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多品种的小商品拼箱出口,是中国外贸订单的重要组成部分。“1039模式”正使中小微商户开展这类出口贸易变得更简单。
“1039模式”,指的是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进行出口贸易,这一贸易方式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此前,商务部等部门已在全国31家单位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以下简称试点)。今年9月底,这一外贸新业态迎来扩围,新增8家试点单位。“1039模式”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未来如何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更好服务外贸健康发展?
组柜拼箱“出海”,试点达39家
10月17日,在浙江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一批来自义乌小商品市场的衣服鞋帽即将装船前往希腊。这批包含20余个品类的货物在宁波海关所属大榭海关办结转关手续后,将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组柜拼箱“出海”。
“今年我们已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超900个标箱,宁波海关的通关服务缩短了货物在港等待时间,使物流成本降低10%以上。”浙江金华义乌市宜旦商品采购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恒德说。
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据介绍,作为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它不同于现有的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转口贸易和边境贸易等传统贸易方式,适合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的外贸交易。此贸易方式下,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进行采购,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在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
市场采购贸易需要条件成熟的市场集聚区作为试点区域。大规模坐商式市场,即通常所称的“专业市场”,以现货批发为主、在特定场所集中交易某一类商品或若干类具有较强互补性、替代性商品,成为试点的重要平台。
浙江义乌是国内最有代表性的专业市场之一,也是试点发源地。此前,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分5批确定的31家试点单位,包括浙江海宁皮革城、江苏常熟服装城、河北白沟箱包市场等知名度较高的专业市场。此次试点扩围,新增天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江西景德镇陶瓷交易市场、重庆大足龙水五金市场、吉林珲春东北亚国际商品城等8家试点单位,使试点单位总数达39家。
试点以来,中国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介绍,2021年,中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规模达9304亿元人民币;今年1-8月,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规模达5813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参与试点的市场商户、采购商、外贸公司等主体备案数量超26万家。
试点也为专业市场发展带来新动能。试点“领头羊”浙江义乌2021年进出口总值达3903.1亿元、同比增长24.7%,其中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规模就达到2901.6亿元、同比增长30.1%。在最新入围的天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参与试点给商贸城商户、采购商等送上定心丸。天津市西青区海关、商务等部门表示,未来商贸城有望成为面向京津冀地区的外贸服务平台,并带动市场商户进一步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
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谢守红介绍,专业市场已成为中国商品流通业中成长最快、比重最大的一种形态,“2020年,全国商品交易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就有3891个。”谢守红认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建立,开启了中国专业市场国际化发展的新阶段。
免增值税、通关便利、收汇灵活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如何帮助中小微外贸主体降本增效的?
在辽宁海城西柳服装城,许多商户通过组柜拼箱将服装出口海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受到商户青睐。“以前没资质干不了外贸,自己生产的衣服只能贴上人家的商标才能出口,大部分利润都被别人分走了。”商户张萍萍介绍,受益于政策支持,个体商户经过市场采购贸易相关备案后就能从事外贸业务。
在云南昆明,试点市场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2021年实现市场采购贸易出口50亿元人民币、申报出口7206单。昆明市官渡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能够为外贸主体提供主体准入、出口通关、免税模式、外汇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准入门槛更低、通关出口更快、税收政策更优、外汇管理更活”,使出口产品在“家门口”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确保产品质量源头可溯、责任可究、风险可控。
业内人士介绍,传统贸易方式下外贸企业通常先缴纳增值税再进行退税,但很多跨境零售出口企业的货物未取得或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1039模式”免增值税、通关便利、收汇灵活等特点,正适合“单小、货杂、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
——免增值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的税收征管更简单,对用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也不办理出口退税。在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从事文具贸易的商户杨志强介绍,以往通过外包公司进行交易,小商品按每平方米800元的交易费用计价,每次近万元,“采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后,免征免退节约了交易成本,税收减免等政策使我切实享受到试点带来的实惠。”
——通关便利。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设有单独的监管代码“1039”,此项下申报出口实行简化申报;出口商品若每票报关单商品在10种以上即可享受海关24小时全程电子通关、简化申报、智能卡口验放;实行报关单简化归类办法,只需对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
——收汇灵活。从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境内和境外个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来办理外汇结算。允许多主体收汇;允许采用人民币结算;允许出口外贸公司、市场供货商、境外采购商、采购中介等贸易主体开立外币结算账户,并根据贸易背景进行收汇结汇。
此外,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直接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无需将商品运至口岸海关再办理,降低了物流成本和不确定性。专业市场也为中小微外贸主体搭建了商贸流通、供需对接的共享平台,帮助“不敢、不懂、不会”开展外贸业务的中小微外贸主体打开了国际化大门。
完善推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1039模式”试点扩围后,相关商户将很快享受到便利。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已在试点中配套了简化申报、增值税免征不退等支持政策,并构建“一划定、三备案、一联网”的监管体系,即划定试点区域(市场集聚区);对采购商备案、供应商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实施备案;通过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为各经营主体提供注册、备案、 报关、免税、收结汇等各类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
配套支持政策也在加速落地。海关总署已于近期出台一系列便利化措施,包括扩大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范围、优化小额小批量出口自动审单适用条件等内容。各试点地区先后明确,将建立涵盖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市场综合管理系统,完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监管所需的软硬件建设;同时,建立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加强市场采购贸易信用评价体系、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国际贸易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
在业内人士看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为专业市场上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的外贸交易“量身定做”,其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等特点对促进商品出口成效显著,未来应得到推广。
如何进一步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李兴乾介绍,商务部等部门将完善试点单位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优胜劣汰,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蓝庆新分析,目前中国市场采购贸易规模和覆盖范围仍相对较小,存在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应通过多种手段激发市场采购贸易发展活力。蓝庆新认为,下一步应鼓励和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展试点,在东部沿海产业集聚度高、产品集散规模大、交通运输条件好、外贸基础强的地区增设试点。
加深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正成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重要升级方向。在江苏,南京海关立足传统出口贸易基础,通过优化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推动市场采购贸易与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商融合发展。
蓝庆新认为,应引导市场采购经营者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加强国际营销,推动市场采购贸易实现由传统线下采购逐步向线上下单、履约、收款、结汇的数字化转型,扩大市场采购贸易规模和海外需求。此外,各试点单位还应注重区域特色品牌发展,坚持“集群制造、集聚出口”导向,推动特色产品和优势产品市场采购贸易,建立“本土特色产业+市场采购”供应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