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定义,罐头食品是以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禽肉、水产动物等为原料,经加工处理、装罐、密封、加热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商业无菌的罐装食品。
“商业无菌”是指罐头食品经过适度热杀菌后,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的状态。罐头食品基本加工方法多为原辅料在经处理烹制后装入包装容器,在真空条件下(或充入惰性气体)对包装容器进行密封,再对密封后的产品进行灭菌。
在“商业无菌”助力下,罐头保鲜无需防腐剂来“画蛇添足”。一般情况下,罐头产品的包装材料对光线、氧气、水汽的阻隔性越好,其保存期越长。
资料来源:《消费日报》
(本报记者 康 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