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出中原,蜿蜒入齐鲁,一纸协议书,赢家两相拥。河南与山东的生态“对赌”,一方赢资金,双方赢水质,真正实现了共享生态效益的共赢。
其实,单论跨省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豫鲁有约”并非头一份。早在2012年,为整治新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下游千岛湖乃至长三角地区的生态安全,安徽和浙江两省率先启动了生态补偿试点工作。试点成功的“新安江模式”后来还被沿用到东江、汀江、潮白河等多条江河支流的综合治理当中。
不过,和“新安江模式”相比,“豫鲁有约”自有后来居上之处。它既是黄河流域首个省际政府间的协作保护机制,又是首个针对大河干流水质的生态补偿协议。总体上,北方地区尤其是黄河流域的生态本底更加薄弱,治理难度更大;而河流干流的水环境涉及面更广,既要管好上下游,又要护好左右岸,往往还需要更复杂的水质监测体系。此次豫鲁双赢,意味着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正在从地表水生态系统的“毛细血管”走向大江大河,生态保护的受惠面越拓越宽。
流域生态补偿之所以能让双方都满意,关键在于保护方和受益方实现了权责对等。相较于土壤、大气等生态要素,水生态保护更需要跨地区的共治协作。但从保护责任上看,上游地区的责任更重。如果上游没有将水质治理好,下游可能要付出更多的治理费用。但下游如果造成了污染,却可以“甩锅”给上游,指责上游来水糟糕。对此,流域生态补偿不仅要求治理成绩较低的一方向较高的一方提供补偿,还要求下游的受益方给上游的保护方提供补偿。这就做到了双方权责对等,有利于调动双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许多网友关注“豫鲁有约”时反复提到1.26亿元生态补偿资金,“千金难买清澈的黄河水”“这钱花得值”等热评,折射出人们对生态本身就是价值的理念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更加认同生态领域的“受益者付费”原则。生态环境资源从来不是“免费的午餐”,保护或是破坏生态理应奖罚分明。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方式,生态补偿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注解,良好生态和随之而来的经济效益则是赢家们能从生态补偿中收获的丰厚“奖品”。
生态补偿这项制度不仅要用好,还要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变得更加好用。目前,生态补偿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偿方式也较为单一,未来应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融资渠道,提供更多“造血式”而非“输血式”的补偿。此外,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与监测评估还需更加具体精确,生态补偿相关的法律空白还需加快填补,要为生态产品“明码标价”,为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刚性约束。
目前,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已经有18个相关省份,签订了13个跨省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其中超半数的流域已经完成了至少一轮补偿协议。长远来看,生态补偿机制的发展与应用前景十分广阔。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让生态补偿的赢家更多、赢面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