告 KIMLANHLE(黎金菱):本院受理陈义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84民初31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201室(协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裴镕虎:本院受理原告蒙娜丽莎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裴镕虎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京73行初513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第三人裴镕虎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蒙娜丽莎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上诉状,该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玲弟(ZHANG-TANG LINGDI):本院受理原告张春弟、张京娣诉被告王敏、张玲弟(ZHANG-TANG LINGDI)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58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34号楼15-3号房屋由张春弟、张京娣继承,继承后张春弟、张京娣各占该房屋二分之一的份额;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王敏、张玲弟(ZHANG-TANG LINGDI)协助张春弟、张京娣办理该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二、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34号楼15-4号房屋由王敏继承;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张春弟、张京娣、张玲弟(ZHANG-TANG LINGDI)协助王敏办理该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三、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王敏支付张玲弟(ZHANG-TANG LINGDI)补偿3317030.33元,支付张春弟补偿76730.33元,支付张京娣补偿76730.33元。四、驳回张春弟、张京娣、王敏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汤文虎(中国台湾省,身份证号:A110322532):本院对王秉逢与汤文虎、宋金娜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6民初31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宋鸿远: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堂与被告刘艳玲、宋鸿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95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涉外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文辉:本院受理北京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5民初111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柯:本院受理原告林升、林辉与被告王樵、王柯、第三人刘启元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第三人刘启元就(2021)京0105民初3345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涉外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柯:本院受理原告林升、林辉与被告王樵、王柯、第三人刘启元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33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涉外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朝(YANG ZHAO):本院对原告杨鸿斌诉你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2民初387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杨方名下的北京市西城区板桥二条11号幢号4、5、6房屋由杨鸿斌、杨朝(YANG ZHAO)共同继承。其中,杨鸿斌继承70%的产权份额,杨朝(YANG ZHAO)继承30%的产权份额;二、被继承人杨方名下招商银行账号6225********0719账户内存款余额89880.7元由杨鸿斌、杨朝(YANG ZHAO)共同继承,其中,杨鸿斌继承62920元,杨朝(YANG ZHAO)继承26960.7元。案件受理费11200元,由原告杨鸿斌负担(已交纳)。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原告杨鸿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杨鸿斌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杨朝(YANG ZHAO)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LI JUAN(李涓):本院受理李漪诉LI JUAN(李涓)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6民初23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公告 QIANG WEI(魏强):本院受理原告杨爱芳与被告QIANG WEI(魏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津0111民初55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京0106民初10061号 宁昊:本院受理原告宁承武诉被告殷玉秀及你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方庄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豫0194民初2168号 张效东:本院受理原告刘上与被告张效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194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京0101民初476号 志丹、华克立、华克义、华克勤:本院受理(2022)京0101民初476号吕玲、路扬诉你们与李宝贞、李寅荣、志丞、志鹏、志鸿连、贾志强、贾志清、西贝刚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LOGESWARAN MUNIANDY:本院受理(2022)桂01民初1021号原告张俊华诉被告LOGESWARAN MUNIANDY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于2023年6月12日8时30分在本院第11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KWON WOLHYANG:本院受理原告褚志欣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辽0202民初132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到本院605室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小野公治(ONO KOJI):本院受理原告詹雅清诉被告小野公治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2)鄂0106民初63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原告詹雅清与被告小野公治(ONO KOJI)离婚。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元,由原告詹雅清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辽02民初639号 傅利:本院受理原告大连凯利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傅氏国际(大连)双金属线缆有限公司、被告傅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2民初6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傅氏国际(大连)双金属线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大连凯利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1000000元及利息(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以本金11000000元为基数,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二、被告傅利对上述第一判项被告傅氏国际(大连)双金属线缆有限公司应承担的债务,向原告大连凯利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傅利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傅氏国际(大连)双金属线缆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7800元、公告费3810元,由被告傅氏国际(大连)双金属线缆有限公司、傅利共同负担。被告傅氏国际(大连)双金属线缆有限公司、傅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逾期未缴纳依法强制执行。原告大连凯利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预交87800元,应退还87800元。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大连凯利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傅氏国际(大连)双金属线缆有限公司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傅利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瑛(WEI JANET YING CHEN):本院受理原告陈宫诉陈力君、陈娟、陈楠、陈瑛(WEI JANET YING CHEN)遗赠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判决北京市海淀区玉海园一里6号楼6层1门112号房屋由原告陈宫继承所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东2-18法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氏念(TRAN THI NIEM):本院受理原告张银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伙牌法庭1号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丁伟:本院受理原告张鹏诉被告丁伟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张鹏与丁伟离婚;2.婚生之子ZHANG VICTOR HONG-YI(张弘毅)、婚生之女丁奕伶由丁伟抚养,张鹏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每人人民币3000元,至ZHANG VICTOR HONG-YI(张弘毅)、丁奕伶年满十八周岁时止;诉讼费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东2-18法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公告 Takeshi ta Hironaka Gilberto Hugo:本院审理原告孙莲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辽0281民初73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621民初3613号 丁正军:本院受理原告王贵菊与被告丁正军婚姻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2022)苏0621民初36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原告王贵菊与被告丁正军的婚姻无效。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告

  2022年11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南京新恒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京新恒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管理人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一、新恒基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副董事(郑慧珠)、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联系管理人,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管理人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或不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47号国金中心27楼;联系人:张律师,18012983637。

  南京新恒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