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减少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兜牢安全底线等作出了明确部署。
《意见》明确,探访关爱服务是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督促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的活动。
《意见》要求,到2023年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意见》提出,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在坚持个人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者帮助化解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