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0303民初16970号 TAN YUNG CHUAN:原告深圳市明泰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TAN YUNG CHUAN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1697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租金44023.44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管理费5720.56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空调费1022.07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空调服务费384.65元;5.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电费1438.71元;6.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服务费541.45元;7.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专项维修资金62.18元;8.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4225.23元;9.判令原告无需返还租赁押金及物业管理费保证金;10.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案律师费;以上金额共计:57418.29元(其中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暂计金额);11.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本院定于2023年3月6日14时30分在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朴相美(PARK SAG MI):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王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103民初134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王泉与被告朴相美离婚;二、坐落于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92号交三桥住宅楼1-20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云(2019)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229435号]归原告王泉个人所有,剩余贷款由原告王泉继续偿还。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300元,由原告王泉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彬:本院受理原告李强诉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判令武希瑾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北9号楼10-07号房屋及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嘉园三里27号楼16层1901号房屋归原告李强继承。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2-2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王安妮:本院受理的(2019)京73行初12324号原告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赛乐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王铁军、王安妮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73行初1232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原告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提出的上诉状。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同时,你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针对原告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的上诉提出答辩状。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SHANG NAM LEE(李相南):本院受理许云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云0103民初5416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许云红与李相南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许云红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2)京04民初433号 Yimin Mao(毛益民):本院受理原告Lisa Lin与被告Yimin Mao(毛益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一套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30日内。定于2023年3月22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三法庭(云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2)京04民初462号 朴英春(PARK YOUNGCHOUN):本院受理原告张明与被告朴英春(PARK YOUNGCHOUN)民间借贷纠纷(2022)京04民初46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司法公开告知书、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桂0205民初7571号 黄柳英、黄英华:原告梁永丽诉被告黄进高、黄柳英、黄英华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一审判决后,被告黄进高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其上诉请求:1.请求法院撤销(2021)桂0205民初7571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2.请求法院判令上诉人不予向被上诉人支付154360元;3.请求判令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你方应当在上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届时将移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1)京04民初1315号 胡克永:本院受理原告任燕洁与被告胡克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一套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30日内。定于2023年2月22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九法庭(云法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范艳军:大连农村商业银行金州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对你与范丽军共同所有的位于大连市中山区胜利广场28号-1层A189号房产进行网络拍卖后流拍,申请执行人大连农村商业银行金州支行同意以第二次网拍流拍价接受该流拍标的物抵偿债务300000元。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13执3016号之二、之三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京0106民初7372号 袁建玲:本院受理原告张红燕诉你、单梁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右安门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公告 佐藤孝羲:本院受理的(2022)川1526民初1135号原告刘敏贤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终结审理,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刘敏贤与被告佐藤孝羲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金融法院公告 林荣河:北京金融法院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林荣河非诉执行审查一案已依法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京74行审70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裁定如下:准予强制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7日作出的〔2021〕7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被执行人林荣河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新加坡绿科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鄂01民初980号湖北华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绿科华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绿科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鄂01民初980号民事判决,判决主文:一、原告湖北华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新加坡绿科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7月1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于2020年11月27日解除;二、被告新加坡绿科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湖北华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100万元;三、被告新加坡绿科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湖北华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以1100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计支付自2019年9月16日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违约金);四、驳回原告湖北华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9419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新加坡绿科能源有限公司负担(该款项湖北华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向本院支付,被告新加坡绿科能源有限公司随同判决应支付款项一并支付给湖北华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告费1850元由湖北华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赔强(PEI QIANG LIN):本院受理原告石蕾诉被告林赔强(PEI QIANG LIN)离婚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5民初1544号民事判决书,公告期为三个月。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蔡素琴、吴鋴湧、吴谢玉英、吴铭城:本院受理原告吴雅婷诉被告蔡素琴、吴鋴湧、吴谢玉英、吴铭城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3月2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举证期限截止。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田福顺:本院受理原告石俊慧、田阳与被告田福兴、田福祥、田淑云、田福顺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849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一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H.D.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陌上(厦门)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你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已于2022年8月18日作出(2021)京行终6897号行政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行终6897号行政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韩福祥:本院受理的原告崔宁宁诉被告刘少伍、被告韩福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MAURICIO DE SOUZA BARBOSA BALTER:本院对孔若筝与MAURICIO DE SOUZA BARBOSA BALTER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185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中国浦发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7531号原告张宜拱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中国浦发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3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派克汉尼芬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6020号原告石家庄安邦世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派克汉尼芬公司商标权纠纷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3月7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姜伟(MABEL JIANG WEI):本院受理原告姜淑兰诉被告赵鹰、姜勇、项鹏飞、姜伟(MABEL JIANG WEI)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3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举证期限截止,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621民初5557号 陈根(身份证:320621198409161412):本院受理(2022)苏0621民初5557号原告徐锦军与被告陈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劳务费30000元;2.