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LG2022C001号储备用地项目需征收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后井村内坑社周倍等4户的澄字第27197号、周金蚁等6户的澄字第27199号、周加令的澄字第26601号、周土员等2户的澄字第27202号、周土员等3户的澄字第27196号、周石狗等4户的澄字第27201号、周石狗的杏集建(1998)字第932号房屋。该7宗房屋权属人均已故,请相关权益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止,至内坑社征拆工作点(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后井村内坑社281号,联系电话:陈先生13860496196)商谈该房屋的补偿安置事宜。届时请携带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若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请另行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场协商的,最终将由其他权益人或实际使用人代管前述7宗房屋的补偿权益。
特此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海沧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