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能繁母猪养殖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育肥猪养殖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森林保险行业示范条款》等三个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农险条款,提升农险服务质量和水平,保护农户利益,优化农业保险产品供给。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示范条款涉及生猪养殖和林木种植两个领域的内容,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保险责任,扩大了保障范围。能繁母猪和育肥猪养殖保险示范条款的保险责任完整涵盖生猪养殖中可能面临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主要疾病和疫病以及高传染性疫病扑杀损失,向广大养殖场(户)提供全面风险保障。森林保险示范条款中,在火灾、雪灾等自然灾害基础上,增加“野生动物毁损”责任造成的损失等内容,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责任免除,精简了免责内容。总结梳理保险机构现行生猪保险条款,对责任免除部分的内容表述予以精简优化,使免赔范围更加贴近业务实际,为养殖户利益提供更好保障,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体验和满意度。其中明确提出,保险的育肥猪或者能繁母猪“因病死亡且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契合了我国关于加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等方面的规定。
三是进一步细化了保额指标,提高了保障程度。条款明确了育肥猪保险的每头保险金额按照生猪的生理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同时,明确提及要参照当地的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有望为养殖场(户)提供更充分的风险保障。
四是进一步优化赔偿方式,提升了理赔时效。比如,三款示范条款都包含了“保险人自收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如不能确定赔款金额,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对可以确定的金额先予支付”有关内容,进一步提高理赔时效,有效帮助农户快速恢复生产,发挥农业保险在防灾防损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示范条款内容制定以维护和保护参保养殖户和林农等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促进农民增收、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重在切实提升农户获得感、重在内容表述接地气、重在解决广大农户切身利益问题。
“示范条款是深化农业保险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提升农业保险产品规范化、标准化的有力举措,有利于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和专业化发展。”该负责人说,下一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全面跟踪示范条款的使用情况,协同推进示范条款和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的配套使用,引导行业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保险业服务“三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