判令被告以劳务费30000元为本金自2022年2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3.判令被告给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4000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堡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岩田安代(英文名:IWATA YASUYO):本院受理原告杨万欣与被告岩田安代(英文名:IWATA YASUYO)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481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五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青海:本院受理(2022)京0101民初12869号原告李远征与被告王青海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闫寅(YAN YIN):本院受理(2022)京0101民初10373号原告姚盷宏(曾用名:姚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12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贝拉贝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918号原告京圜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贝拉贝儿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被诉决定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卡尔康科技国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3692号原告王萌萌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卡尔康科技国际有限公司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1]第7428号关于第9272407号“aptX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王萌萌针对第9272407号“aptX及图”商标提出的撤销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因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于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判决书及上诉状。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用人民币100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仕凯帕斯坎迪有限公司:本院已审结原告拉果脯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仕凯帕斯坎迪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京73行初1261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86604号关于第16188289号“RAMKALNI”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拉果脯有限公司针对第16188289号“RAMKALNI”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拉果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拉果脯有限公司、第三人仕凯帕斯坎迪有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该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上诉,现将被告上诉状依法向你方送达,你方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针对该上诉状的意见陈述。上述判决、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程皓(CHENG HAO):本院受理原告郭清、郭凤骥与被告程皓(CHENG HAO)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8617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期为三个月。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意大利邦雷国际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4330号原告西玛鞋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意大利邦雷国际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10391号关于第3345284号“VER.BENRY”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西玛鞋业有限公司针对第3345284号“VER.BENRY”商标提出的商标权撤销复审请求重新作出决定。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用100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和易(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2858号原告北京易和心智文化发展中心(普通合伙)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和易(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原告证据、被告证据、第三人参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3年3月1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美仁股份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8363号原告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美仁股份公司商标权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3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业聚医疗私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沈阳中一集团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你公司因商标行政纠纷上诉一案,你公司作为原审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京行终5613号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公告 KHIM SEANGHORNG(柬埔寨籍):本院受理原告江艇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024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公告 NGUYEN THI THU TRANG(越南籍):本院受理原告胡霖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024民初2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斌:本院受理原告南昌优必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斌、李昕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与你无法取得联系,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111民初34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WIN PA PA LWIN:本院受理原告董益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12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NAKANO UKEI(日本国籍):本院受理齐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902民初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梁氏璧(越南姓名:Luong Thi Bich):本院受理原告秦小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122民初1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曲辉、袁光玲:本院受理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国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建剑(身份证号:350127197211176194):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刘强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205民监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17)豫0205民再1号案件由本院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昆山迅立光电设备有限公司、迅立高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二公司合同争议一案[(2022)苏仲裁字第0550号],因无法直接向你二公司送达,现向你二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答辩期和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未选仲裁员的,本案将于2023年3月30日13时30分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开庭,限你二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昆山迅立光电设备有限公司、迅立高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二公司合同争议一案[(2022)苏仲裁字第0551号],因无法直接向你二公司送达,现向你二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答辩期和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未选仲裁员的,本案将于2023年3月30日14时30分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开庭,限你二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光日:本院受理原告吴丹诉被告李光日(2022)吉2426民初1314号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12月15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五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田友亭、赵亚芬:原告吉林省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诉被告田友亭、赵亚芬、刘继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2022)吉2426民初710号民事判决书,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如下:被告田友亭、赵亚芬、刘继安给付原告吉林省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代偿款207023.63元及利息;补偿原告吉林省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代偿款的损失;给付原告吉林省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律师费8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25元,由被告田友亭、赵亚芬、刘继安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全海燕、李哲浩:本院受理原告方春玉诉被告全海燕、李哲浩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吉2426民初744号、7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尹贤范:本院受理原告金松竹诉被告尹贤范(2022)吉2426民初1443号离婚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六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兰满荣:本院受理的(2022)鄂01民初2289号原告涂光斌、被告兰满荣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3月1日在本院第二十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棣:本院受理冯连世与黄小林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1民初22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宋玉花:本院受理程志诉你、赵堂东、荆红美、赵晨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不动产网络询价结果通知书 (2022)苏0115执5155号 黄京淑: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执行黄京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裁定拍卖黄京淑名下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宁溧路188号博恩花园御涵轩33幢02室不动产。经本院向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不动产进行网络询价,确定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宁溧路188号博恩花园御涵轩33幢02室不动产的价值为4452181.33元。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就涉案不动产协商确定起拍价,本院将以上述价格打7折即3116526.93元作为一拍起拍价。如果流拍,后续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起拍价。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进行网上司法拍卖。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