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文化万象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2年06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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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2年06月27日   第 07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公告 刁铁梅(加拿大籍,普通护照:HL753250):本院受理(2021)桂0107民初9606号原告雷励与被告刁铁梅、DIAO NING MR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原告雷励诉讼请求:一、判决被继承人刁伟迁名下北部湾银行城北支行尾号为6609账号内存款568元、中国建设银行为0518账号内存款803.7元、兴业银行账号为622908553397191919账户内存款1055.6元、中国银行账号为6217852600009716754账户内存款54267.72元、社会保障卡6217562600016681174内余款10355.01元共67050.03元的50%归原告所有,剩余的50%由原告与被告刁铁梅、DIAO NING MR各分得三分之一,由被告刁铁梅、DIAO NING MR将原告应得的遗产44700.04元支付给原告雷励;二、判决被继承人刁伟迁名下兴业银行账号为622908553397191919账户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价值约205000元的50%归原告所有,剩余的50%由原告与被告刁铁梅、DIAO NING MR各分得三分之一;三、判决被继承人刁伟迁的死亡抚恤金(约17万元)由原告与被告刁铁梅、DIAO NING MR均分;四、被继承人刁伟迁享有的广西初旭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价值632000元的50%归原告所有,剩余的50%由原告与被告刁铁梅、DIAO NING MR各分得三分之一;以上诉求存款数额、抚恤金数额、债权价值、理财价值最终以法院查明的数据确认;五、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刁铁梅、DIAO NING MR承担。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公民代理告知书、调解建议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审判委员会权利回避通知书、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2月22日9时在本院11号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1)京04民初1189号 白钢(BAEK KANG):本院受理原告杨志豪与被告白钢(BAEK KANG)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11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岳京兴(YUE JING XING):本院受理原告岳占民、岳连与被告岳京平、岳京兴、岳小东共有纠纷一案,原告岳连、岳占民的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母亲的死亡抚恤金217479.95元及截止到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银行计息为准);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父母亲的遗产存款(1203656.83元)自2019年9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银行利息(以银行计息为准);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所有的书面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1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1)京04民初1184号 马超(Ma Chao):本院受理原告黄锋与被告马超(Ma Chao)、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同印信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源泰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华信超越(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财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1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乔晖:本院受理(2020)鄂01民初379号张锋、程明丽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鄂01民初3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被告乔晖继续履行2002年11月20日与原告张锋签订的《买卖房屋协议》;二、被告乔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原告张锋、程明丽办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长航喻家湖宿舍老1栋1单元4楼3-1号房屋(房产证编号:武房权证昌字第200009428号)过户登记手续。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乔晖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慧珠、王昊:本院受理原告王恩环与被告郭慧珠、王堃、王昊、第三人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原告王恩环的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三被告及第三人向原告支付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大街135号1幢1至2层等4套房屋的房屋使用费,自2016年1月1日至本案审理终结,每月暂按人民币三万元整计算,最终实际以司法评估结果为准。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翻译费等域外送达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原告所有的书面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1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韩雪:本院受理(2021)吉0524民初1429号原告郭莹诉你、孙双双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三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首都一号金融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3989号原告第一摩码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首都一号金融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被诉决定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王伟泽:本院受理(2022)苏10民初41号原告宁波禹宸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王伟泽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桂08执310号之一 刘建清: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劳小龙与被执行人刘建清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8执310号之四执行裁定书(确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0)京04民初327号THAIHOT INVESTMENT(BERMUDA) COMPANY LIMITED:本院受理原告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与被告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THAIHOT INVESTMENT(BERMUDA)COMPANY LIMITED、永兴达企业(香港)有限公司、黄其森,黄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京04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迪亚多纳股份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7219号原告天津安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迪亚多纳股份公司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9月8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2)京04民初412号 朱磊(ZHULEI):本院受理原告吉强与被告朱磊(ZHULEI)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一套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30日内。定于2022年11月3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三法庭(云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106民初24157号 骏景集团有限公司(TSUN KING GROUP LIMITED):本院受理王春红与杨秀峰、骏景集团有限公司(TSUN KING GROUP LIMITED)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圭哲(英文名:KIM GYU CHEOL):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92民初17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梁京华(JINGHUA LIANG):本院受理原告顾林媛诉被告梁京华(JINGHUA LIANG)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京0105民初2218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期为三个月。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郝焱:本院受理的原告潘晶诉你转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割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一区22楼1单元202的房产;2.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复兴路法庭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驰骋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453号原告爱罗科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驰骋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京73行初453号判决。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203811号关于第22741801号“ACCULOGIC”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爱罗科公司针对第22741801号“ACCULOGIC”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爱罗科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爱罗科公司、第三人驰骋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述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国权:本院受理原告徐玉权与被告徐国权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02民初12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的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廖育昇:本院受理原告吴怡诉被告廖育昇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SUN LI HONG:本院受理原告成亚平诉被告SUN LI HONG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施正东:本院受理原告李爱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02民初12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东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向本院东郊法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吉0104民初670号 颜廷森:本院受理原告刘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经济开发区法庭(朝阳区永春社会福利中心)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108民初22295号 孙立:本院对原告郭秀芝与被告孙景才、被告孙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222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确认孙立、孙景才于2019年3月19日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孙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配合孙景才将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肖庄林业大学内科3楼4门406号房屋过户至孙景才名下;三、驳回郭秀芝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800元(已由郭秀芝垫付),由孙立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450元(已由郭秀芝垫付),由孙立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孟祥想:本院受理原博文与孟祥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涉外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2年12月19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吉0104民初7538号 陈进忠:本院受理原告吴敬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经济开发区法庭(朝阳区永春社会福利中心)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JUNG YOUNGMIN(郑永珉):本院受理原告九九工场(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JUNG YOUNGMIN(郑永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美国网件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民初179号原告深圳市源宁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爱洛科技公司、美国网件公司、AXON美国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AXON美国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民初179号原告深圳市源宁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爱洛科技公司、美国网件公司、AXON美国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爱洛科技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民初179号原告深圳市源宁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爱洛科技公司、美国网件公司、AXON美国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康蕴:原告顾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人民币。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复兴路法庭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孟卫斌:原告孟东、孟新诉被告孟敬淑、孟瑞芬、孟凡君、孟泽民、孟卫民、孟惠民、孟卫斌、吴刚、吴峰、吴滢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决被继承人张琦珍名下的房产由原告孟新、孟东依法继承,各占50%的产权份额。房屋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48号院12楼丁门602室;2.诉讼费、公告费由二原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复兴路法庭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临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BAY SENGVILAY:本院受理王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35民初8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王军与BAY SENGVILAY离婚;二、儿子王佰壮由王军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王军自行承担;三、驳回王军的其他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霍海波(JASON FOK):本院受理原告徐涓涓与你及徐清漳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审判长齐鸿梅、审判员贾艳旗、审判员康婷婷)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1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有限会社欧普兰兔: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2993号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有限会社欧普兰兔商标行政纠纷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参诉通知书、组庭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原告证据、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1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鳄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3823号原告克洛克斯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鳄鱼恤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京73行初382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克洛克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克洛克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各方当事人均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812民初5761号 AKHTAREEVA SVETLANA:本院受理杨文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要求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杨二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八项、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105民初17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提起上诉,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公告 KORUCUOGLU HAKKI OZLEM:本院受理原告黄娟诉你及张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411民初42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支付原告借款本金68700元、支付利息及原告律师费5000元等。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维尧、王世伟:本院受理原告郭咏诉你们与徐长琰、苏维伟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朴玉今:本院受理原告朴成烈诉被告朴玉今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吉2426民初4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冯桂庆:本院受理王永武诉你等人民间借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万元。2.判令自借款之日起按年息15%支付利息。3.担保费、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与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山口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鲁0103民初11303号 苗新(身份证号码:370105197506183311):本院受理的原告吴玉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鲁0103民初113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公 告

  赵玉清(性别:女,护照号:MM1477995,受理番号:263999)所属位于中国江苏省仪征市真州镇前进路85号房屋,被列入仪征市三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范围内,请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上述房屋权属资料及所涉个人信息。联系电话:0514-83815727。

  仪征市三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现场指挥部

  2022年6月15日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 送达公告

  林希方:因你在温州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村8幢25号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为查明案情,本机关于2021年5月27日作出《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温文综执〔2022〕询字第0001号),因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温文综执〔2022〕询字第0001号),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内容如下:请你于2022年9月28日9时到温州市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203室接受询问,同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其他涉及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村8幢25号相关材料等。逾期不到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处理,特此公告。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7日